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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各地放开市场搞活流通环节

1984年以后,随着商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关于商业的放开已经成了大趋势。

以前,在计划经济时期,商业的从业人员都是让人羡慕的职业,营业员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工作。

实施改革后,一些胆大的个人开始偷偷做起了小买卖,虽然赚到了一点钱,但他们的地位一直不高,而且经常遇到各种部门的打击。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各地在中央的号召下,开始采取各种措施,放开商业市场。

在山城重庆,打破封锁搞活流通改革,经历了一个从敞开城门、搞活流通,到国营零售商业实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试点的过程。

1984年,针对当时流通环节是国营商业一统天下,渠道不通,网点不足,人民群众衣、食、住、行、买难等问题,重庆市委、市政府从疏通商品流通渠道入手,发展多种商业经济形式。

当时,重庆市首先放宽对集体和个体户申请登记营业的范围。

1984年,重庆市政府下达《关于城乡个体工商业管理办法规定》,新《规定》提出,“停薪留职”的机关、企事业职工均可从事个体经营。

为了提高工商部门为个体户办事的效率,《规定》提出,工商部门核发执照的时间不能超过20天。

同时,《规定》还提出,农村个体商贩可进城设店经营。这样以来,重庆市就改变了长期以来对集体和个体控制很严的状况,允许新开业的集体和个体户,从事工业品、城乡贩运、饮食服务、修理等经营活动。

经营的方式也是灵活的,可以单个经营,也可以合伙经营,可以零售,也可以经营批发,还可以零售批发兼营。

长期以来,和其他地方一样,重庆日用工业品的流通基本上是由国营商业统购包销。

在这种体制下,计划商品逐级分配,按一、二、三级批发和零售的层次调拨,固定供应区划,固定供应对象,固定倒扣作价方法。

这种统购包销方式既限制了人民的购买,也不利于商品的自由流动。

1984年下半年,重庆市进一步放开工商关系,工商企业之间的购销关系由过去的“统购、计划收购、订购、选购”,创造性地调整为:商业选购、工厂自销、提倡联合,发挥国营商业主渠道作用。

从此,重庆市的工业纷纷建立自销机构,以后逐步发展,除少数计划分配商品外,大部分商品都打破了按照一、二、三级批发层次供货的格局。

建立贸易市场,也是重庆搞活商品市场的一个重要举措。

从1984年初重庆建立工业品贸易中心,到1984底,全市共兴办各种贸易中心111家,其中工业品贸易中心25家,农副产品贸易中心75家,生产资料贸易中心11家。

贸易中心放开购销,“地不分南北、人不分公私,谁都可以来买,谁都可以来卖”。

同时,重庆的贸易市场还实行批量作价、协商作价,并为交易中心提供必要的服务。

为了进一步理顺价格,放开经营,扩大市场调节,1985年初,重庆市政府还决定,放宽农副产品购销政策,对牛、羊、禽蛋、水产品、干鲜水果全部放开经营。

同时,重庆还进一步扩大了粮、油、菜、猪的市场调节比重,由市场经营的粮油量相当于计划内经营量的四分之一。

接着,重庆市按照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1号文件精神,改革了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除少数品种外,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副产品统派购任务。

粮食、棉花、油脂油料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定购以外的粮棉油允许农民上市自销;生猪、蔬菜取消派购、自由交易。取消统派购以后,农产品不再受原来经营分工的限制,实行多渠道流通。

在放开农副产品购销的同时,重庆市还注重有步骤地放开农副产品价格,逐步理顺过去长期存在的价格与价值背离,价格不反映供求关系,解决部分主要商品购销倒挂、经营越多、亏损越大的不正常状态。

在全国要求对商业企业进行改革的情况下,重庆全市首先于1984年8月,在市中区5个饮食自然门点开展租赁经营。

到年底,全区有149个自然网点实行集体经营和租赁经营。

紧接着,重庆又在全市推开市中区搞活小企业的经验。

到1986年,全市划小放开的小企业已经有1204个,占重庆市小企业总数的73%。

在重庆市推动商业体制改革过程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四放开”,即经营放开、价格放开、用工放开、分配放开。

商业企业“四放开”改革,不仅是重庆市商业流通领域改革一次新的突破和深化,而且它对全国商业流通领域的改革,都具有较大的引导和指导意义,可以说是重庆商业流通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而“四放开”的提出还有一个过程。

改革之初,重庆商业遇到市场疲软、效益下降。出现这个状况的原因,一方面是宏观紧缩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微观不活出现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重庆商业流通主管部门思考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当时酝酿的思路,一是调整结构;二是搞活分配,特别是研究了东欧剧变、苏联动荡的原因后,对搞活分配更加注意。

在这个时候,重庆巴县汇报了青木关供销社经营、价格、分配“三放开”试点情况。

对此,重庆商业流通主管部门觉得,青木关供销社这个尝试很有意义。

接着,重庆商业流通主管部门就专门组织人员,到沿海特区去考察。

通过考察,对如何发展重庆经济,重庆商业流通主管部门提出了8条建议,其中之一就是在商业零售企业进行“四放开”试点。

1991年1月,在全市财贸工作会上,有关部门正式提出在商业零售企业试行“四放开”。

“四放开”改革意见提出后,市委、市府、市人大十分重视,并得到市级各部门和区县的赞同。

在这种情况下,市财办下发了“四放开”的文件,选了“四放开”试点单位,开始了试点。

在试点过程中,中国商业部召开全国商业工作会议。在此次会上,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和商业部领导,了解了重庆“四放开”试点的情况。

当时,田纪云对重庆的“四放开”很感兴趣,并立即给予了肯定和支持。

在中央的支持下,《内参》15期介绍了重庆“四放开”的情况。

同时,中国商业部还专门派了一个由司长带队来重庆专门考察,并在重庆召开了“四放开”工作经验交流会,田纪云亲自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由此,“四放开”经验推向全国。在重庆“四放开”的带动下,全国各地都采取了给商业解禁的举措,这些举措包括对从业人员的限制、经营方式的限制、购货渠道的限制等等。

随着各地对商业发展的放开,各地商业开始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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