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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旁若无人

1946年4月16日,苏州城内又一次在街头站满民众,这一天,是陈璧君出庭受审的日子。人们纷纷走上街头,涌入法院,是要看看这位第一汉奸夫人今日的景状。

陈璧君也是从南京押至苏州的。3月25日江苏省高等法院高检处对陈璧君侦讯终结,向刑事庭提起公诉。

起诉书上列举了陈璧君种种罪行:

凡伪政府所有背叛中央、献媚敌寇诡计,被告无不从旁赞助。即至汪逆已死,陈逆公博继任伪主席时,被告以一未亡人之身,尤复往来京、沪、粤、汉等地,谬倡全面和平之说,以欺骗民众,献媚敌人,更密布特工之机构,惨害地下工作同志,使我国数千年文化古国,沦为倭夷,而不知耻,卖国求荣,至死不悟。其通谋敌国,反抗本国之罪行,实属无可宥恕。

陈璧君接到起诉书后,反复研究了法院对她的指控。她是一个顽固到底的人,决心要在法庭上闹腾一番。

开庭时间是下午2点25分,开庭前,苏州高等法院审判庭内已是人山人海,连被告席也为旁听者占据。

审判长还是孙鸿霖,首席推事仍是石美瑜,只是检察官是韦维清。他们升庭入座后,即传令带被告。

身穿蓝布旗袍、戴着金丝边眼镜的陈璧君,由女法警及宪兵挟护,从人群中挤入。陈璧君的面色红里透黑,她神态显得傲慢,面对审判庭里拥挤的观众,她故意装得微露笑容,还朝众人挥了一下手。那架势仿佛不是来受审的,而是来演讲的。

审判长孙鸿霖按贯例询问被告的年龄、籍贯,然后问她有多少财产?

陈璧君尖刻地回答:“财产统统给政府没收了,你们应当比本人查得更清楚,还问什么?”

接着,检察官韦维清站起宣读起诉书。

读完起诉书后,庭长命陈璧君自己辩护。陈早已横下一条心,坚决反驳对她的指控。只见她站了起来,扫视一眼台上的法官们,手持着事先写好的辩护词,声音高朗地念起来。

她对起诉书逐条进行反驳:

汪伪政权的性质问题。陈璧君说是个政治问题,绝非法律问题。

把持粤政问题。陈璧君大肆宣扬她主持粤政的“政绩”,说经过她的努力,广东的米价从12200元跌至5200元。

汪精卫的卖国问题。陈璧君道:“怎么可能出卖中国呢?他显然不可能出卖重庆所控制下的地区吧!”

由于陈璧君对抗战前及抗战初期蒋介石暗中勾结日寇的细节了如指掌,她连讽刺带挖苦,把蒋介石的底牌通通翻了出来。

她说:“汪政权统治下的地区是中国的沦陷区,也是日本的占领区,并无一寸土地是汪先生断送的,请问是谁让出来的?汪先生所作的一切,是为了从敌人手中夺回权利,是要收复那些叛国的、只顾自己逃命的高级军官所丢失的领土。”

陈璧君的一些话,引起旁听席上一片窃窃私语。

在国民党政府的法庭上,有人竟敢攻击政府,攻击最高领袖蒋介石,并且说得有鼻子有眼,这还了得?首席推事石美瑜急了,忙摇铃喝斥制止。

陈璧君毫不理睬,指手划脚,滔滔不绝,继续说道:“若说汪先生卖国?重庆统治下的地区,由不得汪先生去卖,东北三省由不得汪先生卖,还不都是蒋委员长拱手让给日本人的?拿广东来说,日军进攻时,省府高级长官闻风而逃,何曾尽过守土之责?这是蒋委员长的责任,还是汪先生的责任?”

她甚至朝法官席投去轻蔑的眼光,说道:“美其名曰要我答辩,还说是被告的权利,我才讲了几句,却不许我讲了,身为高等法院官吏,连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这不是贻笑大方?战场上蒋介石用的都是常败将军,后方又都是些行尸走肉的瘟官,你们几位也在此列!”

陈璧君话毕,旁听席竟有人鼓起掌来,显然,这个女人的如簧之舌煽动人们把对汉奸的愤怒转向对蒋介石和国民党政府。

孙鸿霖气得连拍惊堂木,法警们匆忙上前喝斥那些拍巴掌的人。

检察官韦维清出来驳斥陈璧君,说道:

“被告称汪逆精卫是爱国的,是值得钦佩的人,其实汪之观念既是错误的,学问亦无用处。古时杨雄、秦桧皆有学问,而品格极低。”

陈璧君听到检察官贬斥汪精卫,马上神情激愤起来,说道:“检察官的话,十句中我只听懂了两句。汪先生言论及行为好不好,尽人皆知,所谓‘言率好,行为不好’,这样说法是没有下文的,不可以成败论英雄,更不能因其已死,而横加诬蔑。”

检察官被激怒了,突然说出这么一句:

“你说不懂,你是懂的!杨雄、秦桧你不懂?他们都有学问,秦桧是状元!”

陈璧君马上抓住了韦维清这句话,驳斥道:“状元不过会起承转合做做文章,就算有学问吗?”

韦维清还要往里钻,说:“他学问很好!”

陈璧君说:“我看你是连什么叫学问都不懂!”

两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一个说是,一个说非,争辩起“学问”来了。听众们对这种纠缠古人死人、离题很远的辩论深为不满,议论纷纷。

审判长见陈璧君振振有词,旁听席秩序越来越乱,便宣布停止辩论,由那个曾为陈公博辩护过的指定律师高溶,为陈璧君辨护。高溶操着一口吴侬软语说了一阵,当地人听懂了,外地人只听懂一半。

陈璧君回到了苏州狮子口监狱,狱卒很快送来了饭菜和开水,一口一个“汪夫人请用餐”。看到狱卒这种谦恭的模样,不知内情的人还会以为狱卒与陈璧君是一路人呢!

其实,狱卒与监狱看守官员对陈璧君的礼让,是让她给骂出来的。

刚从南京押至苏州监狱,此地的狱卒不了解陈璧君的脾性,因她是犯人,也没把她放在眼里,每逢提审她,照例直呼其名。

“陈璧君这个名字是你叫的吗?当年国父孙中山不曾这样叫过我,你们蒋委员长也不敢这样叫我,你一个雇佣的人,配这样叫我?”

又是“国父孙中山”、又是“蒋委员长”,直把那些见官害怕的小小狱卒及看守镇住了。从此,对陈璧君不敢怠慢。

陈璧君的傲慢、专横、凌厉的脾性,在国民党内是有名的。

凡与她接触过的人,几乎都有愤愤不平之气,不管你是何等高贵的身份,凡要造访汪精卫,常常被她挡驾。脸上无一丝笑容,道:“今天汪先生不见客。”她一句话,就把人随便打发了。

有时,某人与汪精卫正热烈淋漓地谈话,陈璧君会突然闯入,瞪着眼说:“汪先生疲倦了,有话改日再说。”毫不留情地下逐客令。

陈璧君的傲岸凶悍,使得许多亲热汪精卫的人最后与之疏离。国民党里资格老些的人,无不对此摇头叹息。即便是蒋介石也对陈璧君退让三分。

偏偏有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新官要触一触霉头。

陈璧君从广州被押解南京的第一天,就给了看守一个“下马威”。

几乎和苏州监狱发生的情景一样,看守点名检收时,高喊一声:“陈璧君--”

无人应答。

看守加大嗓门,又喊了一声“陈璧君!”

还是没有回音。

看守瞪起了眼珠,往人堆里扫视,那模样能把找出来的陈璧君吃了。

可是当他终于寻到陈璧君时,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陈璧君的眼珠子瞪得更鼓,怒斥道:

“你这个被人雇佣的下等之人,你这个被人看不起的小牢子,你配喊老娘名字吗?国父孙中山也不曾叫过我名字,你们蒋委员长也不敢直呼老娘姓名,你胆大妄为透顶!”

劈头盖脸这一顿,唬得看守晕头转向,不知朝那里躲是好。

后来,监狱长徐文祺出来,一口一个“汪夫人”,才将事情缓解。

陈璧君在南京监狱里,受到了特殊照顾。她和儿子、女儿、女婿、外孙女住在一起。监狱里破例只锁进出的楼梯口大门,各个房间均不上锁,陈璧君和亲人可以在楼道内自由活动。

在监狱里,陈璧君丝毫不改其骄横态度,和她同囚在一个监狱的汪伪其他要员,见到她的面,仍然称她为“汪夫人”。

她稍不如意,便对别人大声呵斥,没有人敢顶撞她。她仍命令那些过去的随从们遵守看守所内的规章制度。对自己家人,陈还分配他们轮流打扫房间和楼道的卫生。

1946年4月22日,江苏省高等法院对陈璧君正式宣判。

从下午1时起,高等法院内外已挤满观众,并且女性较多,这让捕捉新闻的记者们感到意外和兴奋。2时20分,法院发出提单,法警前往看守所提陈璧君。

下午3时正式开庭,陈璧君仍着蓝布旗袍出现在众人面前。

审判长孙鸿霖手捧着判决书,大声念道:

“被告因汉奸案件,经本院检察官起诉,本院判决如下:陈璧君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无期徒刑,剥夺公民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须生活费外,没收。”

宣判后,审判长问她服不服?如果不服,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诉。

陈璧君刚才在审判长宣读判决结论前还有点身子颤抖,这时候已经从惶恐中镇静下来,毕竟没有判她死刑,她鼻子轻轻哼了一声,说道:

“我对判决绝对不服,但也绝对不提出上诉!”

她这话一道出,让在场旁听的群众感到惊讶,一些人悄声嘀咕起来。

陈璧君继续说道:“因为上诉的结果,肯定还是与初审一样。所谓开庭审判,允许上诉,形同演戏,只能欺骗三岁小孩。判我无期徒刑,是当局早作决定的,高等法院也好,最高法院也好,必须遵守。对于这一点,你们自己清楚!”

审判长也不再与陈璧君罗嗦,宣布退庭。

陈璧君不上诉,其女儿汪文恂却要求申请复判,她聘请了律师,呈状最高法院,说汪精卫和陈璧君“俱系抱党人以身为薪的决心,不忍天下人民疾苦无告”。呈状还列举了汪陈的“八大政德”,为其歌功颂德。

5月21日,南京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庭,作出了两份判决:

第一份,核准江苏高等法院4月22日所作的判决。

第二份,驳回汪文恂的申请复判书。理由是“违背法律上之程式”,“从程序上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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