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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中央放开雇佣人数限制

1983年初,在邓小平提出“等一等、看一看”的大背景下,中共中央在《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文件中指出:

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种养业的能手,请帮手、带学徒,可参照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的若干政策规定》执行。对于超过上述规定雇请较多帮工的,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而应因势利导,使之向不同形式的合作经济方向发展。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在《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中指出:

对当前雇请工人超过规定人数的企业,可以不按照资本主义的雇工经营看待。

邓小平的讲话和以上文件精神,实际上对私营企业的存在与发展起了保护作用,从而为私营企业扩大规模创造了政策环境。

民营经济在国家改革的春风下得到了蓬勃发展,但这种发展并非一帆风顺。

民营经济刚诞生的时候,很遭人白眼。在当时,人们夸大了刑满释放分子在个体户中所占的比例,正经人家的闺女都不嫁个体户,因为个体户被看是“社会闲杂人员”。

此时,私营经济却还是“妾身未名”,在文件上还是禁区。

当时,不少人还在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禁锢之下,认为个体户是小商小贩,属于自助、自救、自谋生路的性质,对他们可以睁一眼闭一眼。

但是,搞私营企业雇用工人就是明目张胆的剥削,就是不折不扣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社会怎么能容忍资本主义大行其道呢!

一位经济学家林子力从马克思《资本论》的一个算式里边找到一个例子,进而得出结论说:雇工7个人以下,赚了钱自己消费的,算个体户;雇工8个人以上,就产生了剩余价值,就算剥削,就算资本家。

于是,雇工7个人还是雇工8个人,成了个体户和私营业主的分水岭。雇7个人以下,还可以允许;雇8个人以上,就算搞资本主义。

受此当时思想观念和政策因素影响,当时全国很多私营经济受到了打击,尤其以浙江温州的“八大王”事件最为明显。

“八大王”事件,使刚刚走上经商道路的温州农民遭受重创。一时间,就像刮台风一样,工厂关门,商店收摊,人人自危,个个提心吊胆。柳市镇当年工业产值比上一年下降7000万元,电器业经营状况一落千丈。

198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摸底调查,当时城乡实际存在的私营企业雇工人数达360.7万人。每户私营企业平均雇工16人,雇工30人以下的占70%至80%,雇工100人的接近总数的1%,部分私营企业雇工几百人,有的甚至雇工上千人。

对雇工人数限制的分开,进一步促进了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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