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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不断深化 第7章 中央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1984年5月2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举国关注下召开了。

在会上,各位代表纷纷谈到商业改革的问题。

当时年过八旬的天津代表杨天受先开话题:“古往今来下面馆,交了钱就可吃面。可是,现在有的面馆吃面条还要经过‘批准’呢!”

“这事我碰见过。”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戴念慈说道,他讲了一段出差广东的见闻:

有一次我下馆子,和我同去的老马急于赶火车,掏出车票为证,苦苦哀求服务员先给碗面条吃。

临近开车时才得到回话:“老马,你要的面,批下来了。”

老马犯难了:不吃吧,白排半天队;吃吧,耽误赶路……

戴念慈的话语惊四座。

北京、上海的代表也在议论:多少年来,人们吃的、喝的、穿的、用的,许多东西都要经过几级批发站,层层批条子。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爱要不要,就这一堆。

奇闻不奇,弊病出在商业体制上,不改不行了!

在这种情况下,党中央应民众之需,继续展开了对商业体制的进一步改革。

198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321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及地方、中央各有关方面的主要负责同志共297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邓小平、李先念、陈云等同志主持。

全会分析了我国当前的经济和政治形势,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

接着,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决定》认为:

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只有充分发展商品经济,才能把经济真正搞活,促使各个企业提高效率,灵活经营,灵敏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要……

邓小平对这个决定评价很高,他高兴地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

作为全面指导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新概念。

在此以后,从1985年至1991年末,是我国进入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

在这一历史时期内,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商业体制改革在前一阶段取得伟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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