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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深化改革

第9章国家安居工程正式启动

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房改加入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开展国家安居工程等新内容。

《决定》基本内容为:

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

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

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

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

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11月,财政部、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

洛阳市涧西区于宝兰家的住房“升级”经历和千千万万普通市民一样,是洛阳市住房改革的一个缩影。说起房子的话题,于宝兰感慨万千,他回忆道:

我们一家人都在一拖集团上班,1982年谈对象时,男方家里6口人住在厂里的“多家灶”:3家共用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领了结婚证,房子成了最迫切的问题,我只好向单位借了一间12平方米的房子。一层楼有30多家住户,共用卫生间和水管,家家户户在暗而幽深的楼道里做饭。就这房子,后来单位还催还,我只好又四处觅房。那时候我已经怀孕7个月,到处找不到房,单位最终又让我住了进去。虽然一个月要交3块钱房租,但总算有个家了!

1987年,于宝兰终于分到了“单门独灶”的33平方米的房,还有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可是这套房子面积小,布局也很不合理,进门就是厨房,旁边隔出来一个卫生间,剩下的就是一间卧室了。

1994年,是于宝兰最难忘的一年,她激动地回忆说:

那可是真正的一室一厅啊!虽然只有42平方米,可是一家人住着已经很满意了。很快,我们赶上了一拖集团房改,原价540块钱一平方米,折合后我们每平方米只用掏250块钱,于是1万多块钱就买了下来。先是拿到了80%产权,后来又补交了20%的钱,这套房子就真正属于我们了。

1995年2月18日,国务院把洛阳列为国家“安居工程”首批59个试点城市之一。

已经70多岁的李晓冬老人织着毛衣,回忆着当时的情景,她说道:

我们这房子的钥匙可是当年市长亲手交到我手上的,那一年,我老伴寇双魁已经快80岁了,4个儿女成家另住,我们老两口住在市聋哑学校3号楼65平方米的公房里。

李晓冬老人的老伴寇双魁接着回忆说道:

1993年之前,我们全家6口人住在老城区北大街一间18平方米的土坯瓦房里,屋外只有个两米多宽勉强能称为院子的过道,边上还垒了个鸡窝。

寇双魁说,夏天鸡窝上搭个铺盖,也能睡一个人。屋子里除了一个小柜子就剩两张床,晚上必须得撑起第三张床,一家人才能住下,俺那时做梦也不敢想能住上洋灰板房啊!

李晓冬老人回忆道:

那一年市里解决了36户像俺这样人家的住房困难户,有18户就住这栋楼。都腊月二十几了吧,我们就站在这楼下,张世军市长亲手把房子钥匙送到我们每户人的手里。房子里里外外都是新的,两间屋又大又亮,还有自来水,那个年过得甭提有多美了!

洛阳市住房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贾志挺谈到此事时,依然记忆犹新,他说道:

寇双魁夫妇所住的是政府专门为住房特困户提供的廉租住房,这一制度到现在仍在实行,让那些买不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居民也能够居有其屋。

1995年1月1日,洛阳市政府下达《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了房改的基本内容:

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

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

把住房实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分配方式。

这年12月,市政府又出台了《洛阳市出售公有住房暂行办法》等12个房改配套文件,洛阳市房改工作进入了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一位市房改办当年的工作人员回忆道:

当时听说要房改,很多干了一辈子的老工人讲,怎么偏偏到了我们这儿房子就得掏钱买了?一些老干部对此也很不理解,房改工作面临重重阻力,人们在观念上接受还需要时间;房改不但涉及老百姓的利益调整,也涉及部门之间的利益调整,稍有不慎都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

这一时期,洛阳市正从住房实物分配向住房市场化过渡,人们经历着从“要房时代”到“买房时代”的变迁。

孙元是地地道道的苏州人,他是共和国同龄的同龄人,在孙元看来,苏州的房改是在一次次变化中水到渠成走过来的,恰似他这辈子的人生经历,孙元由衷感慨道:

每次换房,都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掐指一算,自己也吓一跳,算上正在装修即将搬进的别墅,居然要八次搬家了,八是个好兆头,就像这房子越住越漂亮。

1979年夏天,落实知青返城政策,孙元举家回城,乡下的瓦房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了当地的农民,回到运河边。孙元把平房扩成两间,还翻了一层楼房。

20世纪80年代,老孙家客厅里就挂上了卷轴画和对联,一张八仙桌,女儿一人一个房间,渐渐地家用电器都进了家门:孔雀电视机、白云泉洗衣机、骆驼电风扇、常熟白雪电冰箱……

1990年,女儿考上了市十中,孙元全家搬进了单位分配的南环的一栋集体公寓的二楼,40平方米的两室户临时过渡,这回住进了集体公寓。老孙对当年那套40平方米的房子印象深刻,他回忆道:

当时的集体楼常常是一条楼道三四户人家,南北是不通透的,所以客厅是暗的,白天要开灯,卫生间也是简易的,只有一个洗水池和抽水马桶,洗澡还得上澡堂。不过煤气罐自来水都有,生活很便当了。公寓房是典型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客厅、厨房、卫生间面面俱到。当时还交起了房租,租金很便宜,一个月六七元钱,几乎是集体的福利。

集体公寓还有一大好处是邻里关系特别融洽,都是一个单位的职工,经常串门,孩子们也交了不少朋友,公寓房的周边配套也齐全,50米一个小学校,30米一个幼儿园,60米一个公园,傍晚的时候,公寓楼里的居民都会到楼下散步乘凉,也挺热闹。那时候,楼上楼下经常串门,隔壁人家夫妻吵架,还会热心去劝,没事的时候,几家人就凑在一起打牌,公寓的门经常是不关的。

1993年和1994年,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后,房改房这个称呼渐渐在孙元耳边飘过,在伸长脖子等待了好几年后,1997年,房改房真的来到了身边,孙元分到了一套78平方米的三室一厅。孙元回忆道:

这是我第一次拿到产权证,在花了一万八千元后。以这个价格买下单位的福利房,现在看来简直是捡了个大便宜,可当时还有点不情愿,凭啥要自己掏钱买啊,以前都是国家给的,大不了自己盖。为这事我还被周围同事洗了一番脑,毕竟是第一次掏自己的钱买房子,不习惯啊。还好有个产权证心里舒服点,也是在这一年,运河边的祖屋因为河道拓宽而被拆迁。

有了产权的房子,是自己的,当然要好好装修,我找来了工程队,自己画好图纸,精心装修了一番,墙上墙纸,地上地砖,房间里地板,还添了不少家具,为了子女安心参加高考,我还装上了空调。当时特别流行装修,楼上楼下互相参观取经,这么仔细琢磨装修,还是第一次。装修好串门炫耀,也是当时搬家的一大快乐。

两年后,商品房正式走入市民生活,习惯了掏钱买房子的孙元,这回果断出手,买了附近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共100平方米,总价13万,南北通透,采光充足,客厅和餐厅分开,卫生间也被隔成了干湿两用的区间,老孙有了单独的自行车库,管道煤气也装进了家里。

最让老孙满意的是,小区有了外围墙和院子,有保安和门卫,觉着特别安全,那时候家家户户都装起了防盗窗,住得安全非常重要。

因为是商品房,门一关,大家都不知道隔壁住的是谁,邻里也不走动了。

原以为这样一套公寓我可以住到老了。当时已50开外的老孙,对这套明亮的公寓已经知足了。

没想到,跨过2000年后,房价上涨的速度飞快,老孙这套房子也有50万元的身价了,儿子工作成家,原先那套78平方米的房改房,派上了用场,儿子添丁,要把父母接到一起住,索性换大点,看中城南一套花园别墅,以100多万的价格,按揭贷款买了下来,房改房也打算出手卖掉,中介说,卖个40万不成问题。“这张产权证是花2万元买来的。”老孙没想到房子身价涨那么快。

别墅门前还有一条河,就为这水景价钱就贵不少,门前一个院子专门找做园林的人设计了,放上假山,凿个池塘养鱼,还有鹅卵石小道。

“退休了,种花养鱼,享享天伦之乐,这样的独院生活这样的房价,以前想都不敢想,现在应该可以安度晚年了。”老孙憧憬着他的第八次搬家。

第10章召开全国房改交流会

1995年12月15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在全国房改经验交流会代表座谈时表示:

我认为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是房改的中心环节,关系到整个房改工作的成败。如果公积金使用管理得不好,到处挪用,甚至把公积金都赔了,那么职工就不会缴公积金。

如果公积金的管理没有一套非常完善的制度,非常严密的监督,非常成功的运营,房改工作就搞不好。这次会议之后要大力推进房改,首先就要抓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

各个部门不要扯皮,要按照这次会议确定的基本原则,同心协力,把这项工作搞好。在住房公积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大家可以参考上海的经验。不是因为我当过上海市长,参与过这项工作,而是因为上海的经验是成功的。

两年以前还不敢这样讲,我在上海只是建立了公积金制度,对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能否取得成功,当时心里还没底,因为没有经过实践的检验。

现在实践证明是成功的。不是说各地都要照搬上海模式,但上海的基本经验可以借鉴。

1996年,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要点:

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住房资金的管理,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完善政策衔接,搞好国家安居工程,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从1996年开始,要逐步推行按收入线解决住房问题的办法,集中财力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特别是国家安居工程住房与各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实施按收入线分配的政策,并逐步发展到现有公房的出售、出租中去。

各地要根据住房价格和职工收入状况,在1996年制订并出台划分家庭收入线办法。认真抓好三大系统、三个直辖市及35个大中城市的房改带头作用。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在企业和小城镇的深化工作。

建设部印发了《2000年小康型城市住宅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厅)、科委:

各地应根据《导则》所规定的内容和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条件,制定本地区的《城市小康住宅示范小区规划设计规则》以具体指导本地区城市小康住宅示范小区的规划设计,并报建设部科技司备案。

包建华早在1984年房改起步之时,就是福建省建委房管处副处长,1999年退休后,又在省房地产协会副会长之职工作了9年,对福建省的房改和地产发展进程记忆犹新。

包建华讲起30年前的住房状况,他是娓娓道来:

1980年以前,我省的公房都没有出售,也不存在着“房价”,当时国家实行的是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干部职工都是靠单位福利分房和公房实物分配来解决住房问题。

在包建华的记忆里,国家层面的房改,始于邓小平在1978年和1980年的两次重要讲话。

1980年6月,我国正式允许实行住房商品化政策,自此揭开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序幕。福建省的房改始于1980年,省里提出了一系列的探索城镇公有住房改革思路。包建华回忆当时的情景,他说道:

坐等分房,那是计划经济的观念,不改革怎么行?我省房改步伐走在全国的前列,当时的房管处工作重点是按省里布置,研讨各地试点后的经验和问题,并拟定房改政策、方案。直至上世纪80年后期和90年代中期,我省的土地实行有偿出让,以国企和外商为主的开发商全面介入旧城改造和地产开发后,老百姓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商品房,人们依赖公房的传统观念才得以破除。但是,当时在国家层面的政策并未全面叫停福利分房时,我省商品房开发量仍然有限,购房户仍以侨胞和商人为主,其间又遭遇两次全国性的通货膨胀,地产行业陷入了沉寂期,老百姓买商品房的热情和数量极为有限,单位的集资建房仍存在。“从忧居到有居再到优居,当然是房改的功劳。”

在中央有关新的住房改革意见指导下,1998年7月份,被喻为中国房改的“春天”,经过近20年的试点和经验摸索后,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停止住房实物分配而改为货币化分配,同时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包建华回忆道:

我省发文规定,1998年12月1日起,一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这条政策卡死了人们依赖福利分房的退路,从此房地产进入了十年的“黄金期”。

1999年2月,按揭购房兴起。我省“贷款买房”业务顺利开展。至2000年,全省90%以上的公有住房已悉数向单位职工出售。

2001年起,我省出台了一揽子的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并全面放开住房二级市场,加快经适房和廉租房建设,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以促进民众住房消费,进一步激活了房地产市场。从等着分房到自己选房、挑房,居住条件有飞跃提升。

至2000年,福建全省90%以上的公有住房已向单位职工出售。2001年起,出台了一揽子的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并全面放开住房二级市场,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以促进民众住房的消费,进一步激活了房地产市场。

第11章召开全国城镇房改会议

1997年1月23日至25日,全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

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在会上强调:

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必须坚持推行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采取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引导并实行住房商品化。实践证明,这是解决我国住房问题的主要道路。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将是长期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通过各种措施,努力把经济适用住房的售价降低到每平方米1000元左右,使住房的售价与中低收入职工家庭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银行要向经济适用住房用户提供抵押贷款和分期付款服务以引导居民住房消费。

国务委员、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组长李铁映在会上也说:

当前,要继续在全国推行公积金制度,同时抓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快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有计划、有步骤地取消住房福利分配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租金改革和公有住房出售,研究制订公房售后的再交易政策;发展政策性住房金融;加大国家安居工程实施力度。

大会表彰了全国房改先进城市和单位,上海、深圳、成都等27个城市,淮海水泥厂等3个单位荣获“全国房改先进城市(单位)”的奖牌。

王明浩是原天津市建委规划处处长,他亲眼见证并亲身经历了改革开放后天津市住房建设的巨大变迁。据他回忆:

1978年改革开放正是地震之后,当时天津市真是满目疮痍啊。到处是临建棚,那个时候人均住房面积3.4,换算成建筑面积也就是7平方米左右,现在呢,从7平方米到去年年底统计的是27平方米。从这个宏观的数据上就能看出天津市的老百姓住房水平提高幅度之大了。

地震之后,市委市政府立即决定,马上在城市周边征地盖房。当时政府征了一万亩土地,大伙当时都不敢想象,征这么多地干什么呢?那个时候就建设了小海地、丁字沽、真理道、天托南、体院北。完工以后,一面抓新区建设,一面抓旧城改造。

王明浩回忆道:

1986年,政府迅速制定了“三级跳坑改造工程”的计划,而且是说干就干。1994年3月,天津市召开了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把力争用5到7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市区成片危陋平房改造的任务列入三、五、八、十四大阶段性奋斗目标之一,大规模危陋平房改造从此拉开了帷幕。

同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住房制度改革初步启动,这就使得天津当年的这次平房改造和之前的“三级跳坑改造”有了本质的不同。这就是住房制度改革,就是说原来全部是政府拿钱,现在呢,改成了市场运作。就是给老百姓拆迁费,然后由开发商来盖房子,最后大伙再买房子。原来是拆旧房给新房,现在是拆房子给钱,然后根据个人经济能力买自己需要的房子,钱不够呢,自己补一点,这样住起来的房子,更符合个人需要。

如果说1994年7月“房改政策”的颁布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住房社会化、商品化的改革方向。那么,1998年7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则彻底停止了福利分房,并且在建立市场化住房体制的同时,还提出了把住房产业培育成经济支柱产业的战略部署。

事实上,房改“改”出的决不只是一条政策而已。王明浩说:

房改之前,因为是福利分房,所以住房面积普遍比较小,因为那时候主要解决的是居住的问题。在房改以前,面积是有规定有控制的,平均面积最多也就是50平方米。

一个是面积控制还有一个是造价控制,为什么呢,因为当初是计划经济。房改之后,这个就放开了。有人说,房改政策不仅仅被视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火车头,更从心理上割裂了人们对计划经济时代的依赖。

房改之后,人们走出了低矮的小平房,跨出了狭窄的胡同,胸襟变阔了,心情也更加开朗了。其实,住房面积上的放开也仅仅是住房变迁中的一方面变化而已。

细心的朋友不难发现,原来一提房子,对房型的描述大多是“独单”“偏单”“独厨”等等,而现如今,我们在买房的时候已经听不到那样的描述了,取而代之的是“H”户型、“E”户型等等这些户型结构的专业术语,很多人一听也就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但是这些名词,如果是在十几年前说起来,那恐怕就没有多少人能听明白了。

谈起自己买房的经历,北京机关干部晓南回忆道:

1988年,我家和另外两户人家总共十来口人还挤在一间60平方米的小三居里,因为是共用厨房、卫生间,每天早上洗漱时常会发现前面还有10多号人排着队。

我家1984年就分上房了,听老人家说,那时候更多的小青年结婚后还住在各自的单身宿舍呢,绝大多数人还都是“等、靠、要”——等国家建房、靠组织分房、要单位给房,还好,1988年房改开始了,但在很长的时间里买房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个新鲜词。

1997年,我参加工作,正赶上房改进一步深入,1998年国家全面取消了住房实物分配。房改之后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虽然没有房分了,我却有了更多选择。先是可供选择的房子多了,后是能借的钱多了。银行有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我才有能力买房。1999年,我在银行做了30年20%首付的住房按揭贷款,用15万元在北京南三环买了两套均价4000元/平方米的商品房。

2004年,晓南的房子涨到每平方米6500元,她索性把大房子卖掉,除去需要还清的贷款,自己还挣了30多万。随后不久,晓南又在东三环选中了一套140平方米的公寓,挣来的钱刚好付了30%的首付。

晓南尽管没有赶上福利分房,却有了更多选择,不到30岁,她就拥有了自己理想的住房。

第12章朱镕基宣布住房商品化

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步入中外记者招待会会场,热烈的掌声随之响起来。

当有记者问及住房制度的改革时,朱镕基作了如下答复:

住房的建设将要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但是我们必须把现行的福利分房政策改为货币化、商品化的住房改革,让人民群众自己买房子。

紧接着,朱镕基宣布:

整个房改方案已酝酿了三年多。我们准备今年下半年出台新的政策,停止福利分房,住房分配一律改为商品化。

朱镕基的话,宣布了“福利分房”时代的终结。从此,中国的住房分配,完全走上了商品化的道路。

1998年,成为中国房改进入实质性阶段的一年。7月3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发布,进一步确定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

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同时决定,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至此,我国已实行了近40年的住房实物分配制度从政策上退出了历史舞台,宣告了福利分房制度的终结和新的住房制度的开始。

1998年6月,在全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特别强调:

建立新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重点是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这既是这次房改的重要目的,也是房改是否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志。中低收入家庭是当前城镇家庭的主体,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可以满足他们的需求,是实现本世纪末人民生活达到小康的重要条件。

温家宝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努力提高住房投资中用于经济适用住房投资的比重,加快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和供应。”

那一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至此北京市的福利分房制度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1998年,北京吴奶奶二女儿的孩子上了高中,由于孩子越来越大,让原本居住在一居室的二女儿明显感到不方便。

这时,二女儿有了买商品房的念头。但那时还没有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老百姓购买商品房门槛很高,按照当时的房价,如果一次性付清买房,在铁路工作的二女儿和她在大学当老师的爱人有些承担不了。但这一年的5月和7月,接连出台的购房新政给了二女儿一家买房的希望。

为支持市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199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

政策的出台使大量的潜在购房需求释放,促成了大量商品房成交,奠定了京城房地产市场化的基础。

两个月之后,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吴奶奶的二女儿准备买房了,她回忆道:

经过与爱人的商量,我们自己凑齐了首付,并贷款10万元,在北二环积水潭附近的一个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三室一厅,整栋楼的设计是当时刚刚兴起的“蝶式”,一梯4户。

客厅较大,各房间采光都不错,这套房子也让我们一家成为了当时北京第一批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家庭。由于第一次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经验,只求面积够大,以解决儿子和客人来时没地方住的窘境。

等真正入住之后,我便发现这套房住起来也不太顺心——房子是大了,但没有阳台,想晒个被子、衣物什么的,还得抱着东西到楼下去晒。满足了基础生活需求,更高的住房需求接踵而来,随后的10年间,住得舒服、顺心成了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北京胡女士的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是某外资通信网络公司的职员,1998年购买了回龙观一套90平方米的两居。胡女士回忆说:

1998年经济适用房刚开始,很多人都是抱着观望的态度。因为当时手头的资金有限,只能买1平方米3000元以下的房子,转来转去,还是觉得回龙观的规划、沙盘和售楼员的感觉好,就排了个号。记得当时交完订金后拿的是100多号,一期6000多套房子,这个号挺靠前的。我和老公回去琢磨了半天,担心这里今后的发展不会像售楼员描绘的那样美好,还担心经济适用房的质量。

没几天,我去售楼处把订金和号都退了。又过了几天,我到另外一个经济适用房看完后,感觉还不如回龙观的经济适用房。当从报上看到很多人在这个项目排队拿号,再加上婚期临近,小两口一商量,一咬牙一跺脚,决定赌一把。就这样,我和老公再次来到回龙观,重新排号,这次已经排到2000多号了。

2000年5月拿到钥匙时,小区的水、电、气都通了,一期大部分都是像我这样外地留京的大学生小两口,整体素质较高,总体感觉不错。从入住到现在,当年的承诺也一点一点地在实现,变化最大的就是交通的改善。现在,我觉得医院、餐饮和教育这三个方面显得美中不足,需要提高。

1998年12月,根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房改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大七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从总体上对进一步深化房改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内容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了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新建住房和腾空的可售公有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凡未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单位,1999年12月31日以前竣工交付使用的新建住房和腾空的可售公有住房,由职工按公有住房出售政策购买。

2、住房分配货币化实行多种形式。

3、根据职工的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现住房面积等因素,确定职工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和住房补贴标准。

4、建立健全住房供应保障体系。最低收入家庭由政府和单位提供专门的公有住房,使他们租赁廉租屋;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也可以购买、租赁商品住房;高收入家庭应当购买、租赁商品住房。

1999年4月,成立了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工作。2000年9月,《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施行。

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下发后,上海不断巩固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组织了公有住房出售,适时推进租金调整,加快平价房和安居房建设。至1998年底,全市累计出售公有住房72.93万套,建筑面积3869万平方米,约占全市可出售公有住房的45%,上海居民住房自有率达到40%。

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1991年以来,上海的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房地产投资规模扩大,推进了城市建设稳步发展。1978年,上海市住宅投资仅为1.79亿元,至2007年底,全市住宅投资增长到853.13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成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拉动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力量。

广大居民居住条件大大改善。从房改方案实施到2006年的15年中,上海市共建成和销售住房2.3亿平方米,相当于1979年前30年建设住房面积总和近4000万平方米的近6倍。1978年全市人均居住面积仅为4.5平方米,2007年底已增加至16.5平方米,增长2倍多,居民住宅成套率达94.7%。

上海市初步建立了住房保障体系,改善了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对“双困”家庭实施廉租住房政策,对公有住房承租家庭实施低租金和租金减免政策,对中低收入家庭实施购房贷款贴息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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