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木为巢是我国南方广泛分布的干栏式建筑。最早在分布于浙江宁绍平原东部地区的新石器文化的河姆渡文化中就有较为完整的发现。这种建筑形式是以桩木为基础,其上架设大、小梁(龙骨)以承托楼板,构成架空的建筑基座,上边再立柱,架梁,盖顶,成为高于地面下部架空的房屋。干栏式建筑今天在居住于广西、贵州、云南、海南岛、台湾等地处亚热带地区的少数民族中普遍存在。这种建筑便于通风防兽,回避潮湿,和冬暖夏凉的北方窑洞一样都是为了适应自然气候。
穴室房屋穴居发展的土建筑和巢居发展的木建筑的结合便是我国最普遍的建筑形式——土木建筑。至今我们还习惯于把建筑工程统称为“大兴土木”或“土木工程”。这种土木建筑是我国人民因地取材——土与木、并适应广大的温带环境的文化创造。其形式在新石器时代已经非常普遍,遍布于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内蒙古东部及东北地区。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半地穴式的房屋,一种是完全在地面上的房屋。这两种形式有时在一个地方同时出现。如西安半坡的仰韶文化遗址,就发现半地穴式的方形房屋和圆形的地面房屋。其中半地穴式房屋,是在地面挖一浅穴,内部竖以立柱,用木柱编扎成壁体和两面坡式屋顶,上敷泥土或草。圆形房屋建于地面,室内也有较大柱子支撑屋顶,周围也是用木柱编扎成壁体。
居住的经济环境
原始农业阶段先民的居住采取冬窟夏庐的形式。《礼记》里有所谓昔者先王未有宫宝,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橹巢。说得就是民居受农业生产规律的影响。春夏两季人们主要在田野里活动,为了生产劳动的方便,于是便在田地边上用树枝、树叶、树皮、茅草结成简易的棚屋。今天的农民在夏季看守庄稼、瓜地的时候也还搭一个临时的“窝棚”。秋冬两季,人们把粮食收回营地,进入“猫冬”时期,为了保暖营地便采取地穴或半地穴的土木建筑。这种按照季节交换,交替营造和移居的生活,加上受季节支配的其他活动,曾给我国农业文化的性格造成了深刻的影响。我国传统农业社会的生活和观念都受着生产和季节规律的支配。
农业社会的居住地同时还是生产基地。传统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是家庭规模的男耕女织。男子的工作场所是在田野,妇女的工作场所是在家中。养蚕、纺线、织布都在住居之中。住居的院落则是家畜业的基地,居住地有猪(豕)才为“家”,猪圈、鸡窝、牲口厩都分布于院落内外。房前屋后还可以种菜,种树。
这种住居方式就是孟子所描述的农业社会理想国的蓝图:“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老者足以无失肉矣。”南方某些民族则把干栏式楼居的下层作为家畜场所,所以不需要院落。华北农村房屋有许多是平顶,房下还设有梯子,这是为了在房顶上晒粮食。原始共有观念下的原始民族,贮藏粮食的地点可与住居分离。但是私有下的农民的全部收藏都在住居之中。因此传统的农民住居是一个小农经济结构的体现。城镇里的店堂手工作坊的前店后居形式也是家庭个体经济的产物。但是和自然环境的原因一样,经济活动也不能决定住居和建筑的所有文化形式。况且还有许多住居和建筑与经济活动并无多少关系,如城镇的一些民居殿堂、宗教园林等建筑。
居住的社会结构
我国房屋的基本结构是一明两暗的一堂三间,这是一般平民住房规模。中堂位置最显,中央供奉祖先、神佛;壁悬中堂、对联,下设长几方桌,两旁设大座。这个房间是原始住居的大房子(公房子)或大房间的遗留,是家庭或家族公共事务(祭祖、议事、待客、举行各种仪式等)场所。如果是中等家庭规模,便在正房两侧和对面加盖厢房,中间的院子为广庭,成为典型的三合院或四合院。一个院落“合”成一个家庭。在南方一些地区,中庭则为“天井”所取代。
中国民间的这种四合建筑在商代遗址已有发现。我们前面列举的原始氏族的横排式大房子是随着家族的扩大一间一间横向连接而形成的。我国传统的大家族的扩展体现在房屋上,基本上是以四合院、三合院为基础,采取纵向横向连接两种形式。其中以纵向连接最为常见,于是便有了二进三进的院落。二进三进之内称“室”,多居女眷,故而女眷多被称为“内人”、“室人”。妇女一般生活在二进院落以内,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这样的建筑布局可伸可缩,非常适合于我国传统的家庭社会结构。由此扩展规模可以达到最大,如朝廷的宫殿实际就是一个纵向横向多层连接的大四合院——封建社会家庭的象征。
汉族地区的四合院三合院正房是长者居住,其他小房间也都分配给已婚或待婚的儿孙们,女儿在家中则是待嫁。四合院布局之所以成为我们国家最普遍的居住结构,其原因之一就是这种布局方式使尊卑长幼男女主仆之间体现出明显的区别,最适合传统社会的宗法礼教制度。家长一般居于堂屋右侧位置最尊,这是汉族以右为上的习惯。子女多住东西厢房,仆人则居下屋。湘西土家族正相反,父母居左边子女居右边;兄长居左边兄弟居右边。即使是北方普通人家,一家人睡在一个土炕上,也有次序的规定,男性家长睡炕头,其次是女性家长,以下依次排列最末者在炕梢。炕头近炉灶,这是原始社会按火塘区分次序的遗风。
从家庭结构的次序规定扩展到社会,社会地位的高下在房屋建造上也有标志。唐代《营令缮规》规定:三品以上的官舍可造五间九架(梁),三品以下的官舍只许造五间七架(梁)。在传统的上拣下字大屋顶房屋和木架构中,有一种斗拱的形式,即把若干方形小斗与若干方形的拱重叠装配,用于承托梁头、枋头,还用于外檐支撑出檐的重量。这本来是一种实用的工程形式,却被加以社会化的利用。他们以斗拱的层数表示建筑的等级,甚至只有宫殿寺庙和其他高级建筑才允许使用斗拱。另外除了建筑的布局规模、形式用料的规定,建筑物颜色还可反映等级。最明显的是:黄色琉璃屋顶只许皇宫、庙宇使用;绿色琉璃屋顶供王侯使用,其他身份的人家只许用灰色瓦顶。
正因为住居和社会有如此密切的关联,住居建造本身也就成了一种社会活动。在传统社会中,每逢一家建房,全村或附近的亲友都来相助,主人以酒饭肉食招待他们,并不需要付工钱。这种习俗在我国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中和广大汉族地区的农村普遍保留。即使不参加整个建筑工程,奠基屋梁和贺新房等活动也都要有村人和外村亲属赶来参加。一家建房往往是全村的大事,参加者要向主人送礼,主人盛情款待客人。大家还要举行各种仪式和娱乐庆祝活动。一家建房成为村人以及亲属间的一次综合的社会活动。
居住的习俗和风水
中国老百姓的建房过程其实也就是一个民间信仰的仪礼过程。建房造屋首先是确定方位看风水。在我国发现的新石器房屋的遗址大多已表现出方位观念,并且大部分已经形成坐北朝南的形式,成为后世中国建筑确定不移的基本方位。皇帝登基便称作“南面称帝”。相宅看风水是后来形成的系统化的信仰活动,它必定有一个原始的来源,这个来源就是占卜。处于刀耕火种阶段的独龙人,在建房之前要举行“占卜定址”的仪式,主人手握几粒谷种,放在火塘上烧热的石板上,谷粒受热炸动起来,若不蹦落地上便可在此建房。
奠基是一种普遍的仪式,即使在当代城市中也作为一种象征仪式保留下来。最初的奠基是用人来作牺牲。在黄河流域中游的龙山文化遗址中,在房屋、墙基和柱洞之下都发现了婴儿的墓葬。这种习俗在商代还有大量保留,在殷墟发掘中发现在营造宫殿时,从奠基起到安门最后落成都要用人或畜作牺牲进行祭祠,后世却普遍改用牲畜代替。现代习俗中仍然有所保留。陕北窑洞落成时有合龙口(窑洞中央砌入最后一块石头)的仪式,要用三种小动物的心脏(兔、鸡、野鸡)嵌入合龙石的小孔中。其他地区民房在上梁仪式中都用一根红丝带拴的猪头作祭品。
上梁是一个重要的仪式,在有些地区其意义甚至超过落成仪式。如四川的上梁仪式,先由一位有声望的人站在墙上,口颂八言体祝词,工匠们便将硬币和粮食果品一起扔下去,然后在鞭炮声中把大梁架上去。梁中间贴一块红布。这天主人要大摆宴席,招待宾客和工匠、帮工。这种风俗极其普遍。其中梁中挂红布称“大梁披红”,模仿动物栖身于山涧或在树上构巢。这种穴巢居的现象过去只见于文献的零星记载,现在的考古学对于远古先民居住的天然山洞生活有许多发现。最早如距今五十万年前的中国猿人——北京人的居住,旧石器时代的“古人”在山西垣曲、广东韶关和湖北长阳都有所发现。
房屋建成之后居住的信仰还有许多。在我国传统信仰中,房屋的每一部分都有相应的神灵。土地的神灵、大梁的神灵已在建房过程中“出现”。房屋建成之后,中堂要供祖先神主牌位或“天地君亲师”牌位。最初在原始阶段,居住分活人和死人(墓地)两部分,时间一长墓地扩大接近居住区,人们惧怕鬼魂回来,于是不得不迁居别处。有了这祖先神位,问题就解决了,鬼魂到家就住在这块木牌中,大家相安无事。实际上最初“中堂”本身就是神圣的。古有“五祀”,其中之一为“祀中留”。天井在南方民居中是神圣的,带有上古遗迹。一般房屋的中堂就是中留的演化。《礼记·郊特牲》曰:“家主中留而国主社。”孔颖达疏曰:“中留谓之神。”中留与社都是土地信仰。住居的中央最初应为公共活动(祭祀、议事、仪式)的场所,因此原始人视为神圣。到后来才演化为祖先、神、佛的供奉之地。
除中堂外,灶也有灶神。后来人们把灶神作为一家之祖,腊月二十三要举行“祭灶”。《论语·八佾》中便有“媚奥媚灶”之说,可见祭灶之俗由来已久,应来源于原始先民对火塘的信仰。许多少数民族都崇拜火塘,有许多地方火堂在中堂中央,周围是公共活动场所,因而也是圣地。对于灶神有各种说法,有的甚至说是炎帝。可见灶神在人们观念中的至尊。门也有门神。最初为神荼郁垒,唐以后又有秦叔宝、尉迟敬德之说,其作用是镇鬼。古仪有五祀,《礼记·曲礼》里说天子祭五祀——五祀即户、灶、中留、门、行也。还有一种说法是;门、户、井、灶、中留也。可见古代五祀基本上都与房屋有关,而且是大祭。后世流传下来的只有祭灶。
房屋的被神化,使得房屋的建筑者也被神化。人们把房屋的起源归于传说中的有巢氏,甚至归于造人补天的创世大神女娲;把宫室之制归于华夏民族的先王——黄帝。历代能工巧匠则集体化身为家喻户晓的鲁班形象,鲁班仙师被称作为建筑业的祖师。传统的中国人对居住的信仰带有浓厚的原始万物有灵观的色彩,当我们走进一所建筑时,就犹如进入了一个神话的世界。
居住与文化心理
在中国老百姓的传统观念中,住居与人事、社会和世界息息相通,并且可以合为一体,人事、社会和整个世界可以反映在任何尺度的住居中。“家”(房子)可以代表“夫”,“室”(房间)可以代表“妻”,“家室”之合为“夫妻”。“室人”、“内人”的称呼都来源于住居。“高堂”(高高的堂屋)可以代表父母,“廷”(院子)可以代表中央政权。“宇”(屋子的边缘)、“宙”(出入于屋宇),合起来就可以代表整个世界。这种观念与传统社会结构相吻合,从个人而家庭,从家庭而社会,从社会而天下,即所谓“夫妇、父子、君臣”“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结构。总之中国的家庭社会原理都体现于其中。
中国人的宇宙观念也同样体现于住居之中。本来,住居是自然与人类隔绝的界限。西方的建筑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他们注重实体,把建筑本身孤立地来欣赏。金字塔、神庙、城堡、教堂,都是个体孤立的建筑,用石块把人与自然完全隔开。中国的建筑强调空间,注意和周围自然环境的联系。木构架的抬梁式建筑使这一特色得以充分发挥,通过镂空的窗门和外部自然沟通交流。典型的木构建筑几乎四面都是门窗。中国人通过这种内外的空间交流,可以将宇宙容于一室之内。“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山月临窗近,天河人户低”,“云生梁栋间,风出窗户里”,“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幕卷西山雨”,说的都是这种意志。颐和园里有个匾额叫“山色湖光共一楼”,表达了人们希望通过一个楼造成把所有景色尽收其中的境界。
中国民间从来都不是把生活中的建筑样式孤立出来作为艺术欣赏,因而中国的建筑也就未能发展成为一门艺术。与此相应,中国的雕塑也不发达,因为雕塑作为一个独立的艺术实体,也很难表达人与环境、神灵的有机联系。应该看到,人与自然和神灵的感应关系是观念上的,而不是实在的,这又是中华民族和欧洲民族在观念上的差别。西方民族的思想总是希求在实际上穷尽于无限,故而有一种不断追求和探索的精神。教堂的尖顶、苍穹顶、佛塔等等总是仿佛在向上探求天国的奥秘。近代科学中的火箭多么像尖顶房屋的延伸。中国人对于空间的关系总是表现在主观心灵上,“虽不能至,而心向往之”,凭观念可以达到任意的境界,故而,天坛凭数米之高的圆台便可以与上天发生联系。
中国人的人生观也同样体现于建筑之中。住居的窗子帘子既可以相隔,又可以沟通交流伸缩自如。隔帘看月,隔水看花是中国式的艺术感受,古典诗词里面大量运用这个意境。与外界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距离,以一种悠然自得的态度去欣赏,这是中国人的审美观,也是中国人的人生观,或者说中国人的人生观本身就是一种审美的人生观。这种人生观的另一方面就是“隔岸观火”、“坐山观虎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围观和幸灾乐祸。这种人生观使得人们在任何时候都不会为了一个目标完全投身其中,而是在任何时候都进退有余,“穷”、“达”自若。只要结一草庐,便可心远地偏与世隔绝。实际上这种隔绝与隔帘隔窗一样,并非完全隔绝,而是隔帘看人隔窗看世,是用欣赏的与己无关的眼光看待污浊的世界,而不是投入其中去改造。
中国式建筑几乎没有个体的建筑,简单的民居也以中庭天井为中心合成一个组群。个体形象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是不存在的。即使是宫廷、宗庙等权威式建筑也不孤立突出个体。西方的教堂的尖顶象征着至高无上的上帝的权威,美国国会大厦的高耸的苍穹顶象征着神圣尊严的法律。而中国至高无上的不是任何个体,而是整个系统,是神、人、自然的组合系统。因此权威的建筑更体现出整体组合的特点。另外,对称平衡是中国建筑的又一特点,也是中国观念的一大特点。商代的饕餮纹、龙纹等纹样已表现出严格的对称。对称源于对偶,对偶的来源是阴阳观念。从这点出发才能明了为何我国传统建筑的间数为单数(似乎有失对称的原则)。实际上一明两暗的三间,中为阳,两旁为阴,是阴阳两性结合的极为对称的形式,因此成为我国传统住居的基本格局。此外的一切格局都是这个基本格局的推衍。后来阴阳观念从民间而成为中国传统思想的核心,故而这种对称布局在宫廷、宗庙建筑上的反映最为严格。
一左一右为崇文门、宣武门,与周王城三门制类似;天安门居中,两边分左祖右社。整个城市以纵轴分为东单西单、东四西四,东直门、西直门左右对称。这种对称平衡的布局是中国传统的中庸、不偏不倚的观念的充分体现。中国建筑组群讲究曲折含蓄,民居院落也多设有照壁屏风,挡住人们的视线。园林亦多幽深委婉,连最为堂而皇之的宫殿面貌也要徐徐才能展现。北京故宫就好像是一个手卷画,以前门为序幕,天安门、午门为正场,以三大殿为高潮以景山为尾声,起承转合,决非一目可以了然一览可以无余。这是中国人内向含蓄的民族性格的体现。中原河南人建房切忌窗子高于门,老百姓说这是不知眉高眼低(不知高低,不知深浅)。由此可见,民族文化心理已经体现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少数民族居住风俗
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巢穴风篱式——这是一种极为原始简陋的住所。在地面上有风篱挡风,在地下有地穴,在树上有巢居的树屋。风篱是用树枝、树皮等搭建的近似于鞍形的窝棚。营建的这种挡风棚,约出现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在四五十年前的高山族山地支系中,在黑龙江流域的赫哲族渔民中,以及在兴安岭的鄂伦春、鄂温克族中,还看得到相类似的建筑。高山族的房屋多为茅草顶的木板房,有些地区的房屋,屋内地面要回下去数尺,地下铺板石或小石子,石上再铺木板,屋檐很低。赫哲族的地窨子是茅草盖顶,地面挖坑成半地穴,主要是为了防御风雪。鄂温克族和鄂伦春族的圆锥形仙人柱,是以木杆搭架,外覆树皮或兽皮构成,便于搬迁。
第二阶段是穹庐帐篷式——这是游牧民族的创造,有蒙古族的蒙古包,藏族的帐篷,哈萨克、塔吉克、柯尔克孜等族的毡房。帐篷有坡面顶的,也有“人”字形的。蒙古包与毡房的下部是用条木结成网状圆壁,壁上留一木门框,挂门帘;蒙古包和毡房的上部是伞骨形圆顶,俗称穹庐顶,顶端留有可开合的天帘。估计在没有纺织和擀毡技术之前,蒙古包、毡房和帐篷都是用牛羊皮来蒙盖的,在会擀毡之后,便以毡或结实的篷布来覆盖,并用毛绳固定之。居无定处的游牧生活使劳动者创造了这种便于迁移和搭建的住所。在定居之后的居民点上,当然是永久性更耐用的建筑越来越多。
第三阶段是土石砖木结构的房屋——这个阶段的住所建筑有墙壁和屋顶,越来越结实宽敞和美观。由于各地气候和经济条件不同,在建筑形制与风格上也形成了不同的特色。总的来说固定于某地的永久性建筑,是属于农业经济发展的产物。
建筑分类
以使用功能作标准来划分,可笼统地分为世俗建筑与宗教建筑。世俗建筑中又可分为官用与民用。官用中又可分为宫廷与地方官府;民用中又可分民居和公共活动场所、陵墓、桥梁等。宗教建筑中可按不同的宗教种类来分,如伊斯兰教、佛教,佛教中还有大乘、小乘及藏传佛教(喇嘛教)之分,宗教建筑中还有灵塔、石窟寺等。按民族所属可划分为各个民族的;按历史阶段可分为古代、近代、现代的;按地区可分为南方、北方,东北、西北、西南、东南等地区;按城乡可分为城市和乡村;按形制可分为平房、楼房、大屋顶、平顶等;按建筑材料可分为石头结构、木结构、竹结构、干打垒等等。这些划分法基本上是在建筑发展到有墙有顶的形制之后才能进行的。
这里以民居的建筑形式为主,进行大致分类。
北方草原民族民居主要包括内蒙古、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和裕固等民族,以其牧业区的蒙古包和毡房为典型建筑。青藏高原、云贵高原牧业民族民居。以藏族为代表包括部分纳西族,在放牧中常使用帐篷。藏族农区多土木石结构的平顶房,西南中甸的纳西族农民住房使用木料也比较多。
东北内蒙古地区民居蒙古族农区、朝鲜、满、锡伯(东北和新疆都有分布)、赫哲、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族的民居,在定居之后,基本上都是砖瓦房。满族有四合院。朝鲜族的村落里各家新建房屋多成行排列,布局非常整齐,带有篱笆或栅栏围的院子。屋顶为“船”型或“宇、殿、阁”型,四个斜坡面。按平面图来看呈长方形的矩形房为基本形制。大部分房屋带前檐廊,有中廊房、偏廊房和全廊房三种。全廊房是房屋的前端或后端全部有通廊。屋内一铺大炕隔成数间,进屋即上炕,脱鞋于廊上。
西北地区民居如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的干旱少雨地区,回、东乡、保安、撒拉、土、维吾尔、乌兹别克、塔塔尔等兄弟民族的农村和乡镇,主要是土木结构的平顶土房,有干打垒的院墙,院里有花池菜畦,有一部分是四合院。过去房墙多为土坯垒外抹泥,现在乡镇有部分砖墙瓦顶房,但在农村里,多数仍是泥顶缓坡的(几乎是平的)土房,显得很敦实稳重,冬暖夏凉,抗风沙。以维吾尔族的民居为例,吐鲁番和喀什两地最典型。吐鲁番的民居厚墙平顶,多有前廊和半地下的券顶居室以避酷暑,庭院中都搭有高大的葡萄架或凉棚,并有渠水引流通过院落,庭院为开放型有高大的门,壁上窗户少而小天窗较大。喀什市的民居特点是为节省地皮而多建这类二至三层的楼房。聚居区的街道狭窄,且有许多过街骑楼。院中四面房屋的窗户皆向内开,庭院较小。北疆西部地区伊宁、塔城的建筑最有特色,住宅多为坡顶平房,砖木结构,门窗宽大,庭院绿化突出。住房人口常有小型门廊代替外廊。新建的住宅,门廊栏杆和柱子都油漆彩饰得很美观。吐鲁番地区各家的葡萄干景房用土坯搭垒而成,带有很多“窗孔”,阴凉通风独具特色。
青藏高原民居主要包括藏、门巴、珞巴和羌等民族的住房。门巴、络巴和部分藏族以木结构两层楼房为主,有的依山势而建,一层的房顶是二层的平台院落,很有特色。比较典型的是羌族和部分藏族的碉楼式木石结构住房。最独特的是羌族的石碉房和碉楼称之为“邓笼”。
西南山地民族民居主要包括彝族、哈尼族的土掌房,傈僳、怒、独龙族的木垒房,白族、纳西族的“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瓦房,具有普米族特点的木楞房(即木垒房),布依族的石头房、石板房,仡佬族的“穿斗房”(高架房)等。彝族干打垒墙的木瓦房,是以木板作“瓦”引流雨水,覆盖屋顶的房子。木垒房是以圆木垒墙建筑的。白族的“三坊一照壁”民居堪称民居建筑的艺术杰作。白族木石工匠早在南诏时期就以精湛的技艺饮誉周围地区。以大理市和剑川县为代表的民居,多采用卵石、块石和大理石为建筑材料,木构架的连接多用串枋和扣样,以加强整体性和防寒能力,用硬山石板挑檐的处理以防风,门窗、门楼、照壁等装饰得既华丽堂皇又典雅庄重,有浓郁的古典美和书香味。
建筑的文化内涵
建筑是一部石头的史书,是人类文化的纪念碑,建筑的综合性使其最能代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形象。万里长城和天安门就代表了中华民族和中国。看到它们就能联想到中华文明史和伟大的文化成就。金字塔能代表埃及,凯旋门和埃菲尔铁塔能代表法兰西,自由女神像能代表美国,悉尼歌剧院能代表澳大利亚,克里姆林宫和彼得堡的彼得大帝塑像能代表俄罗斯,如此等等,都与建筑文化的丰富内涵有关。
建筑作为人类最重要的文化现象之一,具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普遍性,即每一个人从生到死都要时时事事与建筑打交道,在建筑物内、在建筑群内或建筑文化的氛围里生活;二是复合性,即建筑既要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又要体现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哲学、宗教、美学观念等精神方面的要求,还得满足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思维方式、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的需要。复合性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各种文化的综合表现。
在我国现实的民族建筑中,至今仍能看到窝棚式、帐篷式、窑洞式、干栏式、灯笼式、土墙瓦顶式的各种民居建筑,它们几乎包括了人类早期建筑的各种形态,并鲜明地勾勒出了建筑发展的轮廓。自秦砖汉瓦出现以后,不但大量的建筑物单体式样与形制得以确立,斗拱与梁柱的使用也成为基本定制,砖砌结构与石砌结构得到发展,中轴对称式的布局方式被熟练地广泛使用在建筑物组合中,中华建筑体系得到确立。从三国到两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的传播使中华建筑吸收了不少外来文化与艺术样式,并加以融合发展。
我国虽然是个地域广阔的多民族国家,但绝大部分地区的建筑都采用木构架的建筑体系。我国木构建筑物的主要特点是:木料是主要建筑材料,梁柱是主要承重构件,墙不承重,所以门窗安置自由灵活;外轮廓壮丽而有动感,大屋顶的屋脊、角梁、翼角、飞椽、檐口曲直相得,奇特美观;利用一切工艺手法把建筑物装饰得气象万千;总体布局符合传统道德礼仪规范,尊卑贵贱、长幼主从十分明确;重视建筑物的环境选择,强调“风水”,很注意正直空灵观念的体现。这些特点在许多少数民族传统建筑中都有表现,反映了中华建筑文化的多元一体性。
我国南方尤其是西南和中东南民族地区,有二十多个兄弟民族有干栏建筑,但是干栏建筑又呈现出多姿多彩的不同风格,简直可以统称为干栏建筑的博物馆。例如傣族竹楼为代表的高敞型,据《归唐书》记载,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景颇族的“长脊短檐型”与云南晋宁石寨山出土的汉代铜器房屋模型相同;壮族麻栏为代表的“重楼型”;苗族为代表的“半边楼型”;侗族为代表的“宽廊型”,在干栏建筑中侗族的木楼最高,可达四五层;以布依族为代表的“混构型”,建材并非全用木料,而有土木、砖木、石木混构;黎族为代表的“船篷型”等。
如西藏的布达拉宫,原为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与唐朝联姻,为迎娶文成公主而筑的宫城,既有藏式建筑的鲜明特色,也有汉藏文化融合的风格。拉萨小昭寺原为文成公主督饬藏汉工匠建造。由于文成公主和金城公主进藏时带了大批工匠,所以在唐及以后的青藏地区藏族建筑中,都吸收有内地汉族建筑的工艺成就。云南大理崇圣寺三塔,建于南诏时期,其中凝聚着白族和汉族工匠的智慧。内蒙古的五当召是研究藏传佛教和蒙藏关系的重要文物。内蒙古额济纳旗的西夏古都黑水城遗址中,城外西南角有座伊斯兰建筑,说明西夏时期伊斯兰文化的广泛影响。新疆的高昌故城、交河故城,内蒙古的辽上京遗址、辽中京遗址,六顶山渤海国古墓群,云南的南诏太和城遗址等,都为民族史和民族关系史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物证。沈阳故宫和承德避暑山庄都是多民族工匠的创造。
我国绝大多数民族都把建筑新房屋视为重大活动,因而有传统的礼仪需要遵守。从选址、奠基、破土到伐木、立柱、上梁。盖顶,直至乔迁,都有相应的仪式,最重视的是选址、上梁、“合龙”、落成等关节。一般有专人主持问卜献祭品、放鞭炮、念祝词等。在民族村寨中某家建房,全村亲友乡邻协力帮助,多为义务劳动而且尽心尽力,看做是共同的大事喜事。
除宗教建筑中的寺庙是举行宗教活动和宗教节日活动的主要场所外,在南方许多少数民族聚居村寨或更大的社区里,都有举行社会公共活动的地方。例如高山族的多数支系都有以部落为单位建立的男性会所,是男性年龄组织的教育训练中心,也是部落的政治军事中心。作为建筑来说,会所就是宽敞的公馆,受训者集体食宿其中,设一炉火常燃不灭,否则不吉。侗族、壮族有戏楼,京族有哈亭,土家族有摆手堂,苗族有芦笙堂(或场),有些民族有铜鼓场等,基本上是公众聚会或进行歌舞活动的场所。凡是稍为重大的生产活动,都要集众于鼓楼里进行商讨,做出行动决议。文化活动方面来说,鼓楼是对歌、讲故事、祭祀、迎宾、送客(村寨集体的宾客)和集体欢舞的场所。
民居的建筑单元,实际上是为个体家庭而创造的。基诺族的“大房子”是父系家庭公社的产物;拉祜族西支的“大房子”是母系残余形式大家庭的反映。羌族民居的起居室较大,一般在40~60平方米之间,而且地板距天花板也有四五米高,如此宽敞是为了满足亲友们节日聚会时喝咂酒,“跳沙朗”,即跳羌族锅庄集体舞。侗族木楼的外廊很宽,因为这里是夜晚一群姑娘和一群小伙子对歌(行歌坐夜)的地方。傣族竹楼楼梯口有间为姑娘设的纺线房,晚间几个姑娘结伴在此纺线;小伙子用歌声征得姑娘同意后可以进去对歌。
黔南“青裤瑶”中姑娘卧房的门上有个拇指大的小洞,高低与床相同,夜晚小伙子可以用小竹棍捅醒姑娘,与之隔门谈情说爱,俗称“闹门洞”或“恋爱洞”。过去海南黎族中有为姑娘建的“寮房”,云南宁蒗纳西族中有“姑娘房”,都是为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准备的。建筑中的雕刻和绘画,最普遍的是上彩油饰。在藏族、蒙古族、傣族、白族、纳西族、回族、东乡族的寺庙和民居中反映很突出。甘肃临夏回族、东乡族的砖雕技术精湛绝妙;纳西族和白族的木雕楼刻十分有名。侗族在鼓楼和风雨桥上的彩绘绚丽夺目,喇嘛寺庙里的壁画艺术成就卓著。因为建筑艺术本身就是综合文化的载体与纪念碑,所以很难把其内涵在简短的文字中全部揭示出来。建筑的永久性又要求其创造者具有超前意识,一些建筑在落成时要受到人们的赞赏,要它存在的以后岁月里也要满足人们的物质与精神需要,这不仅给创造者提出了高难的要求,同时也给享用者提供了逐渐认识和欣赏的空间。
中华民族交通民俗文化
交通的起源和意义
我们常讲的交通包括交通设施和交通工具两方面。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物质生产消费活动,其产生和发展过程,反映了人类物质文化的进步,中国很早就修筑各种道路以行车马,利用自然河道和开凿运河以通舟楫。在古代中国,舟车比较发达,后来还出现了各种轿子。但在近代却大为落后了,现代的交通工具及设施,如火车、汽车、电车、轮船、飞机、公路、铁路、航空等,只是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以来才逐渐从外国引进。原始人在人类最初的漫长年代里没有交通工具和运输工具,在生产逐渐进步的情况下,在创造劳动工具的基础上,出于实际需要才创造出原始的交通工具。应当承认一个事实,我国交通发展的起步可以说是从车、轿、船开始缓慢发展的。
车
原始社会末期人类开始用驯养的牛、羊、马、驴、犬、鹿、象等牲畜驮载或拖拉物件。拖拉所用的运输工具叫“曳叉”,是两根平行的木杆,中间用一条横木联结起来做成的。它是爬犁和雪橇的前身。车的发明在新石器时代末期。因为车轮滚动大大减少了车子与地面的摩擦力,所以说车轮的发明是交通运输史的一场革命。中国显然是世界上最早能够制造车轮的国家之一。
原始的车轮只是一块圆木板,车轴与车轮是固定在一起的。先出现的可能是由人手推的独轮车,后来才逐渐发展成双轮车。三轮车和四轮车等。人们在劳动过程中自然要追求既装载得多,又稳当快捷的形式。相传我国的黄帝首创牛拉车,到了夏禹时代有位叫做奚仲的驯马拉车。在河南安阳殷墟遗址中,曾发现有马车坑,有用四匹马拉的,也有用三匹或两匹马拉的。前辈古人以骑乘牲畜在先,以牲畜驾车在后。
车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据说我们的祖先很早就见飞蓬转而知为车。从自然现象和生活经验中获取了对车的认识和萌发了造车的想法。传说中的黄帝号轩辕氏,轩和辕均从车,这也许是我们中华民族早就与车结下不解之缘的一个有力佐证。古文献《世本》、《山海经》等书中还明确载有夏禹之时奚仲父子以木为车的故事。奚仲父子很可能就是车的最早发明者。不过那时的车究竟是什么样子,至今尚没有实物证据。
我们目前能够看到的最早的车应是商代发明的。在河南、陕西、北京等地的商周墓葬里,发现了大量车子的遗迹。从复原的车的样子看,商代和西周时期的车属于同一类型:都是双轮,方形或长方形车箱,独辕。辕的后端压在车箱下的车轴上,辕尾稍露在车箱后,前后车箱部分向上扬起,商初上翘平缓,以后弧度逐渐加大。辕前端缚有一根横木叫衡,衡的两边各缚有一个人字形的轭,是用来驾马的。多数车子是驾两匹马,叫骄;也有驾三匹马的车,叫骖;周代出现驾四匹马的车,叫驷。车箱后面都留有缺口或开门,以利乘车的人上下方便。甲骨文、青铜器铭文中车字是车的象形,与复原的车的样子相似。此外车上还有用铜、贝甚至黄金等材料制成的精致饰件。如在衡和轭顶上装有一种叫銮的铃,是西周开始出现的。最高级的马车上要装八个銮,行车时铃声锵锵作响。商周古车结构的先进,性能的优越和装饰的豪华堂皇,在奴隶制的古代世界是罕有与其匹敌的。
先秦的车总的来说分为“小车”和“大车”两大类。驾马,车箱小的叫小车,也叫轻车或戎车。驾牛,车箱大的叫大车。小车制作考究,除供贵族出行外,还用于战争。战国时代,由于车战频生,战车的多少往往是一个国家强弱的重要标志,有所谓“千乘之国”、“万乘之君”等说法。制车是一个集大成的工艺部门,先秦古籍《考工记》里说:一器而工聚焉者车为多。大车是用来拉笨重东西的,车上没有什么装饰品。当时乘车制度尚左,尊者乘车位置居左,御者居中,陪乘者居右。将帅之车主帅居中,掌旗鼓指挥御者居左护卫居右。一般兵车御者居中,左右二甲士各持弓矛,是为了便于作战。那时贵族死后还把生前所用的车马连同驾车的奴隶一起殉葬,有的多达几十辆。
汉代车子有了较大的发展和变化,单辕车渐少,开始多用双辕车。车的种类和用途也扩大了。官僚贵族出行时要保持一个由马车组成的车队,就是一个县令,其车队也由七辆马车所组成。最高级的马车是皇帝坐的“辂车”和“金银车”。装饰华美富丽堂皇,高级官吏乘坐“轩车”,车箱前顶较高,两侧以席子作障蔽,上面绘有画纹图饰,又称“文轩”。普通官吏则乘坐“轺车”,车箱四面敞露,上有伞盖。贵族妇女乘坐“辎车”上有顶,四周有帷蔽,车箱像一间小屋子。还有专供某一特定用途而制造的专用车,如载乐队用的“鼓乐车”;狩猎用的“猎车”;载猛兽或犯人的“槛车”等等。
两汉之际还出现了“独轮车”。四川成都扬子山汉墓的画像石便有这种车的形象。这种车又叫“鹿车”,现在四川称“鸡公车”,江南一带叫“羊角车”。其结构简单,只有一个车轮,使用方便省力,既可坐人又可载物,适应性强,一般只需一个人推动。这一发明使西方科学技术史家赞叹不已,有人说:“独轮车虽然很简单,却是一种全新的发明。它在欧洲还要再过十个世纪才得到采用,这几乎使人不能相信。”汉代乘马车的人为保持仪容起见,得讲究一套姿势,以显示其尊贵,有所谓“坐车之容、立车之容”等规定,乘坐起来很不随便。从东汉末年开始,统治阶级转而喜欢乘坐牛车。牛车行使缓慢,平稳而安全,车身高大严密可以布帷设几,任意坐卧。
宋代以来,制车技术的重点逐步由乘人的车转到载货的车。宋代的大车叫“太平车”,要用五至七头牛拖拉。这时的独轮车,前后两人把驾,两旁两人扶拐,前用驴拉叫做“串车”。明代将前用驴拉后以人推的独轮车叫做“双缱独轮车”。这种车上用拱形席作顶,是为了便于载运客、货,能自江南载客北上到西安,或直达北京。清代出现了挂帆独轮车和马拉轿车,前者巧妙地利用风力来节省人力;后者则是马车和轿子结合的产物,它外形像轿,上支穹形布帐,旁设两辕,有如轿,用马或骡子拉挽,是当时最流行的载人交通工具。
近代以来,马车、牛车、独轮车已经不再是什么先进的交通工具,代之而起的是汽车和火车等。1864年英国商人在中国北京宣武门外造小铁道试驶火车。1901年至1902年,清朝皇帝从香港进口了第一辆汽车,先在故宫和颐和园供慈禧太后游览乘坐。据说因司机醒目地坐在前面,慈禧不太喜欢也并不常乘坐汽车。
轿
轿的沿革中国古代有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轿。它由先秦时代的辇舆转变而来。辇是用人力推挽的车。舆是车的车轮,车轮以上部分俗称车箱。唐代画家阎立本有一幅《步辇图》,图中的唐太宗,端坐在一乘“步辇”上,由两个宫女扛抬,四角还各有一个宫女扶持,实际上是一张加两根抬杠的四足床,俗名叫肩舆。汉代史学家班固的作品里曾写步辇,可知在汉代这种东西就已经出现了。南北朝时王公贵族使用步辇更为流行。东晋陆翱的《邺中记》里记载,后赵的残暴国君石虎,打猎时就坐在一种用二十个人抬的“猎辇”上,辇顶上装有遮蔽太阳的曲盖,辇下还设有“转关”,可以随时转换方向,便于射猎鸟兽。步辇和猎辇等应是轿子的前身。在宋代的画里和宋墓出土的模型中,常常可以见到轿的形象。同时轿的名字也正式出现。宋代王至《默记》一书载,宋太祖赵匡胤“初自陈轿推戴入城,周恭帝即衣白澜乘轿子出居天清寺”。这是最早出现“轿子”一词的明确记载。
乘轿制度古代乘轿和乘车一样,都有种种规定,在轿子的形制上也有种种规定,显示了封建社会里森严的等级制度。例如明代规定三品以上的文职官员、庶民中老年多病的人可以乘轿。清代乘轿的范围虽然扩大了,但规定更多,《清史稿·舆服志》记载:皇帝后妃可乘豪华的金顶轿,亲王可乘银顶黄盖红帏的轿。三品以上的大官可乘银顶黄盖皂帏的轿,在京城内只能用四人抬,出京可用八人抬。四品以下只准乘锡顶的,两人抬的小轿。一般地主豪绅只可乘黑油齐头平顶皂幔的轿。庶民百姓平时虽很少乘轿,但结婚之日大多用轿迎亲,新娘乘的是“花轿”,新郎坐的是“蓝轿”。中国的轿子流传到欧洲以后,也曾受到法国、西班牙等国王公贵族的垂青。20世纪以后西班牙贵族还十分热衷于乘坐轿子。
船
古人先秦典籍中把船叫做舟,汉以后舟船并称。舟船种类很多,各地名称不一,比如汉代扬雄在《方言卜书》指出:“舟自关而西谓之船,自关而东谓之舟或谓之航;南楚江湘凡船大都谓之舸,小舸谓之舟差,舟差不谓之艇。”此外还有两船相并为舟差,海船称作舶等名目。中国造船的历史悠久。“古者观落叶以为舟”、“见窍木浮而为舟”等传说和记载,反映了我们祖先对船的最初认识。在新石器时代,我们祖先就广泛使用了独木舟和筏。关于独木舟的来历,有着许多神话,有的说,“伏羲氏刳木为舟,剡木为楫”;其他还有伯益、番禺等造舟的说法。但流传最广、记载较详的要数《蜀记》中夏禹治水造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已发掘出十余只独木舟和数十具以独木舟为葬具的“船棺葬”。经鉴定,有的属于新石器时代的产物。这对西方某些学者断定中国没有独木舟的说法是一个有力的反证。
筏其实也是船。竹排就是筏的一种,此外还有木筏和皮筏等。筏的由来也很久远,所谓“伏羲始乘桴方舟设付乘桴济河”,桴和付都是指筏。筏的制造比独木舟容易,它的问世当比独木舟要早。筏的应用不断改进完善,以后发展成为各种筏船。
木板船继独木舟之后,至迟在距今三千多年以前,中国出现了木板船,它摆脱了受天然木材原始形态和大小的束缚,是中国造船技术史上的一次飞跃。殷商遗址的甲骨文,为木板船的最早历史存在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从字形看,它和我们现在在小河中还能看到的小木船非常相似,平底方头方尾,首尾略往上翘,船的两端有甲板和出角。甲骨文中“舟”字的字形也不完全一样,说明当时确实出现了多种形制的木板船。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南方已有专设的造船工场“船宫”,诸侯国之间经常使用船只来往,并有了战船的记载。战船已有大翼、小翼、突冒、楼船、桥船、余皇等名目,不同类型有不同性能和用途,有的大船可载五十人和三个月的口粮。
从秦汉以后中国造船业有三个发展时期——秦汉、宋元和明。秦始皇在统一中国南方的战争中曾组织过一支能运输五十万石口粮的大船队,统一中国后,他还多次乘船沿海巡视各地。1975年,在广州发掘了一处秦汉时代的造船遗址,有三个造船台、渔船等。战船中最有名的是汉武帝时所造的楼船,它的建造是当时造船技术发达的标志。其高十余丈分三层,船上设备已使用纤绳、檐、帆、楫等。汉武帝曾用它训练水军。南北朝出现了车船,船体两侧装有木叶轮,一轮一车人力踏动船行如飞,是一种原始形态的轮船。宋元时期,许多地方设有官造船场,明、温、吉等州,年造船量都有二三百只以上,吉州造船曾达年产一千三百只。
明代的造船业有雄厚的基础,主要的造船厂有淮南清河造船厂、南京龙江船厂、山东北清河船厂等,规模都很大,分工也更加详细,造船有统一的规格和严格的用料标准。明初造船的年产量达三千多只,船体也都很大。闻名中外的郑和七次下西洋,遍访亚非三十多个国家。其船队有六十二艘宝船和200多艘其他船只组成,船上人员有两万七千多人。最大的宝船,长四十四丈宽十八丈;稍小的也有三十三丈。
郑和的航海活动规模空前,不仅说明明代航海技术的发展,而且反映了明代造船技术的发达。由于中国船舶设计精密,结构紧牢,适航性好,所以欧亚一些国家的造船业,多仿效中国船型,如明万历三十三年,西班牙驻菲律宾总督就主持制造过大批中国船。这是中国古代造船业对世界所作贡献的显明例证。现代的轮船,最初称为火轮或汽船,与古代船的最大区别有二,一是钢铁造船代替了木材;二是蒸汽动力代替了人力。这种船是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传到中国来的。
少数民族交通方式
远古时代,人类在步行去采集和狩猎时,首先要绕开险山、悬崖、激流、沼泽、密林、荆棘等障碍,但是由于居所的相对固定,为了缩短路途,就得设法开辟和改善必经之道以便行走,所以便出现了完整的路。能通车辆的路出现在原始社会后期。在奴隶社会时期已有了长达数千里的商道。早在公元前2世纪时,举世闻名的丝绸之路已由我国腹地直通西亚远达罗马帝国。渡河的工具是筏船和桥等。
桥那时候,最简单的桥是架于河道狭窄处的独木桥,以及按步履距离安置在浅流处的石块。在河面较宽水流湍急的河上,人们逐渐开始立木桩垒桥墩架设木拱桥或石板桥。在峡谷上则创造了溜索和索桥。筏的产生据推测是古人看到水中漂浮树木,受启发布排连制成。起初可能有人仅抱一根树干而漂游过渡。相传我国古代黄帝首先造船。从殷代的象形文字来看,当时已知用木板造船且有船舱模样。先有独木舟,后有木板船。恩格斯说火和石斧通常已经使人能够制造独木舟。由此可知独木舟至迟产生于旧石器时代。
道路在民族地区,建国以前的漫长岁月里,多数道路崎岖坎坷,险象丛生。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的路,只有探险队和熟悉路的少数民族同胞才敢于涉足。过去从帕米尔高原上的塔什库尔干到南疆的喀什市,虽然只有二百多里,却要骑着骆驼在旅途中颠簸半个月。横断山脉地区的有些路,只有勇敢的人手足并用才能攀缘行走,因而被称作猴子路。在世界屋脊青藏高原上,有些路看来并不艰险,但是变化无常的气候和高海拔缺氧,使人望而生畏。
建国后民族地区的道路交通大有发展和改善,尤其是公路建设成绩卓著,但是许多边远山乡仍然存在着要致富,先修路的迫切任务。在贵州省黄果树瀑布附近的滑石哨布依族村寨里,从山谷中的寨子到公路,有一条蜿蜒的道路,全部由整齐的石条铺设,由数百级台阶组成很有特点,与石墙石板房和隐天蔽日的林木及日夜奏鸣的溪流共同组成美妙迷人的山寨风光。在历史上,较奇特的是四川羌族地区的栈道。栈道又名阁道或复道,是古代西南地区的重要交通设施之一,有所谓“栈道千里无所不通”的记载。
直到建国初期羌族居住区仍可看到这种通道。《四川通志》记载:茂州石鼓偏桥,即古秦汉制也。缘崖凿孔,插木作桥,铺以木板,覆以土膀置栏护之。栈道有木栈与石栈之分。木栈施于森林茂密之山地系伐木铺地,或杂以土石而成;石栈施于悬崖绝壁缘岩凿孔,插木而成或傍凿山岩,施板梁为阁,或沿山开路,使之成坦道。羌族石匠技艺高超,其居住区多为山地故有栈道。
畜力我国东北的古代民族中,在清朝的记载里,将大兴安岭和黑龙江流域一些从事渔猎的民族,泛称为“使鹿部”和“使犬部”,因为他们以驯鹿和狗作为交通运输工具。鄂温克族是当今世界上少数几个牧养驯鹿的民族之一。驯鹿即俗称之“四不象”。在定居前驯鹿是鄂温克族惟一的役畜,能驮东西,能供妇女和老人骑乘,过去还常用来拉雪橇。
赫哲族是我国近现代仍使用狗拉雪橇的少数民族。狗橇是赫哲人最早的一种冬季常用交通工具,一个狗橇套2~9条狗,其中必有一条好头狗领路。冬季每日可行100多公里,比马都快,最适合通信和远行。狗是最古老的驾畜,它是人类的朋友,具有吃苦耐劳和忠于主人的特点,因此深受人们喜爱。至今生活在北极圈的一些民族或极地探险者还用狗作交通工具。牧羊犬、猎犬、警犬有时也起通信作用,这也是一定意义上的交通。
自古代起我国许多民族就开始使用马匹。历史上著名的匈奴人、蒙古人,都是金戈铁马、纵横东西、气吞万里的强盛民族。早在西汉时期,西域的“西极马”、“天马”就已输入内地。许多历史上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往往和他们的骏马联系在一起,关羽的赤兔马,李世民的昭陵六骏马等等早已名垂千秋。我国的牧业民族更是与马分不开。哈萨克族常自诩为马背上的民族,四川凉山彝族虽早已转入农业社会,但是仍爱好骑马,他们所造的绘漆皮革马鞍仍以精巧舒适而备受骑手喜爱。古代驿站以马为最快捷的交通工具,至今在不通车的地方还是以马为最佳代步工具。
在历史上,象曾被作为战争和运输工具。我国傣族曾经使过象。维吾尔族在从事农业以后,生产运输多用骡驴。在南疆农村,小毛驴几乎成为当地交通的特殊象征物。牦牛被誉为高原之舟,是高寒地带的特有牛种,是被人们用来和青藏高原联系在一起的强壮有力的憨厚耐劳的牧畜,可以驮载重物到达一般牲畜到不了的高海拔地区,还可以作为乘骑,藏族牧民转场搬迁时牦牛是主要运输工具。除藏族外,柯尔克孜、塔吉克等族也饲养牦牛,我国牦牛总数在一千万头以上。据《后汉书》记载,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分布在今天甘肃青海四川一带的古代羌人中的一部分,就已开始畜养牦牛了,故有“牦牛羌”或“牦夷”之称。
沙漠之舟——骆驼是古代丝绸之路上的主要交通工具。现在帕米尔地区和甘肃、宁夏的阿拉善沙漠,骆驼仍是当地各族人民的重要交通运输工具。内蒙、新疆、甘肃是如今仍能常见到驼队的省区。使用牛做驾畜较多的少数民族是蒙古族和傣族。
索桥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尤其是云南省,有些山区水流急湍,峡谷两岸地势陡峭不易架设桥梁,当地百姓便创造了溜索。比较独特而著名的有藏族地区、云南怒江傈僳族怒族地区和四川岷江上游羌族地区的溜索。这是一种古老而原始的渡河方法。过去溜索多用碗口粗的竹缆,两端固定在岸边的石柱或大木桩上。溜壳用一节三十来厘米的木筒合在索上做成。渡者以皮带或麻绳紧束腰间,悬在溜索下方,手拉足推由高向低飘然滑去。只要溜索结实,连牲畜都能度过。有些行人自备有溜梆和绳索,用起来方便安全。建国之后有些地方的溜索换成了钢丝绳和滑轮,更为便捷安全。
绳桥又叫做索桥,是在溜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羌族的索桥是在河两岸砌石为洞门,门内立石础或木柱,将几根或十多根粗大的竹篾绳拴在石础或木柱上,形成并列的跨河索,排上铺木板,两旁拉上几根竹绳当护栏扶手即可通行。岷江和杂谷脑河交汇点上的威州大桥,相传始建于唐代,全长一百多米,宽1.5米,南北共立24根大木柱,上系粗壮的竹绳,雄伟壮观。大渡河上的泸定铁索桥就有羌族人的辛勤与智慧凝聚其中。绳桥出现在今之羌族地区至少有一千四百多年了。
云南独龙族地区的藤桥是以十多根至数十根首尾衔接的竹子做桥面,两侧护以藤条编成的网,撑开的藤网与桥面形成四五十度的夹角。行人在不足一尺宽的桥面上行走,两臂需向上伸开把扶住吊藤网的篾绳。人走在桥上时桥上下左右晃荡,桥下深谷中流水翻滚咆哮,胆大的豪情满怀,胆小的不免惊心动魄。彝族地区也有类似的网桥,但护网有的以粗竹条编成。西藏的一些藤网桥,其底部以竹竿为经,以藤条为纬编成浅槽状,两旁的护网用直径两米左右的大藤圈竖立捆在桥面和网上,站在桥头看网桥像条长长的网洞。
西藏的有些吊桥也很有特色。在两岸较平缓处建碉房,房内立牢靠的两根大桩柱,平行拴两根很结实的绳子或钢丝索,两索距离与桥宽相同。在岸边低处吊索的正下方再拉上绳索数根,上面横铺板,横板中部再竖铺长板,构成桥面。桥面两旁有无数根绳索吊垂在高处的吊索上,起主要承重作用。桥面两旁,另各有一根横跨河面的绳索,在左右牵引桥面,免得左右晃摆不稳。这种吊桥的桥面非常平直,行走安全便利。
藏族传统的木桥也很壮观,最著名的是澜沧江上游的昌都云南桥。它的桥墩筑于遥相对峙的岩石上,由二三十层圆木垒起中间填满石子。桥墩上半部的木料,层层依次向江心延伸,形成桥拱的基部。两个桥墩间约16米宽的空间,用大松木横梁铺成桥面,腾空飞架固若金汤,显示了藏族工匠的高度智慧。
云南阿佤山区佤族的竹桥可能在国内是独一无二的。将竹竿交叉斜插在水中,竹竿一根挨一根由此岸直通对岸,形成一个×形槽道,在竹竿交叉的槽底铺上直径约15厘米的树干,树干朝上的一面斫平,一根接一根铺过去,构成桥面。叉开的竹竿上方,有数根绳索起吊索作用,将竹竿头弯过来拴挂在索上,减少桥面的压力。过桥时可伸手把扶竹竿保持平衡。瑞丽江上傣族的竹桥,是以许多相隔一定距离的粗大竹竿为支柱,支柱之间架竹子,当中铺竹板,相连处用竹篾拴扎,构成桥面。因竹子非常柔韧,所以虽颤悠但基本上是有惊无险。最长的竹桥有二百多米,其承重能力可供小汽车通过。夏季涨水时有的被冲毁,所以有些地方年年都有新桥出现。一些新建设的民族村或民族风情园,也把风雨桥和鼓楼一起作为侗寨景点的象征。风雨桥又称花桥,主要分布在湘、桂、黔侗寨前后,是一种桥与楼亭相结合的独特桥梁。
筏船从进化的角度来看,筏肯定是船的前身,船是筏的发展。常见的是木筏和竹筏,是由数根竹木连排而成。有些竹筏的两头微微翘起,更为轻便。比较特殊的是羊皮筏,西北地区回族多用。以木棍做筏的骨架,把八至十多个充气的整羊皮包固定在木架上,气包朝下放入水中,物品或人载乘其上,便可放行,随波逐流,上下翻飞,轻捷便当。靠岸后,一人便可轻松地扛筏而去。
船中的独特者较多。西藏藏族的牛皮船,是用木材做龙骨架,外面用整张牛皮包缝而成。载人载物,横渡江河,十分轻巧。船形似方似圆,无首尾前后之分。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流域的鄂温克、鄂伦春和赫哲族,在渔猎交通中使用着桦皮船。船长一般2.5米,宽70厘米,两头尖细而稍翘。鄂温克族的大桦皮船长约五至六米可乘坐五六个人。桦皮船以树条木料为龙骨架,将春天桦树出浆时剥下的整张大块树皮包在船架外,用细麻绳、红松根或柳条缝合起来,有缝隙的地方拿熔化了的松树油或桦树油浇涂封合。其轻便程度,类似羊皮筏和牛皮船;其载重能力在四五百斤左右。
过去鄂伦春族还有一种犴皮或鹿皮船,是在山林中为渡过河流江汊而制作的临时运载工具。把新打到的大犴或鹿的皮整个剥下来,毛朝外蒙缝到木制船形架上,晒干定型便可下水使用,能载三四百斤。每次在水中能行半天。时间长了怕皮子泡软变形。建国后赫哲族渐渐淘汰了桦皮船,而多用木船和机船捕鱼。鄂伦春族定居后至今仍有用桦皮船的,主要是取其轻巧便利。
我国台湾高山族中的阿美卑南和日月潭平埔邵等族群擅长使用独木舟。兰屿雅美人多用拼木胶合雕舟,它是一种龙舟式的窄而长的小船,能乘8~10人划桨。船的两头无大区别,几乎与水面呈垂直状高高翘起,尖顶端装饰着薄片镂空枝形图案。船身彩绘古朴的图画,船里也绘有规则的彩饰。苗、白、傣等族在节庆里用于竞赛的龙舟不仅轻快,而且装饰得美观威风。壮族在歌会中,于木筏上装饰着华丽的楼阁式歌亭模型,歌手站在筏上亭旁,可在水中飘然往来赛歌,别具神韵。对于许多少数民族来说水上的交通工具,同时又是重要的生产工具,坚固耐用而使用范围较广。
橇车在黑龙江省赫哲族地区,每年冰封雪盖的时间有六七个月,在这漫长的冬季里,便出现了史书上称为“陆行乘舟”的情况。所谓“舟”,实际上就是雪橇,汉族有称之为雪车、爬犁和冰床的。早年以狗拉橇,可载重250公斤。元、明两代,自乌苏里江和黑龙江汇合处至入海口,设有所谓“狗站”,即使用狗橇的驿站。近百年来又有马拉和牛拉的雪橇。东北满族一般用马驾爬犁。鄂伦春猎人也在冬季驾马拉雪橇到较远处狩猎。
我国南北的车有很大差别。云南德宏傣族的牛车轱辘小,车身低,重心稳,在竹林丛生又经常砍伐运输竹子的当地来说,这种车有便于装卸的优点。二牛抬扛拉车,优哉悠哉,与宁静恬淡的田园生活很和谐。在内蒙古草原上经常可以看到一种被称为“勒勒车”的双轮木制大车,车身小而车轮高大,直径约1.7米,适于在没有路的草原上涉水过溪,转场搬迁。有时把七八辆车贯连起来,在前车的带动下缓缓而行,载重能达七八百斤。在节庆聚会时,牧民们赶车而往,到达后立车架帐,即可安家。达斡尔族是造车的能手,也是赶车的好把式。他们造的“勒勒车”,辕长,两辕前端拴一横木,半横木放驾在牛脖上就可以赶车,无需车鞍车套。大轮车的轱辘高出车厢半截,车轴较粗,可负重致远。为防风吹日晒,车上可装置筒状车篷。拉脚运输的达斡尔人,一个驭手往往要赶五辆车。
新疆的锡伯族走近路时也有乘小船的;西藏的门巴族、络巴族,台湾的高山族地区,也有藤桥、索桥、独木桥和网桥;新疆的回族、塔塔尔族也有雪橇。交通工具的创造和使用,与当地自然环境关系密切,不能简单地以地域截然划分和分类。
滑雪板鄂伦春族使用滑雪板的历史较久,史书上有“骑木而行”的记载。猎人都有自己制作的滑雪板。用质地坚硬,弹性好的桦木或落叶松等做材料,木料必须先干透才能加工。滑雪板前端有17厘米长的橇头,中间钉一套脚的皮套,另备两根撑杆。长的滑雪板有2米,短的约1.3米。在雪薄而软处用长板,反之则用短板。短板转弯灵活。好猎手必是好滑雪手,穿林海过雪原,似飞鸟像闪电令人神往。关于赫哲族的滑雪板,凌纯声在《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中是这样记载的——木马即踏板,长185厘米,阔13厘米,板的中段有圈,用以系足,手持杖以支地,行冰雪上,快及奔马。现在赫哲族农民家的滑雪板长短宽窄和旧时差不多;中间稍厚,两端稍薄约1厘米厚;前端尖形翘头比尾端翘头稍高。为了防止上坡时倒退下滑,滑雪板下粘着狍子或鹿的腿皮,前进时是顺毛很光滑,后退则戗毛有较大的摩擦力。
滑冰鞋东北地区是满族的发祥地,由于冬季冰天雪地的气候条件所致,满族早就创造了冰上交通工具滑冰鞋。起初的冰鞋很简单,直接将一截或两截兽骨纵向捆在鞋底即可,后来改为铁棍,再演变为冰刀。清太祖努尔哈赤于冬季征战时,在结着坚冰的水面上,常令官兵拴上冰鞋板快速滑行,这显然是作为交通工具利用的。直至19世纪中叶以前滑冰还是一部分八旗士兵必须操练的一项军事技术,故有人也将跑冰鞋叫做跑兵鞋。清军入关后每年农历十月,择日在紫禁城北海冰面上举行滑冰会,接受皇帝检阅。每旗选拔200名士卒参赛,共1600人,规模可谓盛大。这时滑冰的体育游戏色彩已占上风。纵使在物质生活飞跃发展的今天,现代人还是乐意把冰鞋和旱冰鞋作为交通工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