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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中南军委做出分洪决定

1952年3月4日,中南军政委员会召集湖南、湖北两省和中南水利部、农林部、交通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审议《荆江分洪工程计划》的实施方案。

3月15日,中南军政委员会第七十四次行政会议通过《荆江分洪工程计划》的实施办法,并做出《关于荆江分洪工程的决定》:

查荆江大堤的安危,不仅关系湖北、湖南两省,而且是长江交通要道,关系全中经济体系。

但荆江大堤却是长江全线最薄弱最危险地带,堤身高出地面10多公尺,堤防险工迭出,每当汛期,洪峰逼临,时有溃决之虞,如一旦溃决,将使江汉平原变成大海,不仅江汉300万人及700万亩良田被淹没,并要影响长江通航,贻祸将不堪设想。

且在短时期内又难以善其后,为适当减除荆江大堤的危险,确保长江航运畅通,并保障两湖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起见,除荆江大堤本身加固外,荆江分洪工程是目前十分必要的迫切措施。

长江水利委员会在去年提出此一计划,业经中央水利部研究,提请政务院做出决定,本会3月4日召集湖南、湖北两省负责同志及本会水利、农林、交通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商讨,一致同意荆江分洪的计划,认为此一计划的方针是照顾了全局,兼顾了两省,对两湖人民都是有利的,并经中南军政委员会第七十四次行政会议通过做出如下决定:

一、荆江大堤继续培修加固,保证安全渡过洪峰到达1949年的水位。

二、荆江南岸蓄洪区堤工及南面节制闸立即动工,必须于6月工前完成,背面进洪闸争取同时动工,汛前完成。

三、蓄洪区移民事宜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于汛前完成。

四、1952年不拟分洪。如万一今年水量过大,万不得已需要分洪时,需经全会报请政务院周总理批准后方能执行。

五、长江北岸蓄洪问题,应积极进行勘察,俟勘察完毕,作研究后再行确定。

六、这一工程所需人力、物力非常浩大,而时间又甚短促,为胜利完成此一艰巨的政治任务,指定:

1、分洪工程以军工为主,南线堤工由军工担任,虎渡河西岸山地工程由湖北动员民工担任,南面节制闸由湖南动员民工二万人,湖北动员民工一万人担任,兵团部全部调任分洪总指挥部工作。

2、湖北省荆州及湖南省常德两专区全部军政机关力量,听候总指挥部调动,负责供应工作。

3、中南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须将全力投入此一工程。

4、荆江大堤培修加固由中游局负责。

5、运输任务由交通部负责。

6、物资及日用品之调拨供应由财委系统各部门负责。

7、工人及干部的调配、宣传、教育、医药卫生、保卫工作、劳动改造队的调配管理,及施工区司法工作等,由中南劳动部、人事部、文化部、教育部、卫生部、公安部及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等部门分担,并须指定专人负责进行。

七、成立荆江分洪委员会,以李先念为主任委员,唐天际、刘斐为副主任委员。

李先念任荆江分洪工程总指挥部总政治委员,唐天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有:王树声、许子威、林一山,副总政委为:袁振。

八、荆江分洪委员会及其指挥机构有权径与各方面商洽与决定一切有关分洪工程事宜。并有权调拨有关分洪工程进行的人力、物力。在工程上所需器材,加工定货,物资运输等均须享受优先权。各有关部门,必须大力支持,不得藉故推延。有关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听候调度,协力完成。

九、其在人力、器材及技术等各方面,凡中南力量不足者,荆江分洪委员会总指挥部应迅速提出具体计划,请求政务院帮助解决。

4月3日指挥部设在沙市,又同时成立进洪闸、泄洪闸和荆江大堤加固等三个指挥工程部,具体负责工程的实施。进洪闸指挥长任士舜,泄洪闸指挥长田维扬,谢威任荆江大堤加固指挥长。

分洪工程包括:荆江大堤加固;太平口进洪闸;黄山头虎渡 河节制闸及拦河坝;分洪区围堤培修;南线大堤等。

工程实施分为两期,1952年4月5日全面动工兴建,至6月20日以75天时间建成荆江分洪第一期主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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