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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中央允许私营经济发展

1979年初,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中国,再次迎来了发展的春天。此时,各行各业都面临着很多问题,改革已势在必行,其中尤以私营经济领域最为严重。

原来,在1956年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后,私营经济在中国几乎绝迹。

1977年,邓小平复出后,随着私营经济政策的逐渐放松,各种私营经济开始有恢复的迹象。

1977年2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央作出报告:

各地可以根据当地市场需要,在取得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批准一些有正式户口的闲散劳动力从事修理、服务和手工业等个体劳动,但不准雇工。

这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有关个体经济的报告。

这个报告在具体工作的指导方针上,在实践方面实现了突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调整政策,改变了以前强迫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做法,允许中学毕业生留在城市升学和就业。同时,放松了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只有因病、因家庭困难才可以返回城市的限制。

那些留在遥远的农村务农,与家人分别多年的大批城市知识青年从政策变化中看到了希望,想尽各种办法要求回城。

紧接着,全国就出现了千万知青大返城现象。这么多人一下子涌回城市,第一个压力就是就业问题。

面对就业压力,各地都采取了不少措施,但仍然解决不了如此庞大的待业队伍的需求。

当时,广州等地把那些到工厂、商店做临时工的待业青年称为“八路军”,因为他们每天工资8角钱。

尽管如此,“八路军”们仍感庆幸,因为找不到活儿干,只能仰食父母的待业青年为数更多。

很多待业青年成了新游民,闲散在家,也对社会安定造成隐患。更为严重的是,一些人无事生非,打架斗殴,导致犯罪事件增长。

1979年7月20日,时任国家计委顾问的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面对如此巨大的就业问题,就在《人民日报》发表了他就如何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一篇长篇文章,文章题目是《广开就业门路必须改变劳动管理制度》。

在文章中,薛暮桥提出要广开就业门路。他说:

宪法规定允许“从事法律许可范围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这一条也应当实行。最近北京市崇文区在搞试点,据说很有效果。现在城市中不但集体所有制还要提倡,连个体劳动,如游街串巷的磨刀、补鞋也不应当完全砍光。

这是20世纪70年代,第一个在中央党报上发表的支持个体经济的文章。

由于薛暮桥在中央政府和经济学界,长期担任重要职务,再加上这个文章又是在《人民日报》发表,所以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

当然,薛暮桥文章中为个体经济所做的辩护,决不仅仅是为解决就业问题提出的权宜之计。

这篇文章,在理论问题上冲破了禁区,产生了很大影响。

9月29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的大会上,叶剑英明确说:

目前在有限范围内继续存在的城乡劳动者的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附属和补充。

终于,中国向私营经济紧关的大门开了一条缝,于是,沉寂了20多年的私营经济开始复苏了。

一时间,在大小城镇的街道巷子里,已经出现了修车的、修鞋的、补锅的、裱画的、做衣服的、开小饭馆的……胆子大的人先干起来了。

到1979年底,个体户发展到31万人,比1978年的14万人增长了一倍多。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各省、市、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会议纪要。

文件指出:

要充分发挥各类手工业者、小商小贩和各行各业能手的专长,组织他们参加社队企业和各种集体副业生产;少数要求个体经营的,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与生产队签订合同,持证外出劳动和经营。

在这些背景下,从那时起,我国的个体经济如雨后春笋般发展了起来,并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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