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正,掌王宫之戒令纠禁,以时比宫中之官府次舍之众寡,为之版以待,夕击柝而比之;国有故,则令宿,其比亦如之。辨外内而时禁,稽其功绪,纠其德行,几其出入,均其稍食,去其淫怠与其奇邪之民,会其什伍而教之道艺。月终,则会其稍食;岁终,则会其行事。凡邦之大事,令于王宫之官府次舍,无去守而听政令。春秋以木铎修火禁。凡邦之事,跸;宫中庙中,则执烛;大丧,则授庐舍,辨其亲疏贵贱之居。
戒之字从戈、从艹;两手奉戈,有所戒之意。令之字从人、从卩;卩守以为节,参合乎上之意。纠之字从糸、从纠;若纠丝然,纠其缓散之意。禁之字从林、从示;示使知阻,以仁芘焉之意。然则戒,戒其怠忽;纠,纠其缓散;令,使为之;禁,使勿为也。
小宰掌王宫之政令,凡宫之纠禁。而宫正掌王宫之戒令纠禁,则王宫之政,与后室之纠禁,皆非宫正所豫也。以时比其宫中之官府次舍之众寡,则以知其人名数也。次,盖其所直;舍,盖其所居;为之版以待,则版其名数以待戒令及也;夕击柝而比之,则若今酉点;有故则令宿,其比亦如之,则若今坐甲;辨外内而时禁,则辨其外内,职所当守,法所得至,而时其出入启闭之禁也。稽其功绪,则防其怠;纠其德行,则防其邪;几其出入,则微察其出入;均其稍食,则平颁其稍食;去其淫怠与其奇邪之民,则凡在宫之民尚然,其吏士可知矣。奇,无常也;邪,不正也。奇则畸于人矣,是以谓之奇也。会其什伍而教之道艺,则会其人以为伍,合其伍以为什,使之相保,然后教之道艺也。月终则会其稍食,为小宰受其月要故也。岁终则会其行事,为大宰受其岁会故也。凡邦之大事,令于王宫之官府次舍,无去守而听政令,郑氏谓使居其处、待所为也。春秋以木铎修火禁,郑氏谓火以春出、以秋入,用天时以戒也。春秋修火禁,则若今皇城四时戒火矣。凡邦之事跸,郑氏谓事、祭事也,误矣!凡邦之事,则孰非事也?何特祭祀而已。宫中庙中则执烛,郑氏谓祭社稷五祀于宫中,祭先王先公于庙中则执烛,亦误矣!凡在宫庙中皆执烛,何特祭社稷五祀先王先公之时?凡邦之事跸,则以严于禁止为事;宫中庙中执烛,则以明于照察为事。大丧则授庐舍,辨其亲疏贵贱之居,则宫中平时以比官府次舍众寡、辨内外为职故也。
言偃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夫惟爱人,然后可使之近君。夫惟易使,然后可责以守卫。则教之道艺,宫正所急也。然教之道艺,而不先会其什伍,则莫相劝督而务学;欲会其什伍,而不先去其淫怠奇邪之民,则或致沦胥而败类;欲去其淫怠,而不稽其功绪,则淫怠与敬孰分?欲去奇邪,而不纠其德行,则奇邪与正孰辨?则稽其功绪,纠其德行,又宫正所先也。以稽其功绪、纠其德行为先,则不可不致察。几其出入,则所以致察也。以会其什伍、教之道艺为急,则不可不致养。均其稍食,则所以致养也。均其稍食矣,然后稍食可会也;教之道艺矣,然后行事可会也。若行事可会矣,然后邦有大事,可责以听政令而守也。于是无事矣,思患预防而已。
宫伯,掌王宫之士庶子凡在版者。掌其政令,行其秩叙,作其徒役之事,授八次八舍之职事。若邦有大事作宫众,则令之;月终,则均秩;岁终,则均叙;以时颁其衣裘,掌其诛赏。
掌王宫之士庶子凡在版者,则士,卫士也;庶子,国子之倅,未为士者也。上言士,下言庶子,则包国子之未为士者矣。掌其政令,则士庶子之政令;行其秩叙,则秩其赏赐,叙其事治先后;作其徒役之事,则有役焉,作其徒也;授八次八舍之职事,则授其王宫四角四中宿卫之职事也。若邦有大事作宫众,则令之,则所令非特徒役之事而已。月终则均秩,秩酒秩膳之类,日月有焉,故月终均之。岁终则均叙,劳逸剧易,宜以岁时更焉,故岁终均之。以时颁其衣裘,则若今赐春冬衣也。掌其诛赏,诛赏士庶子也。士庶子非王族则功臣之世贤者之类,王以自近而卫焉。故君臣国家,休戚一体,上下亲而内外察也。
膳夫,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用六牲,饮用六清,羞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王日一举,鼎十有二物,皆有俎,以乐侑食。膳夫授祭,品尝食,王乃食。卒食,以乐彻于造。
膳夫授祭者,授王以所祭之物也。食有祭,所以仁鬼神,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焉。品尝食者,养至尊当慎故也,其所防也微矣。事君左右就养有方,则品尝食,膳夫之事。以乐侑食,卒食,以乐彻于造者,无大丧,无大荒,无大札,无天地之灾,无邦之大故,则王可以乐之时,故侑食及彻皆以乐,所谓忧以天下,乐以天下者也。且人之养也,心志和而后气体从之。食饮膳羞,以养体也。侑彻以乐,则所以和其心志而助气体之养焉。造,至也。致食于是,然后进而御王,及其卒也,彻于所致而置焉,是之谓彻于造。
王齐,日三举。
孔子齐必变食者,致养其体气也。王齐日三举,则与变食同意。孔子之齐,不御于内,不听乐,不饮酒,不膳荤,丧者则弗见也,不蠲则弗见也,盖不以哀乐欲恶贰其心,又去物之可以昏愦其志意者而致养其气体焉,则所以致精明之至也,夫然后可以交神明矣。然此特祭祀之齐,尚未及夫心齐也。所谓心齐,则圣人以神明其德者是也。故其哀乐欲恶,将简之弗得,尚何物之能累哉?虽然,知致一于祭祀之齐,则其于心齐也,亦庶几焉。
大丧,则不举;大荒,则不举;大札,则不举;天地有灾,则不举;邦有大故,则不举。
大丧、大荒,丧荒之大者也。大丧则不举,大荒则不举,大札则不举,天地有灾则不举,邦有大故则不举者,王以能承顺天地,和理神人,使无灾害变故,故宜飨备味,听备乐。今不能然,宜自贬而弗举矣。
王燕食,则奉膳,赞祭。
王举则授祭而弗赞,燕食则授而赞之。赞之,则以其祭不如举之盛,然非祭朝之余膳也。祭所以致敬也,祭而弗敬,如弗祭。故礼,餕馀不祭。奉余膳而祭,则非所以致敬也。且王举之馈,膳用六牲,而渔人、掌畜、以鱼鸟共膳,则燕食有鱼鸟之膳矣。
凡王祭祀,宾客食,则彻王之胙俎。
祭馀谓之胙。胙俎则祭馀之俎也。宾客食,则亦必膳夫授祭。及卒食,又膳夫彻祭馀之俎,则重祭故也。故膳言授祭,于祭祀宾客言彻胙俎,相备也。
凡王之稍事,设荐脯醢。
谓之稍,则礼事之略者,故膳夫设荐脯醢而已。
王燕饮酒,则为献主。
燕饮酒,则王于群臣亦有宾主之道焉,故不可以无献主。虽然,君臣之义,不可以燕废也,故使膳夫为献主而已。盖燕饮之礼,惟主于以食饮养宾,而膳夫以食饮养王之官也。使所以养王者养宾焉,则王之厚意也。
掌后及世子之膳羞。凡肉脩之颁赐皆掌之。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以挚见者,亦如之。
祭祀之致福者,归王以其福也。以挚见者,归王以其德也。归王以其福,则爱之至;归王以其德,则敬之至。且众归王以福,而王能享之,所以备多福;众归王以德,而王能纳之,所以成盛德;故受而膳之。
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世子之膳不会。
所谓不会,非不会其出,不为多少之计而已。王与后之膳禽饮酒及服皆不会者,至尊不可以有司法数制之,世子则惟膳正礼,不可以会。膳禽则燕食之膳也,与其饮酒及服皆会,则以防荒侈故也。
庖人,掌共六畜六兽六禽,辨其名物。凡其死生鲜甗之物,以共王之膳,与其荐羞之物,及后、世子之膳羞。
六畜,可畜而养者也。六兽,可狩而获者也。六禽,可擒而制者也。以共王之膳,与其荐羞之物,及后、世子之膳羞,则庖所共后、世子者膳羞而已。盖荐则自后、世子之官属共之。膳夫言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其物备众,而其言荐,则曰王之稍事、设荐脯醢而已,则荐所共设薄矣。
共祭祀之好羞,共丧纪之庶羞,宾客之禽献。
共祭祀之好羞者,先王先公及先后夫人平生所好,祭祀则特羞之,事亡如存之意。夫齐则思其所嗜,则其祭也,可以不羞其好哉!虽然,求所难致,伤财害民,以昭其先之好僻,则君子亦不为也。孔子为政于鲁,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共簿正,则先王不肯求所难致以伤财害命,可知矣。共丧纪之庶羞,共宾客之禽献,则仁丧纪宾客,故使共王膳羞之官共之也。或言丧事,或言丧纪之事。丧事,丧之在我者也。丧纪之事,丧在彼而我有事焉者也。丧在彼,我有礼以纪之,故谓之丧纪。
凡令禽献,以法授之。其出入,亦如之。
掌客所谓乘禽于诸侯,各如其命之数,《聘礼》所谓乘禽于客,日如其饔饩之数,士中日则二双,与此官所谓凡用禽献者,法也。令献禽,则以此法授之,使知所献之物与其数,及其出以给用、受而入之,则亦以法焉。其法盖详矣,如上所言,则其存而可见者尔。
凡用禽献,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臊;秋行犊麛,膳膏腥;冬行鲜羽,膳膏膻。岁终,则会。唯王及后之膳禽不会。
春行羔豚,夏行腒鱐,秋行犊鄜,冬行鲜羽,各以其时物所宜。郑氏以羽为雁,误矣。谓之羽,岂特雁而已?鱼谓之鲜,则以别于珝故也。膳膏香者,膳用牛膏也。牛,土畜也,方春木用事之时,则宜助养脾故也。膳膏臊者,膳用犬膏也。犬,金畜也,方夏火用事之时,宜助养肺故也。膳膏腥者,膳用鸡膏也。鸡,木畜也,方秋金用事之时,宜助养肝故也。膳膏膻者,膳用羊膏也。羊,火畜也,方冬水用事之时,宜助养心故也。
内饔,掌王及后、世子膳羞之割亨煎和之事,辨体名肉物,辨百品味之物。王举,则陈其鼎俎,以牲体实之,选百羞酱物珍物以俟馈,共后及世子之膳羞。辨腥臊膻香之不可食者:牛夜鸣则庮;羊泠毛而毳,膻;犬赤股而躁,臊;鸟皫色而沙鸣,狸;豕盲视而交睫,腥;马黑脊而般臂,蝼。
《内则》以狸为郁,则气无所泄,而其臭恶。盖鸟皫色而沙鸣,则其臭如之狸与郁。文虽异,其义一也。先言辨腥臊膻香之不可食者,然后言羊泠毛而毳,膻;犬赤股而躁,臊;豕盲视而交睫,腥;则所谓腥臊膻之不可食者也。
凡宗庙之祭祀,掌割亨之事。凡燕饮食,亦如之。凡掌共羞、脩、刑、皞、胖、骨、膴,以待共膳。
凡掌共羞、脩、刑、膴、胖、骨、鱐、以待共膳者,此七物,有掌之者,有共之者,有掌而共之者,各掌共其物以待内饔共膳也。盖内饔掌王及后、世子之膳,则宜选取于群有司以备珍膳故也。
凡王之好赐肉脩,则饔人共之。
饔人者,内饔之属人也。使内饔共好赐肉脩,则王所好赐,亲而私之故也。
外饔,掌外祭祀之割亨,共其脯、脩、刑、皞,陈其鼎俎实之牲体鱼腊。凡宾客之飧饔飨食之事,亦如之。邦飨耆老孤子,则掌其割亨之事。飨士庶子,亦如之。师役,则掌共其献赐脯肉之事。凡小丧纪,陈其鼎俎而实之。
耆老孤子,盖所谓死政之老,举其孤也。外饔言飨耆老孤子,而以士庶子如之;酒正言飨士庶子,而后言飨耆老孤子。外饔掌饔,饔以养之为主。酒正掌酒,酒以礼之为主。
亨人,掌共鼎镬,以给水火之齐,职外内饔之爨亨煮,辨膳羞之物。祭祀,共大羹鳷羹。宾客,亦如之。
荀況曰“大飨先大羹”,贵饮食之本也。夫大羹,肉湆也,不致五味,凡所以荐鬼神、养宾客,则必共之;非特共之,又贵而先之者,古之时,禽兽尝偪人矣,圣人教之田罟,则亦以除患故也;未知火化,非所以养生;修火之利,则使之免死;而当是时,人知食肉而饮其湆,其相养亦足矣。及至后世,恃威役物,暴殄生类,以穷鼎俎之欲,虽圣人复起,亦无如之何矣!则亦因时之宜,为制贵贱之等,使无泰甚而已。然则庶具百物备者,岂以为吾心如是而后慊哉?其势有不得已尔。故每于为礼,本始以示之,使知礼意所尚,在此不在彼也。
甸师,掌帅其属而耕耨王藉,以时入之,以共齍盛。祭祀,共萧茅,共野果蓏之荐。丧事,代王受眚灾。王之同姓有罪,则死刑焉,帅其徒以薪蒸,役外内饔之事。
公田谓之藉,以其借民力治之故也。王所亲耕谓之藉,则亦借民力终之故也。王有王之藉,侯有侯之藉,故甸师所耕耨谓之“王藉”。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而王必亲耕以共齍盛者,以为祭弗自致焉,则犹不祭,以此率天下,则耕养举知劝矣。祭祀“共萧茅”者,萧合脂与黍稷,郤之以祭,《诗》所谓“取萧祭脂”是也。凡鬼享,鬯鬯求诸阴,郤萧求诸阳,索祭祝于祊,求诸阴阳之间。游魂为变,无不之,无不为也,故求之不可以一处。茅,藉以缩酒者。藉何所不可,而必以茅?则其为体,顺理直柔而洁白,承祭祀之德当如此。“共野果蓏之荐”者,为其非场圃所出,故称野焉,荐于王藉共之,则尽志而已。祭祀则致众致远,尽物故也。丧事“代王受眚灾”者,人曰眚,天曰灾。受眚,则以眚为在己;受灾,则服灾而弗拒。使甸师代,则以方宅丧,不可接神,而甸师掌共祭荐之物,神所依故也。“王之同姓有罪,则死刑焉”者,刑于隐也。刑于隐而必于甸师,则亦以甸师共祭荐之物故也。共祭荐之物,所以事宗庙。宗庙之亲,而致死刑焉,则正法然后能保天下国家。能保天下国家,然后宗庙可得而事也。然则亲而致死刑,乃所以事宗庙也。
兽人,掌罟田兽,辨其名物:冬献狼,夏献麋,春秋献兽物。时田,则守罟;及弊田,令禽注于虞中。
“冬献狼、夏献麋”者,冬,物成之时,狼,残物之尤者。夏,田稼之时,麋,害稼之众者。《春秋》书多麋,为是故也。各于其尤害物之时,罟而献之,明设官主以除民物之害。“春秋献兽物”者,雍氏,春令为阱擭之利于民者,则春献兽物,亦以除害,与雍氏为阱擭同意。大司马,秋田罗弊,则秋献兽物,自其用罟之时。“及弊田令禽注于虞中”者,令田众以所获禽置虞旗所植之中野,谓之注,则众赴而投焉,若水之注也〔《订义》引此文,“中”下无“野”字,“投”作“注”〕。
凡祭祀、丧纪、宾客,共其死兽生兽。凡兽入于腊人,皮毛筋角入于玉府。凡田兽者,掌其政令。
共其生兽,为或用鲜故也。兽人,皮毛筋角入于玉府,而渔人,凡渔征亦入于玉府者,周之初,园囿沛泽多而禽兽至,人尝患其逼矣,唯周有以胜之,然后中国之害除,而人更赖其所获以共服食器用。然则兽人之官,修宁百姓之大者也。鱼之为物,潜逃微眇,难及以政,方周盛时,乃能使之莘其尾,颁其首,浮沈小大,备得其性,则以有法度加焉而已。然则渔人之官,修养万物之悉者也。以兽人之官修,为宁百姓之大;以渔人之官修,为养万物之悉;故使各入其物于玉府,以为王者仁民爱物,其施如是,然后可以兼百姓之奉,备万物之养,以足其燕私玩好之欲也。然则冥氏、穴氏、翨氏,攻鸟兽之猛,而其所献皮革齿须及羽翮之类不入于玉府者,冥氏、穴氏、翨氏特除其害,兽人凡田之政令掌焉,则其所修之利众,所除之害悉,所赖之获多,王政及人,于是为大矣。
渔人,掌以时渔为梁,春献王鲔,辨鱼物,为鲜薨,以共王膳羞。凡祭祀、宾客、丧纪,共其鱼之鲜薨。凡渔者,掌其政令。凡渔征入于玉府。
“春献王鲔”,则以其时物。王鲔,鲔之大者,王大故也,故物之大者多谓之王。《诗序》言“冬荐鱼”,而此不言者,渔人“以时渔为梁”,凡祭祀共鲜薨,则冬荐在是矣。
鳖人,掌取互物,以时簎鱼鳖龟蜃凡狸物,春献鳖蜃,秋献龟鱼。祭祀,共螷蠃蚳,以授醢人。掌凡邦之簎事。
鳖及龟鱼,字乳以夏,而蜃以夏秋。春献鳖蜃,秋献龟鱼,则避其字乳之时。献龟以秋者,龟主以卜,全而用之,故取以其坚成之时。鱼美于秋冬,而冬为尤美,不以冬献,则鳖人所献,以簎得之,故先为梁之时而献。鳖尤美于夏,然以避其字乳之时而弗献。唯王不以饮食之养,害仁政之法度。如此,然后能率天下之民,以成“鱼丽”之功告神明矣。
腊人,掌干肉。凡田兽之脯腊皞胖之事。凡祭祀,共豆脯、荐脯、皞胖,凡腊物。宾客、丧纪,共其脯腊,凡干肉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