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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价值的重塑(2)

寻求真实的个体同一感

价值的根源就在于人类生存诸条件之中,因此,正是依靠有关这些条件,亦即关于“人类处境”的知识,我们才得以建立起具有客观有效性的种种价值。显然,这种客观有效性仅当与人的生存相关时才会存在,在人之外则决无所谓价值。

人的本性是什么?人类生存独有的条件是什么?以及根源于这些条件的种种需要又是什么呢?

人很早便从与自然界的原始统一性中脱离出来,正是这种原始的统一构成了动物生存的特性。由于人在这种分离的同时禀赋了理性和想象,所以他能够意识到自身的孤独和无助,无力和无知,以及他来到这个世界和悄然离去的偶然性。他以前是借助本能制约的联系与伙伴们保持联系的,如果他不能找到取代这种联结他与伙伴们联系的新的联系方式,那么,他就连一分钟也不能正视这一生存状态。甚至在他所有心理需要都能满足的情况下,他也不得不经历这种囚徙似的生活,以便能恢复其健全的理智。实际上,不健全的个人也就是完全不能与任何人建立起联系的人,由此才使得他自身为这种隔离的孤漠所束缚,甚至在他尚未被锁于铁窗之中时亦是如此。与别的有生命的存在物相联合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必然性,是一种强制性的需要,人的健全理性就来自于这一需要的满足。这种需要存在于那些构成亲密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以及就爱这个词的最宽泛的含义来说的所有热情等等一切现象的背后。

寻求和达到这种联合的途径有几种方式。人可以试图通过归顺于某人、某一团体、某种机构而与世界相联系。通过这种方式,他使自己成为某些大于他的事物或组织的一部分,从而超越了他单独生存的孤立状态,并由此体会到他与他所臣服的那种力量之间的同一性。克服孤立状态的另外可能性则恰恰相反:人能够通过支配这个世界,通过使其他人沦落为他自身的隶属,从而借统治来超越他单个的存在而与世界建立起联系。

隶属和支配的共同因素是联系的共生性。在这两种情况下,人都失去了他们的完整性和自由;他们彼此依赖和彼此利用而生活,这既在一方面满足了他们渴求亲密无间的愿望,但是在另一方面,却由于缺乏内在力量和需要自由及独立的自信而遭受着不幸。更为严峻的是,他不得不经常承受着伴随共生关系而来的那些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敌意的威胁。这种服从欲(受虐狂)和支配欲(施虐狂)的实现决不会带来满足,它们具有一种自行作用的力本能,由于没有什么服从和支配(或者占有和名声)能足以提供同一感和联合感,因此,这种欲望的实现只能招致一次又一次的重复尝试,而这些欲望的最终结果则是失败。除此之外不会有两样,尽管这些欲求的目标在于寻求一种联合感,其结果却反倒破坏了这种整体感。由任何一种欲求所驱使的个人实际上越来越依赖于他人;与力图拓展其个体存在的初衷相反,他不得不仰仗他所服从或支配的人们而生活。

要满足人希求与世界相统一同时又保持其整体感和个性这一需要,只有通过一种欲求,这就是爱。爱是在维持自立和一个人自身整体性的前提下,与外在自我的某人和某物的联合。它是一种分享和交流的体验,并且惟有它才提供一个人内在活力充分展示的可能性。爱的经验遗弃了种种虚妄的需要,显然,既然这种积极分享和爱的实践使我能超越我单个的存在,既然它同时能使我感受到我作为爱的行为的积极力量和承受者的地位,那么,我也就无需膨胀我关于他人和我自身的想象。在这里,要紧的是爱的特性而不是对象。爱就存在于人与我们同类的团结中,存在于男女情爱中,存在于母亲对子女的母爱中,甚至存在于作为人类存在物的自爱中;它还存在于联合的神秘体验中。在施爱的行为里,我感受到与所有人的联系,然而,我本人却是一个独特的、自立的、有限制的、会死的人的存在。确实,爱正是在自立与联合之间的两极之外才得以产生和再生。与寻求联系的人类天性紧密相关,人类处境的另一面,是人作为一种动物的处境,以及超越这种受动的动物状态之需要。人不由自主地被抛入这个世界上,就此而言,他与野兽、植物甚至无机物并无差别。不过,由于他禀赋着理性和想象力,他决不会满足于动物般的被动角色,也决不会满足于这种类似任意抛掷的骰子一般的角色,他无时无刻不为一种超越此种动物性地位,超越其生存的偶然性和受动性,以及成为一种“创造者”的愿望所驱使。

人能够创造生命,这的确是人与所有有生命的存在物所共具的非凡品质,然而这却是以下述区别为前提的,只有人才能意识到生命的被创造和作为创造者的身份。人能够创造生命,或者毋宁说,女人能够通过婴儿的生产以及耐心照料以便使他长到足以能照料他自身而创造生命。人——男人和女人——可以经由播种、制造物质对象、创造艺术活动和观念、以及彼此相爱而创造一切。在这种创造活动中,人便超越了他作为纯粹的动物式的存在,他使自身由一种生存的偶然性和受动性之中被提高到一个有目的和自由的王国,在人这种寻求超越的需求中,展现出一种爱的根基,如同展现着艺术、宗教和物质生产的根基一样。

生命的创造以活动和关怀为前提,它是以对自身创造物的爱欲为前提的。假如一个人失去其创造力,假如他不能爱其所爱,那么他又是如何解决超越自我这个问题的呢?对于这种希图超越的需求有着另外一种答案:如果我不能创造生命,我却可以破坏它,对生命的破坏同样可以使我超越生命本身,因为生命是一种奇迹般的、无以名状的东西。在破坏性行为中,人得以置身于生命之上,他超越了他作为动物的自身。从而,对于人来说,由于他被迫去超越他自身,所以,最终的选择就是去创造或者去毁灭,去爱或去恨。我们在人类历史上所看到的巨大的毁灭性力量,以及我们在当今时代所亲眼目睹的可怕事实,全都根源于人的本性,正像创造的冲动亦根源于它一样。说人能够发展其最初的爱和理性的潜力并非意味着对人抱有善的朴素信念。破坏性是与之相联系的潜在可能性,它的根源就在于人的存在中,并且如同任何欲望一样,具有同等的强度和力量,然而创造却是唯一可能的选择。创造和毁灭,爱和恨并不是彼此独立存在的两种本能,它们构成寻求超越同一需要的两种答案。当从事创造的愿望难以满足时,破坏的愿望便会由此产生。不过成就需要的满足会带来幸福,而由破坏所招致的痛苦——在大多数情况下,则是破坏者本身咎由自取。

同样由人的生存处境所产生的第三种需要,也是人的寻根需要。人作为人的诞生意味着他离开自然界寓所后突现的肇始,意味着联结他与自然界之间的纽带被割断。然而,这种分裂是令人生畏的。假如人失去其自然的根基,他能够奔赴何处并成为何物呢?他将被迫孤独地自持,没有寓所,失去根基;他会不堪忍受此种孤立和无助的处境,他会因此而患精神病。只有当他找到新的人类基础,并且惟其如此,他才能重新感到他在这个世界上是自由自在的,并因此而脱离自然根基。然而,试图由人那里寻找如此一种不愿割断自然纽带的深深渴望,亦即一种为了与自然界、母亲、血和大地相分离而战斗的深深渴望,岂不是痴人说梦吗?

最基本的自然纽带是儿童与母亲之间的纽带。婴儿在母亲的子宫中开始其生命的历程。与大多数动物的情况相比较,他不得不在那里度过更长的时间;即便在他出世后,婴儿也仍然处于生理上无助的境地,为此他不得不完全依赖于母亲,这种无能为力和完全依赖于母亲维持生命的时间比之于任何动物甚至还要长些。在生命的最初几年中,在母亲与婴儿之间不曾有充分的分离,他所有生理需要的满足,以及他寻找爱和情感的生命需要的满足,都仰仗于她;她不仅仅使他作为生命而诞生,而且还得继续赋予他以生命。她的关怀并不取决于幼儿赋予她的东西,也不取决于幼儿未来不得不履行的任何义务,这是无条件的。她之所以照料他,就因为这个幼小的生命是她的孩子。在这些决定性的最初年份中,幼儿从母亲那里感受到生命的源泉,感受到一种周密的、保护性的、滋养丰富的力量。母亲就是食物,她是爱,她是温馨芬芳的,她就是大地。为她所爱就意味着成为活生生的生命,它深深植根于自然的根基之中,如同在家里一样。

正像出生意味着脱离子宫周密的保护一样,生长也意味着离开母亲的保护范围。但是,甚至在成熟的成年人那里,对这种曾经有过的处境的渴望也从未完全停止过,尽管在成人和儿童之间确实存在巨大的差别。成年人拥有自立的手段,他拥有关心自己,为自己负责、为旁人负责的手段,而儿童却还不能做到所有这一切,不过,考虑一下不断增长的生命的困窘状态,我们知识所固有的不完全性质,以及成人生活的偶然性和我们所犯的无法避免的错误吧,这样就会看到,成年人的处境决不像人们通常所断言的那样,与儿童的处境根本不同。每个成年人都需要帮助,需要温暖和保护,他们在许多方面不同于儿童的需要,但在许多方面却又与儿童的需要相类似。我们从普通成年人那里发现,他们有寻求安全和他曾由与母亲的联系所获得的生命的源泉这样一种深深的渴望,我们难道会为此而诧异吗?难道没有理由设想,除非他能找到别种生命源泉,否则就决不会放弃这种强烈的期待吗?

在精神病理学中,我们为这种拒绝脱离母亲荫庇的现象找到了例证。在大多数极端形式中,我们发现,病人渴望回复到子宫中去,一个为这种期望所缠绕的人往往为精神分裂症提供了说明他的感受和行为就像是躁动于母腹中的胎儿,他甚至于不能承受一个幼小儿童的最基本功能。在很多较严重的神经功能症病人中,我们会发现同样的渴求。然而作为一种被压抑的愿望,仅仅表现为梦境、症状及神经过敏性行为,这种种反常均源出于滞留于母腹子宫中的深层渴望与倾向于过常规生活这种成人个性角色之间的冲突。在众多的梦境中,这种渴望往往由以下种种征兆表现出来:病人常常处在一个黑洞里,在由他一个人操纵的潜艇中,潜入深水中,如此等等。在这种病人的行为中,我们发现其往往表现为对生的恐惧和对死的深深迷恋(死,是以一种幻觉形式回到子宫和母腹中去的行动)。

还有一些较为轻微的恋母情结形式,可以说,它表现为一个人意欲回到他自己曾经出生的地方。然而,令他生畏的则是采取出生后的下一步行动,亦即惧怕母亲给他断奶。那些被缚着于这一出生阶段上的人,一般都怀有祈望得到母爱、喂奶、有一个母亲般形象加以保护的深深渴望;这种人扮演的角色永远是奴隶。一旦失去了笼罩于他们身上的母性保护,他们就会生出一种恐惧和不安全感。反之,一旦受到慈爱的母性或母性替代物的照料,他们又会显出乐观和积极的心态,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既可能是现实的,也可能只是表现为幻觉。

生活是一个持续降生的过程,我们多数人生命中的悲剧就在于我们死于我们充分的降生之前。但是,出生并不仅仅意味着摆脱了子宫孕育和照管等,它同时也意味着自由地从事积极的创造。正如同一旦脐带割断儿童必须呼吸一样,人在其持续降生的每一时刻都不得不主动而富于创造性地活动。就人的充分降生意义而言,他会由此发现一种新的根基,那便是他与世界的创造性关系,以及继之而来的与所有人和所有自然物之间密不可分的体验。正由于人是受动地植根于自然和子宫之中,才得以再度降生。不过这一次却是以积极而又富于创造性地与一切生命物相处的姿态呈现于世。

人需要拥有同一感。人可以被定义为能说“我”的动物,亦即能意识到他自身为独立实体的动物。而动物则由于身处自然界之中并且不能超越于自然界,因而并无同一感的需要。人则由于被从自然界那里抛开,禀赋着理性和想象力,需要形成关于他自身的概念,需要去说并且去感受:“我就是我。”由于他不是被养活,而是独立地生活着,由于他已经失去了与自然界之间的原初统一性,由于他不得不自己作决定,所以他意识到他自身与邻居是不同的个人,他必须将自身感受为他所有行动的主体。如同他需要联系,需要生命的根基和超越一样,这种对同一感的需要对他来说是如此生命攸关和紧迫,以至于只要人不能寻求到一种满足此种需要的方式,就很难维持其精神上的健全。人的同一感是从其超越“原始纽带”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正是这种纽带维系着他与母亲和自然界的联系。婴儿由于只能感受到自身与母亲的不可分性,因而不能称谓“我”,也不能获得任何同一感的需要。仅当他能将外部世界设想为独立的和不同于他自身的时候,他才意识到自身为独特存在物的处境,他所学会运用的最后一个词便是关于他自身的“我”。

在人类种族繁衍中,人意识到自身为独立自我的程度,取决于从氏族状态发展出来的程度,也取决于个性化发展的程度。原始氏族成员或许能将其同一感表述为“我就是我们”这一公式;然而,他还不能将自身设定为与他的氏族相分离而存在的单独“个体”。在中世纪社会,个体被等同于他在封建等级制度下的社会地位。农奴并非偶然地才成其为农奴这样一种人,而封建主也并非偶然地才成其为封建主这种人。他就是一个农奴或者一个封建主,他对这种不可转移的处境感受本身恰恰就构成其同一感的主要之点。当封建制度崩溃之时,这种同一感便会随之发生动摇,而一个尖锐的问题“我是谁”便会由此生起。或者更确切地说:“我怎么知道我就是我呢?”这是由笛卡尔以其特有的哲学方式所提出的问题,他对此种寻求同一性的回答是:“我怀疑——故而我思;我思——故我在。”这一答案将所有重点皆置于把“我”的经验视为我思活动之主体之上,因而未能意识到“我”正在感受和创造性活动的过程中。

西方文化是沿着为充分的个性经验创造基础的方向发展着的,它为个人提供了政治上和经济上的自由,而且,这种文化中的教育方式是引导他为自身而思,使他得以从来自权威的压力下解放出来。正因为这一缘故,一个人才得以在他是自身力量的积极主体的中心意义上感受着“我”,并且就依此种方式经验着自身。不过,即便如此,也仅只少数人获得了关于“我”的新的感受。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个人主义不过是徒有其表的外观,在其背后,却潜藏着个体同一感的丧失。

为了寻求真实的个体同一感的替身,曾有过各种追求和发现,民族、宗教、阶级和职业均被视为同一感的替代物。“我是美国人”,“我是新教徒”,“我是商人”,所有这些都是帮助一个人在原始的氏族同一性消失以后,在获利一种真实的个体同一感之前,感受着自身同一性的一般方式。在现代社会中,这些彼此间互有差别的同一性通常都获得了同时并存的价值。在较为宽泛的意义上,它们只是标志着身份的同一,在那些古老的封建残余与现代社会并存的社会中,它们显得更为有效,例如欧洲国家便是这样。而在美国,由于封建遗物极少存在,以及社会变动性是如此之大,以至于这些标明身份的同一性很自然地较少发生作用,而这种同一感则越来越趋向于一致的经验。

因为我不是有差别的,因为我就像旁人一样多并且被他们视为“可靠的伙伴”,故而我能将自身感受为“我”。正如皮兰德罗在一出剧的标题中所标明的那样——我是——“就如你所愿的那样”。在这里,取代前个人主义的氏族同一性的是一种新的众人同一性,从这种彼此间的同一性眼光看来,此种同一感就建立在一种无疑为公众所共有的感受之上。尽管人们往往并不承认统一性和一致性的这种性质,尽管为个性的梦幻所掩盖,但这些都不能改变这一事实。

并不像人们通常所理解的那样,同一性的意义问题仅仅是一个哲学问题,或者只是涉及我们的精神和思想的问题。造成感受同一性需要的根源就在于人类生存条件本身,它构成了大多数强烈追求的源泉。既然我在失去“我”的感受之后难以维持我的健全,我便被迫采取任何行动来获得此种感受,那种潜藏于追逐地位和一致性的炽热欲望的背后,正是这种需要。在某些时候,对这种需要的渴望程度甚至于比生理上的生存需要更为强烈。没有什么比下述事实更为明显的了:人们往往愿意冒生命危险,放弃他们的爱,失去他们的自由,牺牲他们的思想,而这一切,却都是为了这一目的,那就是使自己成为大众和统一整体之中的成员。换言之,也就是为了获得一种同一感,尽管这是一种虚幻的东西。

达到真理的工具

人具有理性和想象力这一事实不仅导致感受其自身同一性的必然性,而且也导致他理智地为自己在世界上定向的必然性。可以将此种需要与生理定向过程相比较,后者在生命的最初几年里发展起来,并且仅当儿童学会自己行走、触摸和抓握实物、认识其为何物才告完成。不过,获得行走及言语能力只不过是这一定向过程的初始阶段,他不得不借助其自身的理解力弄清其意义,将其置于某种他能理解的情境中,由此他才能根据其思想来与这些现象打交道。他的理性愈发展,这种定向系统便愈加完备,亦愈接近于实在本身。然而,甚至连人的这种定向框架也完全是虚幻的,它只是满足了他对于那些有意义事物的需求。不论是信奉一种图腾动物、一种雨神,还是信奉种族的至上权威和尊严,都能使他这种定向需要得到满足。很显然,他所描绘的世界图景依赖于他自身理性和知识的发展,尽管从生物学上讲,人类种族的大脑容量数千年以来始终很少改变。然而,只是在经过了长期进化过程以后,人才达到客观性,亦即获得了如实地观察世界和其他人的能力,而不至于为愿望和恐惧所歪曲。人愈是发展这种客观性,他就会愈加紧密地接近实在,他愈是变得成熟,他就愈能创造出一个他感到自由自在的人类世界。理性是人借助思维来把握世界的能力,而理智则是人借助思维的帮助来控制世界的能力。理性是人达到真理的工具,理智则是人更为成功地处置世界的工具;前者属于人的本性,而后者则同时属于人的动物性。

理性是必须在实践中才能加以发展的能力,它是不可分割的。我这样说意味着寻求客观性的能力不仅涉及有关自然的知识,而且亦涉及人的知识、社会的知识以及关于自我的知识。假如一个人抱着对生命的某个因素的虚妄偏见而生活着,那么,他的理性能力便是受限制的或有害的。因此,理性的应用是受所有别的因素制约着的,理性在这方面就如同爱一样,正如同爱是涉及所有对象,并与禁固于单一对象不相容一样,理性也是人必须领会人所面对的世界全部整体的一种能力。

对定向框架的需要存在两种形式。第一种也是更为基本的需要是建立起某些定向组织,无论它是真的或虚幻的,除非人拥有这种满足主观愿望的定向组织,否则,他便不能健全地生活。第二个层次的需要是借理性触及实在,亦即与客观地把握世界相关。但是,既然在这后一种情况下对人来说,生命攸关的是他的幸福与安宁,而不是他的健全,因此,发展其理性的必要性远不如发展某些定向组织那样迫切。如果我们研究一下理性化的作用,那么,这一点就会很清楚。无论一种行动是如何不合理和不道德,人总有一种试图使之理性化的无法抑制的冲动。换言之,就是试图对自己或别人证明,他的所有行动都是由理智、常识,或者至少是道德习惯所决定的。尽管他在非理性行为方面所遇到的障碍很小,不过,赋予他的行为以不合理动机的外观,对于他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人只是与其肉体相脱离的理智,那么,他的目的便只能从一种无所不包的思维系统中获得。但是,既然他是禀赋着肉体和精神双重存在的实体,故他不仅在思维中,亦在其全部生活过程中,在他的情感及行动中对其生存的二重性作出反应。因此,定向系统的任何令人满意形式都不仅包括理智因素,也包括那些通过人与特定客体之关系得以体现出来的情感及感性因素。

由人要求定向系统之需要所产生的种种答案与其所涉及的对象本身不仅在内容上,而且在形式上也显著不同。我们知道,存在着泛灵论和图腾制这样的原始体系,在这些认识体系看来,自然客体和人的祖先对人寻求意义的需要提供了答案。还有无神论的体系,例如佛教,它通常被称之为宗教,尽管就其最初形式而言并无神的概念;还有纯粹的哲学体系,例如斯多葛学派;最后还有神教宗教体系,它借神的名义对人追求意义的要求作出了回答。

然而,不管上述体系的内容本身如何,它们都适应了人的下述需要,亦即不仅建立起某些思维体系,而且确立赋予他的生存及其在世界地位以意义的对象本身。只有对不同宗教形式予以分析才能表明何种答案对于人寻求意义及对象来说是更好或更坏的结论。另一方面,“更好”或“更坏”又总是根据人的本性和发展的观点加以确定的。

在讨论种种由人的生存条件所产生的不同需要时,我曾试图提出,它们不得不以某种方式予以满足,以便避免人在精神上的不健全。但是,每一需要满足的方式都是各不相同的,这些方式上的差别也就是它们对于人的发展的适应性上的差别。联系的需要可以经由服从或支配给予满足。不过,只有在爱之中,才真正体现出能够满足人的需要,亦即自我的独立性与完整性的需要。超越的需要既可由创造亦可由破坏加以满足,但是,只有创造才孕育着欢愉而破坏则总是给自身及他人带来不幸。寻根的需要可以由返回到自然和母亲那里得到满足,同时,它也可以通过不断前进,实现新的联合和整体的充分发展来予以满足。同样,在这里,只有在后一情况才能维持个性和整体性。一种定向结果可能是合理的,也可能是不合理的,但只有合理的结构才能充当全部个性的生长发展之基础。最后,同一感既能建立在与自然界和氏族的原始联系中,建立在对团体的适应性上,另一方面,它也能够建立在人完全而富于创造性的发展之上,同样,只有在后一场合下人才能达到其愉乐感及力量感。

种种答案之间的差别是精神健康与精神不健康之间的差别,是痛苦和欢愉、停滞和生长、生和死、善和恶之间的差别。所有可称之为善的答案均与生命的本性相一致,这种本性就在于它是持续不断地生长与发展。反之,所有可被称之为恶的答案都是与生命本性相冲突的,它们助长了停滞,最终是推进了死。确实,一旦人降生于世,生活就会向他提出,关于人类生存的问题。他必须在其生命的每一时刻就此作出回答。他必须这样做,不单单是他的精神,也不单单是他的肉体,而是完整的他,这个真实的个人,他的脚,他的双手,他的眼睛,他的胃,他的精神,他的感觉,他的真实的一切,而不是想象的或抽象的个人。对于生存问题的答案只能是有限的,我们可以从最原始到最精致的宗教历史中找到这种答案,我们亦可以从各式各样的人那里,从最健全的人到最深层的神经功能症那里找到它的相应答案。

我认为,与人类生存现实相符合的生命答案在于精神上健康。但是,通常由精神健康所表明的东西却是消极的人而不是积极的;它意味着无病状态,而不是健康的存在。实际上,在精神病学和心理学中,关于何种因素构成健康只存在着为数极少的讨论。

我乐意于将健康视为创造、自觉和反应。独立和完全积极的能力使得一个人得以与这个世界共存,与存在共存,而不是与拥有共存,就在生命活动中体验着欢愉,并且将创造性的生活视为生命的唯一意义。健康不是一个人精神世界之中一个假设,它体现在他全身心的活动中,体现在他行走、谈话,以及力量发挥的方式之中。

毫无疑问,任何试图实现其目的的人都必须与现代文化的许多基本倾向作斗争,我只想很简略地指出两点:首先,我要谈谈有关理智与情感之间相分裂的观念。这一观念从笛卡尔时代起一直流行到弗洛伊德时代,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当然,其中也有个别例外),一直存在这样的假定,那就是,只有理智才是合理的,而情感则在本质上就是不合理的。关于情感与理智相分裂的这一教条并不符合人类生存现实,并且对人类成长来说也是有害的。除非我们克服了这种分裂的观念,赋予人以其本来的统一,认识到情感与理智、肉体与精神之间的这种分裂只不过是我们本身思想的产物,并且不符合人的现实。否则,我们就既不能充分地理解人,也不能获得健康的目的。

妨碍达到健康的另外障碍深深植根于现代社会精神之中,它表现为人的最高价值的丧失这一事实。十九世纪告诉我们:上帝是死的;二十世纪则会说:人是死的。手段已经转变为目的,物的生产和消费成为生命的目的,成为支配生活的力量,我们在一方面生产了像人一样行动的物,却在另一方面生产出像物一样活动的人。人使自身转化为物,崇拜他自己的产品;他从自身异化出去,并且业已退化到偶像崇拜的境地,尽管他这样做常常是假借上帝的名义。爱默生早就意识到这一点,“物居于马鞍上驾驭着人类”。现在我们许多人都重新意识到这一点。健康的获得只有在满足需要条件时才是可能的。那就是,我们是否能重新回到马鞍上去。

它拆毁了沟通人与世界、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全部桥梁。只有重新打开通向深层、通向在基底的大门,我们才能努力达到自身的新的统一,达到与他人的新的统一,达到与永恒者的统一。

促进个性化的正向统一

康德把世界分为纯粹理性王国和实践理性王国,此种划分奠定了我们时代价值问题的基本形式。这种划分把认识领域同评价领域分割开来,这种区分反对从“是什么”导出“应当是什么”。价值观念的科学在语义上是一个矛盾。现代社会中发展起来的科学运用逻辑观察事实,无论逻辑还是实际观察都不能对目的与价值作出判断,尤其是终极目的更无法判断。此类科学只能研究解决与事实有关的价值问题,只能通过对各种文化中的价值观的分析而指出价值是相对的,是受制于文化的。这种状况给我们的文明造成极大的困难。在我们的文明中,科学被看成是最终的裁判者,似乎只有科学支持下的价值才值得人类为之而努力,但是,科学却不能为我们提供理想的生活。这就为非理性主义力量打开了通路,这也是那些震撼人类的群众运动之所以具有破坏性的一个重要的原因。科学主义与理性主义的鼓吹者们是同样谬误的,由于科学主义从其世界观中排除了与存在的重要因素,并排斥价值维度,从而造成一个力量真空,非理性主义便乘虚而入。科学主义误解了人类存在的基本结构,价值在存在模式中有自己的地位。如果否认这个模式,价值在宇宙画面上便被消除了。

可以从人类经验中发现存在的结构,一切为人所经验的事物都要用辩证法的三段式术语来表达,辩证法包括三个阶段;一个基本矛盾、两极的对立、对立终极的统一。基本对立或基本源于主体的客体、“自我”和世界的二分。我们所经验的一切都分为两部分:经验着主体和被经验着的客体。这种划分不限于思想,而且涉及人类所有的记忆、想象、情感、意志和活动。矛盾双方的对立意味着二者相互依存,离开一方他方即不复存在。自我与世界相互决定着,主体与客体相互独立开便不能也确实不存在了。这种对立是联结矛盾与两极最终统一体的中介,二者仅仅在某些方面不同,而本质上是一个东西。中国古代道教用一个圆圈中相互缠绕的黑白两半作为徽记,这个徽记非常形象地体现了辩证法的三段式。

人的存在被割裂的基本原因是人的意识,人可以超越任何给定的情境,因为他可以意识到这种情境:人“存在着”。同时,他也意识到了自身的存在。这就造成了有意识的主体与他所意识到的客观情境之间的割裂。借助意识而实现的超越正是人的自由的基础;借助人的意识对某种情境的超越,人才能从这种情境的必然性的一定局限中得到自由。这就为人们提供了各种可能的选择。于是,人得以冲破“定在”的牢笼而驰骋于“潜在”的王国,于是,出现了选择的可能性,出现了根据价值作出决定的必要性。人们借助意识而实现超越的全过程即构成人的自由。这一过程包括把握潜在的可能性,包括基于价值之上的选择活动。

因此,价值是自由的伴生物。价值的基础是什么?价值的内容由什么来决定?从具体的和现实的角度讲,历史条件、社会和文化决定着价值的内容。价值观念的终极基础却植根于存在的终极基础之中。价值具有本体论起源。甚至那些拒斥形而上学观点的人也并不否认,全部文化都从代表着存在基础的上帝、自然、宇宙等基本概念或象征那里导出其终极价值。一旦忽视了存在基础和价值之间的联系,价值便开始瓦解。

终极价值的一般内容源于基本存在的三段式:矛盾、对抗和对立统一。这种对立统一是终极价值的核心。从本体论看来,存在的基础是使一切矛盾得以统一与谐调的维度。这是可以使矛盾得以化解的、包容一切的本体。这是普遍推理的结构的更深刻的一面——“创造的源泉、无限和无条件的存在力量”,不能用语言对它进行描述、界定并命名,只能对它采用象征性的表述,也许只能在很少的顶峰体验中才能把握它。抓住“意识的一闪念,智慧就会喷涌而出一泻千里”。对于那些在这个名字面前不加避讳的人来说,它就是一切。

然而,我们可以置统一的“基础的现实性”问题于不顾,完全通过存在分析而达到相同的结论。从人的各种深刻的追求中,我们都不难发现这种克服、消除、否认自己生存境遇中割裂的努力。意识引起的这种割裂使人疏离自身、疏离自然并桎梏了自由,它是人类焦虑和苦难的最终根源。对于这种割裂的痛苦和对统一的期望,人们可能用对于原始统一的记忆来解释,也可以用关于超现实的高层次统一的朦胧意识来解释。不管怎样,这种割裂和苦难的确存在,克服这种割裂的希冀也的确存在。

对立双方的统一和基本存在中割裂的谐调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也构成了其终极价值的基本内容。然而,通向目标的途径有两条,我称之为正向统一与逆向统一。这两种途径源于所有生物的两种基本倾向:一方面是存在指向消亡和向先前较为简单状态复归的衰退趋势,另一方面是个性化趋势。

人的存在的割裂具有本体论性质,它是超时间本体论结构的一部分,这种本体论结构无开始、无终结、无增长、无历史。然而,人对这种存在割裂的自我意识取决于种系发育和个体发育水平。种系与个体的发展是相互联系的,因为个体重演了人类的发展过程。

伴随进化,人类才逐渐意识到这种存在的割裂。人类最初处于一种自我与世界、个体与群体、意识与无意识的原始统一状态,关于事情的体验是单一的。种系发展的这个阶段,以前文化为代表。这种文化的主要特征是其怪异和神秘的“思维”,是其关于自然和关于群体的神秘的参与态度,是集体无意识的支配。个体发展的这个阶段以胎儿期和婴儿期为代表。此时,个体还没有意识到他与外部世界和他人的分离,所有的精神心理活动受无意识的支配。在那个阶段上,那种具有自我意识的自我只是作为潜在性而“存在”。

这种状态被人们体验为和看作是一种极乐。向这种状态的复归趋势被弗洛伊德称之为“死亡驱动”。不幸的是,这一术语不仅指那种指向死亡的驱动,也指那种向过去、向简单、向低张力生活状态复归的生物惯性。

这种普遍趋势仍然存在于人类为恢复原始的极乐和统一的努力之中,在那里没有割裂,自然会招致反抗。这种反抗导致了倒退和逆向统一。指向逆向统一的“死亡驱动”盛开为人类行为的强大力量,它代表着一种消除割裂的可能的途径,它也是避免诸如性、放纵、酗酒等沉醉狂迷行为的方法之一。甚至在最积极、最高尚的人类的努力中,这种“堕入深渊”的因素亦是一个必要的部分。在我们讨论了“正向统一”之后,这一点就会更为明晰。

“正向统一”是与“个性化”相联系的。个性化的起源问题是古老的存在和形成的关系问题。无论形而上学的答案是什么,宇宙和人类发展中的分离、分化和个性化的趋势却是事实。个性化的过程体现为两种原则的斗争,个性化过程就是一个从原始的前意识统一中不断地解脱的过程。这个过程伴随着不断的分化和理性的加强。在意识领域中,这个过程蕴涵着增长着的自我权利和自由决策。这一过程包含着集体强制价值被个人选择价值所取代。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超我被自我理想所取代。”

正向统一在不反对个性化的条件下极力促成存在的矛盾两极的谐调。逆向统一取消个性化,正向统一坚持个性化。看起来这是矛盾的,因为统一意味着克服分离,个性化恰恰是分离。其实不然,这正是一种辩证关系:正向统一是一种出现在个体作为独立总体从原始的无意识统一状态中分离之后的综合体。这与乌托邦模式相仿:最初,一种统一的极乐状态;其后,一种堕落与犯罪的对立状态;最后,经过协调达到比原始统一更高层次上的综合。正向统一是“肯定”了个性化的统一。

统一,尤其是正向统一,是人类的奋斗目标。因此,它们决定了终极价值的内容。在西方文化传统中,往往把终极价值称之为真、美和爱。要实现这种终极价值就要达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真知来自于知之者和被知者的统一。这意味着一个从知识客体中分离出来的独立的知识核心,它具有使自身与认识对象相联系而又不破坏自身独立性的能力。这种正向统一非但不否认个性化,反而能够推动人的心灵趋近真理的心智和爱欲。

同样,自然和艺术的创造与再造实践也包含着观念中的美和客体中的统一,它们融合为一体。不仅在对真,而且在对美的理解中都含有非常相近的实在结构:主体和客体、两者的分离、两者最终的统一。

在相爱关系中也明显地存在着同样的情形。人与人的疏远包含着相互的分离。就其最宽泛的意义上讲,爱就是否定疏远。所有的温存、充满柔情蜜意的人际关系都是为了克服孤独,弥合“我”与他人的分离,通过爱使他人变成“你”。

同样,这种统一之所以可能,因为二者具有共同的要素。“我”和“你”都同属于人,“你”是另一个人的存在的“我”,通过爱,“你”就被视作“我”而不是一个客体,通过移情和理解我可以与你相认同。这与对真理的美的把握是一样的。主体与客体的分离,二者具有共同的要素,二者是统一的。这种状况在性爱上尤为明显,而它表现于所有的相爱关系中。没有对相爱者个性化的肯定对完善的追求的性爱是逆向统一而不是正统一。从最高意义上讲,爱是一种保持和接受“你”的个性化的正向统一。

价值体系可以分成“压抑性的体系”和“整合性的体系”。压抑性的体系尽管通过压抑矛盾的一方面达到了表面上的统一,实质上不过是追求统一努力的一种失败。在这个体系中,人类存在的某些方面遭到否定、谴责和压抑,对好与坏作出刻板的截然划分。于是,人的一般行为受到明确的普遍而又抽象的否定和压抑,而其相反行为却受到赞誉。

在加尔文主义、清教徒主义及其世俗后继者的影响下,这种态度在西方文明中盛行起来。它表现了那些深层心理学家们称之为压抑的全部特征。受压抑的东西并没有消失,而是隐入潜意识之中,并在潜意识中为实现而努力奋斗。自我的潜意识的压抑力竭力阻止被压抑的冲动从潜意识上升到意识表层上来,但却无济于事。压抑的企望迟早会导致受压抑者以神经病和癫狂症的形式得以爆发。所有这些对于现代思维和价值的发展仍然是适用的。对非理性因素和痴迷因素的压抑导致了二十世纪的极权主义和战争。这种结果表明了压抑的价值态度的惨败。

作为存在与现实一个方面的压抑观念,在那些并未认识到人类存在的矛盾特征的实证主义、自然主义和进步主义的现代思潮中亦有所反映。这些思想流派就其否定人的现实存在的悲剧性的不完美和其潜在的理想本性之间的冲突而言,也是压抑的,其结果是对所谓历史力量的赞美和对进步的肤浅的信奉:人类文化、历史、社会不过是本质的实现。显在的不完美只是暂时的失调,随着社会进步将会消失。随着科学知识的增长,经济的改革和研究经费的增多等,理想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分裂将会被永远消除。

由于不承认人的不可避免的失落、渺茫和疯狂,这种世界观导致了一种压抑的价值体系的形成。在认识和价值体系中,这种自然力均受到压制。由于没有面对这个“故人”,也就也没击败它。正像所有的价值体系一样,压抑的价值体系的来源之一是人对对立面的统一这一基本目标的追求,这是可以理解的。他们企图压抑矛盾的一方面消除割裂,哪怕这种方式是片面的和无效的。

“整合性的价值体系”是基于矛盾、对抗、最终统一这一本体论的三段式上的。整合性的价值体系不仅包括矛盾的双方,而且力争在综合体中达到统一。正向统一与逆向统一都含有整合的特点。然而,由于逆向统一否定个性化,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它属于压抑性的价值体系,即使逆向的统一也是对立的统一,它包含着必须进行调和的矛盾的存在。

价值系统的四种类型——压抑性的、整合性的、正向统一和逆向统一都不是不相容的,甚至在任何一个具体的价值体系中都可找到它们的共同特点,可以根据这些系统形成统一的层次和强度来对其进行评论。在这一尺度上,最低级的是压抑性的价值系统;逆向统一次之,它消除了矛盾,却否定了个性化;最高级的是能导致正向统一的整合性的价值系统。

作价值的存在分析能够全部得出有关我们当前情境的结论吗?我认为这是可能的。我们的大多数精神的、心理的和社会的问题都能溯源到这种整合与统一的欠缺。埃里希·弗洛姆曾经批判过在我们的经济中完全异化了的人。异化可以定义为人完全委身于外在力量,或委身于一种片面性的追求,或委身于自己的一部分,异化意味着没有整合与统一。在技术和商业的冲击下,我们的全部精力都放在那些能够直接改变和控制外部世界的行为上,放在商品的生产和消费上,放在金钱、财富和权力上,而人的内心生活却被忽视了。在商业、技术和科学领域中,我们已经开始接受了权宜和功利主义和原则。这种原则的特色是:目的与手段的严格的分离;假设目的已经给定,假设经济原则(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效果)应成为最高的行为准则。这种片面的态度排斥道德,排斥非功利主义探索理性前提的努力。在我们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也能够发现同样片面的态度和观念的割裂。这就是我们不能去爱的根源。竞争的欲望超越了市场的范围。人与人之间产生一种敌视态度,这种态度已渗透于各种社会和人的关系之中。再者,这种状况甚至使我们不能去追求完善的统一,不能实行利他主义,不能实现真正的爱。由于我们不能看到使存在统一的可能性,所以我们不会与他人联合。

这种情形与我们的经济有密切关系,亦反映在经济人的形象当中。“经济人”是异化了的人的典型。他的行为限于意识的和明智的行为。所有自发的、情感的和非功利主义的行为都受到了压抑。尽管经济学理论高唱经济自由的赞歌,但它所想象的人却丧失了真正的自由。这种经济人保持着清醒的意识和完善的知识,据此做出唯一的、确定的行为。这种行为不过是以金钱衡量的物质财富所得的最大化。人已经被经济学贬低为一个最优化的计算机。人被看成仅仅关心金钱并被贬低为金钱的主宰。这就造成了在那些不宜用此尺度衡量生活方面缺憾。友谊、爱、宽裕、创造性行为、审美的和宗教的体验都不能根据经济原则来衡量。目的尚未给定,在手段和目的之间不存在可以作为行动指南的可比的关系。既不能用时间、劳动力、物质财富和金钱的消费来评价神的造化,也不能用它来评价艺术创造的伟大。通过经济学对现代世界的巨大冲击,经济原则已经淹没了其他一切生活原则。其结果把人的行为从其全部潜能和多种维度降低到一个狭小的范围,这就是异化。

尽管人不能完全摆脱矛盾,这种观点也是正确的。本体论上的疏远不同于社会经济主文化条件所造成的异化。存在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但社会、经济、文化将会使矛盾或者淡化或者激化。我们的时代已达到这样一种激化状态,以至一个彻底的精神上、智力上和道德上的革命已经刻不容缓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统一、综合和平稀也是我们的某些经济问题的答案。在具有很高的生产能力的富裕经济中,问题不是工作着的效率和生产率。为建设高物质社会所奋斗的那种原则驱使我们不断地追求更高的国民生产值,追求更大更多的商品和发明创造。由于我们的物质欲望是无效的,因此,我们那种经济原则的统治必须打破,我们的经济终会像圣经中的塔那样最终坍塌。为了平衡经济,我们必须用闲暇来补充劳作,用对精神和智力的追求来补充物质需求的满足。增长着的技术效率和自动化将要求一种不仅仅基于劳动和工作的收入分配基础,将要求价值的重新取向;智力的、艺术的和精神的创造将比物质产品的生产和发明获得更高的报酬。在市场上将不再仅仅根据一个人干了些什么,而且根据这个人是什么而付酬。这不仅是一种道德要求,在自动化时,它就将成为一种经济的需要。所有这些都蕴涵着统一与整合:商业精神将需要一种静思无为、温文尔雅的生活方式来进行调节。

要达到这种目的,我们必须放弃我们对分析理性的笃信,这种分析理性过分强调部分的差异。这种理性使所有存在的矛盾永久化,过于强调人的存在的割裂。这种笃信甚至使我们看不到终极的统一。我们已经达到了存在三段式的第一段,即矛盾的阶段。由于我们过分重视智力,从而使理性脱离了情感,我们忽视了理性的深层维度、理性的底蕴。这种重视与忽视阻碍着我们超越事物间和个体间特定的具体差异和追求最终的统一。由于它使人的内部和外部冲突永不消失,给我们眉头压上了不堪忍受的沉重负担。这就好象我们宣布自己竟然处于患了不可救药的精神分裂症的状态中,它拆毁了沟通人与世界、人与人、人与自身的全部桥梁。只有重新打开通向深层、通向在基底的大门,我们才能努力达到自身的新的统一,达到与他人的新的统一,达到与永恒者的统一。

将价值联系于整体的人,抑或将价值联系于人的存在的某个方面,二者之间存在差异。如果将价值植根于人的整体性,那么,基于事实和价值不同维度之上的争论就不存在了。

人本主义者的终极价值

价值的人本主义方法在自然主义和本体论之间建立了一种联系。人本主义者与自然主义者的共同信念是,相信可以从生活、自然和人的存在中以某种方式导出价值。但在对人的境况的观点上,他们与自然主义者之间存在某种差异,由于在他们在于人的存在的构想中包含着超验的因素,故他们的观点与本体论相似。自然主义者与人本主义者之间最主要的差异在于后者在人自身之中发现了一种统一的原则。

围绕着心理健康和自我实现的价值观念可能会有助于澄清自然主义与人本主义倾向之间的异同。自我实现作为我的论点的核心,我坚定地站在那些主张科学的伦理是可能的人们一边。从一开始,我就从“躯体智慧”和趋于体内平衡的生理倾向出发来导出价值原则。在这一方面,我不赞同认为不可能从生物价值导出道德价值的贝塔朗菲和多布然斯基的观点,也不赞成仅仅用生物价值来论证道德价值而不是从中导出道德价值的奥尔波特和马根瑙的观点。在我提出“躯体智慧”的概念之后,不仅在人类,而且在小鸡之中,亦存在着好的选择者和坏的选择者时,就陷入了一种逻辑的困境。如果这种躯体智慧尚不能将小鸡引导到一种好的生活,那么人的存在将如何呢?

自我实现是一种机体系统自我表现和发挥功能的倾向。通过自我实现过程,人达到和谐、完整、自由的主观感受,人可以满意地发挥作用,这将等同于心理健康。自我实现等于完整性、心理健康、个体性、自觉性、创造性、创造力,它是人的终极目的。自我实现靠天生的成长倾向来推动。在人的存在中,有“指向人格的统一、指向于充分的自我表现、指向于充分的个性化和同一性、指向创造、指向美好、指向求知求真而不是昏昏噩噩”的冲动。所有这些自我实现的形式都意味着“良好的价值……宁静、善良、勇气……真诚、爱、无私和德性”。

显然,在自我实现和心理健康概念中包含着价值因素。什么是好的功能发挥?什么是创造性和创造力?为什么善良、爱、无私这些通常被认为是有价值的东西是自我实现的结果,而为什么将攻击性、破坏、敌意、统治、自私自利这些非常明显的行为排除在自我实现之外?诸如反社会的创造力和创造性、犯罪、剥削、战争等,是否属于自我实现的一部分呢?我们需要一种更高逻辑层次的标准来区分自我实现的积极的和消极的部分。

我坚持认为自己的自我实现的目标是从对那些自我实现着的人的科学观察中导出的。“我不是说他应该选择这个或那个,而只是说在允许选择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观察到健康的人选择了这个或那个”。人怎样选择自己的健康?不论是自觉地或无意识地、明显地或隐含地,他的选择后面必然存在着某种关于健康的规范的标准,就像区分好的选择者或坏的选择者需要某种标准一样。在区分健康的、自我实现的人和神经质的、病弱的人的时候,总是需要一种关于健康的规范性的标准。概括起来讲,不论是精神健康或心理健康的概念,抑或自我实现概念本身,看起来都不是价值的适当的科学基础,因为这些概念是基于那些不能从科学观察事实中导出的隐含的价值判断之上的。

在人本主义理论中包含了一些不能靠自然主义的纯粹逻辑和事实的方法来把握的因素。人本主义者借助内省、直觉和移情而勾勒的是一幅完整的人的形象,而不像自然主义所描绘的是一种残缺的形象。这可以从弗洛姆对人的境遇的分析中看出。他将之描述为一种扭曲和割裂的状况。“人很早就从与自然的原始统一性中脱离出来……由于人在这种分离的同时禀赋了理性和想象,他得以意识到自身的孤独和无助。”他需要和伙伴之间的联系,需要爱和统一。他有“一种超越此种动物性地位……”成为一种‘创造者’的愿望”。“人可以被定义为能说‘我’的动物,亦即能意识到他自身为独立实体的动物”,“人需要拥有同一感”,“人具有理性和想象力这一事实……导致他理智地为自己在世界上定向的必然性”。

人部分地被看成是自然的,部分地被看成是超自然的。尽管人部分地属于被规定的、有限的自然领域,但他可以通过他的记忆、他的想象、他的意识、他的自知以及推理来超越这一被规定的、有限的自然。

从某一角度讲,人本主义者与自然主义者具有相同的前提:价值可以由现实来证明。他们的差别在于各自对现实的定义不同。自然主义者只接受人以外的现实,即使接受某种人的现实,也仅仅接受那些与自然现实同型的、那些有限的、被规定的、属于必然领域的现实。人本主义则将那些不属于有限、想象、幻想、意识、自知、推理、可以超越特定的、被规定的、有限的情境的人的能力,等等。

作为自然科学家的自然主义者们不习惯于面对人的存在的全部“事实”。他们习惯于处理那些不带有意识、自知和推理的现象。因此,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倾向于否认这些方面的人的存在。

人是一个不同于非人自然实体的统一体。所有的有机体能都是一个统一整体,但人是一个具有自我意识和具有超越他的环境和超越他自身的能力的统一整体。作为一个个体的人,他同时既包含于特定环境又超越着这种环境。在一个人之中存在着两极之间的对立统一,事实上和逻辑上不同的维度在人自身实体中获得统一。所有企图在事实和价值之间建立的人所共同追求的对立性的统一,在一个人的中心化的、自我意识到的自我中得以实现。在人身上,事实和价值是一回事。将价值联系于整体的人,抑或将价值联系于人的存在的某个方面,二者之间存在差异。如果将价值植根于人的整体性,那么,基于事实和价值不同维度之上的争论就不存在。

在一个完整的人身上,即使他承受着内心的价值冲突,价值和事实也是统一的。这种冲突和这种矛盾是我们称之为人的这一实体的一部分。荣格曾经说明人格怎样经常用自身的一种倾向来平衡另一处倾向:一个潜意识中非常冲动的人可能会以一种极富理智、极富逻辑的哲学和行为模式来平衡自己人格中的这一方面。

人自身就是一个可以使事实和价值这样一些矛盾得到统一的统一体。

弗洛姆所强调的全部人类需要都意味着爱和统一。人需要与自己的伙伴之间有新的联系,这种联系只能靠爱来建立。这就是说,只能是在不损害个人自我的完整性的同时,与自我以外的事物达到统一。尽管对生命的破坏也是一种超越的形式,但创造和超越的需要只能通过积极的创造来满足,而不能以消极的破坏的方式来满足。寻根的需要亦要由爱和工作来满足,而不能靠由对生活的激起的对母亲子宫的倒退性渴望来满足。同一感方面的需要只能靠包含着对自身的爱和与自身统一的个性化来积极地满足,而既不能靠对同伙、群体、阶级、社会的被动认同来满足,亦不能靠自动地服从来满足。智力方面的需要要通过一个客观的、现实的参照框架来满足,在这个框架中包含着整体的现实,包含着一个可以为自身的存在带来意义和为自己在世界中确立位置的奋斗目标,它意味着自我与世界复归统一。这样,通过对人所处环境及这种环境中产生的需要的分析,在人本主义者的价值系统中就形成了他们的终极价值:以不损害个性化为前提的爱、创造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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