本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是一篇因事抒情,叙议结合的散文。本文以方仲永为主体,紧扣一个“伤”字展开叙述议论,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从幼年的天资聪颖到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同时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金溪
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
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
之。父利其然也,日扳
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
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
,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世代以耕田为业。方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写字用的工具,忽然有一天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非常惊讶,就向邻居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方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诗,并题上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物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乡的人都对此感到十分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甚至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乡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华已经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智慧,是天赋。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赋那样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没有天赋,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