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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各地积极改革批发体制

1984年7月14日,国务院批转发出商业部《关于当前城市商业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报告》。

《报告》就城市商业体制改革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其中第三条明确指出:

建立城市贸易中心,逐步形成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批发体制。

在此次前后,各地积极对贸易中心进行了整顿,对批发体制进行了改革。

1984年1月,重庆工业品贸易中心成立了,当时的中央领导前往视察时给予很高评价,认为工业品贸易中心的成立,是流通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

然而,在当时,重庆市国营商业批发机构的一些同志,由于长期习惯于分配式的批发,不是全力以赴地支持贸易中心这个新生事物,而是认为贸易中心抢了他们的生意。

在日常工作中,国营商业批发机构的工作人员,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在货源上“卡”贸易中心,不给贸易中心紧俏商品,不许贸易中心直接向工厂和外省进货,甚至以拒绝收购产品进行威胁,不准工厂卖产品给贸易中心。

有的国营商业批发公司对贸易中心封锁商品信息,并且在人力和仓库、运输工具上,为贸易中心制造各种困难。

凡此种种,严重影响了工业品贸易中心疏通商品流通渠道的尝试,以至于使贸易中心生意日渐冷清,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1984年6月,重庆市负责人响应国家整顿贸易中心的号召,开始对重庆工业品贸易中心的问题进行调查。

在听取关于重庆工业品贸易中心情况的汇报后,重庆市领导决定,把国营商业的百货、纺织、针织、五金、交电、化工6个批发公司和商业储运公司,并入重庆工业品贸易中心,成为贸易中心的专业商品部。

这种直接把国营批发中心并入贸易中心的做法,是我国商业体制改革中的一大突破。

批发中心并入贸易中心后,除了少部分名牌产品仍然按计划实行分配供应外,其余商品全部按贸易中心的经营原则,货不分南北,人不分公私,产销双方都可以进贸易中心从事交易。

这样一来,重庆工业品贸易中心的难题被解决了,他们很快走出了生意冷清的局面,当年就实现了巨额盈利。

和重庆一样,当时全国各地的批发市场都都开始活跃了起来。

1984年,首都北京开办第一家日用工业品批发市场,本市或外埠国营、集体商业和有执照商贩,都可以从这里进货,这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过去,由于商业批发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不利于扩大商品流通。作为主营公司下属的二级批发站只与城近郊区的商业部门对口。

而远郊县的商业公司、三级批发站只能到专点进货,在主营公司批发部很难排上号。

至于小本经营的个体商贩就更难从这里直接进货了。

为了活跃市场经济,市一商局对商品流通的批发环节大胆改革,经市政府批准,开办了日用工业品批发市场,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这个市场采取进销合一和综合经营的服务方式,供应对象面向全国。

这样一来,好处颇多,首先是经营面广。这个市场在认真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多渠道组织货源,经营本系统几家主营公司的产品,并代销工业部门和外埠商业、外贸等部门的商品。当时,这个市场经营针棉织品、百货、鞋帽、钟表眼镜、文化用品共5大类,上万种商品。

由于市场办得活,开业仅几个月,这个批发市场已经同200多个商业部门建立了业务联系,几百个小商贩也经常到这里采办商品。

在批发市场放开后,各地农民也走进城市,搞起了批发业。

在工业大市辽宁沈阳,1984年,该市蔬菜供销放开以后,沈阳市郊区一些菜农采取进城自办或联办批发市场,同国营菜店联合经营,与工矿企业等大伙食单位挂钩供应等新形式经营蔬菜,解除了部分菜农的卖菜之忧,缓和了城市居民的“买菜难”。

当时的情况是,沈阳市郊菜地当年大多承包给了一些蔬菜专业户。菜地承包后,这些专业户干劲很足,当年就获得了大丰收。

然而,这些专业户一心只想集中精力搞好蔬菜的商品生产,却不愿分心进城摆摊卖菜,而国营商业部门又不再对蔬菜实行统购包销,因而部分菜农常为卖菜困难而发愁。

此时,沈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就鼓励菜农大胆尝试,探索自营蔬菜的新途径。

就这样,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沈阳菜农们创造了一些经营蔬菜的新形式,即自办或农商联办蔬菜批发市场。

当时,沈阳市东陵乡八家子村的菜农首先办起第一个蔬菜购销服务站,除经营批发自产的蔬菜外,还为其他菜农代办批发,只收取少量管理费。

接着,皇姑区和东陵区的一些菜农则分别与国营蔬菜部门联合办起了两个蔬菜批发市场,由菜农提供蔬菜,国营商店批发经营,利润按商定的比例分成。

在开办批发市场搞批发的同时,沈阳农民还与厂矿、机关及饭店等大伙食单位挂钩供应蔬菜,直接把农产品批给他们。

当时,前进乡和于洪乡的菜农,同制药厂、电缆厂、重型机械厂等单位挂了钩,由菜农按时按需供应蔬菜,价格略低于农贸市场。

农民这种自办批发市场的举措,收到很好的效果,这种新的经营蔬菜形式,可以使菜农不必为卖菜担心,商店不再为无菜卖发愁,厂矿伙食单位也不再忧虑无菜下锅。

当然,无论是自办联办,还是产销联营或挂钩,都拓宽了流通渠道,减少了经营层次和环节,减少了费用、降低了损耗,价格也就相对低些,菜农、商店和消费者都较满意。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诸多好处,使它在一出现就受到了各地的欢迎,一时间,全国各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活跃了起来。

1986年,《人民日报》记者魏亚玲在报纸发表了一篇《农产品批发市场日益兴旺》,魏亚玲在文中这样写道: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事物。近两年来发展很快,截止去年底,全国已有近2000个农产品批发市场,据有关方面预测,到2000年这种市场将增加到6000多个,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干渠道。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特点是批量大、流速快。如北京市北太平庄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年成交批量为1.8万多吨,成交额为490多万元。安徽省芜湖市的粮食批发市场建立之前,所属4个县每年都有5万吨左右的粮食难以卖出去,1984年7月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后,当年就卖出粮食2.6万吨。河北省清苑县是西瓜产地,每年到收瓜季节,农民为卖瓜发愁,后来,运到天津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不但卖得快,价格也好。同时,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商品辐射面大,最小的批发市场也涉及几百里,大的上千里。如四川省成都市的三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商品可销往全国各地。辽宁省沈阳市南站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品来源于27个省、市,与300多个单位建立了购销关系,形成了网络。

目前,农产品批发市场已形成了万商云集、货物多样的集散点。批发市场打破了地域界限,做到了货畅其流。到批发市场参加交易的,人不分公私,地不分南北,都可进入市场自由交易。价格随行就市,完全由市场调节。打破了地域性封锁的局面,做到了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渠道经商,有利于竞争。农产品批发市场上除以农产品为主外,也有林、牧、渔各类产品,还有农民的小手工业产品和乡镇企业产品。零售商从批发市场购到货物,马上运送到城市和其他地方出售,既受农民欢迎,也受消费者欢迎。

确实如魏亚玲所描写的那样,在1986年前后,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国内确实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各地涌现,它的出现,是我国流通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也是解决我国城乡流通问题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在那个商品还显紧缺的年代,随着全国批发市场的涌现,各类商业经济体的货源问题有了,接下来,就开始了商业的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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