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4月21日至25日,全国农村基层税费制度改革经验研讨会在安徽阜阳召开。
安徽阜阳地区位于皖西北与河南省接壤,是我国著名的产粮区,更是经国务院备案的中国第一个农村改革试验区。
在1986年时,这个试验区是在当时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杜润生的亲自带领下,由段应碧、周其仁、陈锡文、杜鹰、卢迈等一大批著名农业专家建立起来的。
这次率先进行土地税制改革的涡阳县新兴镇,和赞成农村税费改革第一县的太和县,都在这个地区。因此,1995年4月,全国农村基层税费制度改革经验研讨会放在阜阳召开,无疑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会议由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主任杜鹰主持。
来自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农业部、财政部、内贸部和粮食部门等部委办的专家学者,安徽省阜阳试验区、湖南省怀化试验区、贵州省湄潭试验区及河北省正定县、河南省城郾县等7省暨有关县代表共80余人出席了会议。
大家实地考察了太和县试点情况,还就各地试点的具体做法和成效进行了交流,对当时尚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如何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都做了坦诚而深入的探讨。
由于各地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做法的,因此在改革的措施上是不尽相同的。看上去,令人眼花缭乱,其实,万变不离其宗,还是何开荫早先总结出来的那几句话,是一种“税费统筹、折实征收、财政结算、税费分流”的模式。
在原则和目标大体一致的前提下,各地都在农村基层税费制度的改革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与会代表们公认,在诸多试点之中,安徽省太和县和河北省正定县的两处试点,又是最具有代表性的。
在会上,国务院特区办政研室副主任刘福垣的发言格外引人注目。他说:“听了同志们的介绍,对这项改革,我有一个总的感觉,就是现在试点单位的改革已经获得了基本的成功,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姜春云副总理说这项改革不仅有经济而且有政治意义,说明这个问题确实是上下都很关心的事。”
他说:“我认为这项改革的意义,已经不仅仅是简单地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其核心,就是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关系。我们第一次改革,是以‘大包干’为旗帜,改革的对象是政府,是我们公社化以来的政社合一的体制。”
“他说,今天,各级政府都在讨论如何解决农民负担,如何消除苛捐杂税,如何改变干部‘要钱、要粮、要命’的形象;很多政府的文件三令五申这个费可以收,那个费不能收;哪个税是合理的,哪个税是不合理的;收多少为合理,收多少为不合理;国务院的电话会议也曾明令取消31项费用。其实,在分配关系都不清楚的背景下,哪个合理,哪个不合理,最后也是划不清的,上面下面都不清。比如计划生育费用、民兵训练费用,这全是一种行政性的费用,是贯彻国家政策所需要的费用,它和农业生产并没关系,实际上这也是应该由财政来拿的,但是现在,都混在了‘三提五统’里面要农民承担。”
“只有最根本地解决摊派问题,真正做到明租,正税,除费,我们才能够对农村的分配问题喊上一声‘立正’。农民和社区之间说到底只有租的关系,农民和国家的关系也只是靠税来调整,农民交了租,交了税,其他的任何费用都与农民无关!”
最后,他慷慨陈词:“既然我们下这么大决心来搞这项改革,就应该有一个恒心。既然我们承担了这个改革任务,就应该给我们这个权力,以一切方式加重农民负担的东西,就要敢顶,即便说农民都同意了,也不要听这话!”
刘福垣的发言,赢得了各地代表热烈的掌声。
在这次会议上,参加会议的专家,对这项改革更是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认为它是对旧体制的又一次突破,在实践中是可行的,方向是对头的,成效是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