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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俄交战

日俄交战之因

日俄交战,其所因有数端。今先叙拳匪暴举之情势。

日清交战之效,使中国表露其真价。嗣后,列邦乘机以张利权。经六年后,遂有拳匪排外之暴动。

辽东还付后,未几,而俄国与清国订定秘密约章,得西伯利铁路延长以达满洲南部之利权。明治三十一年,德国卒然占据胶州湾,而获租借九十九年之持权。一阅月后,俄国太平洋舰队突入旅顺军港,迫清廷,令准诺其二十五年间租借辽东半岛及附周海面之议。于是英国相继租借威海卫,同湾附周地至距十英里之域,及刘公岛,一如辽东半岛之例。法国则租借广州湾,以二十五年为期。

拳匪

欧洲诸强国垂涎中国,咸逞其野心。北京政府无能,不足以御之,志士愤激。明治三十三年五月,直隶省南部生争乱,而有秘密结会者,曰拳匪。于是北京、天津间通路忽绝,德国公使及日本公使馆书记生一员被要击死,北京都城为拳匪所围。一时有传说,曰各国公使及其夫人等皆被杀害。此时,列国除俄国外,请日本政府以应急之救助,日本即出兵。列国亦相踵送兵,称为联军入北京。八月,乱平,列国与清国缔定平和约章。

俄国占领满洲

拳匪之争乱,列国莫不为清国悲之。惟俄国利此机,遣大军至满洲,扬言曰俄国铁路危险,故保护之耳;实用兵力占领满洲。

英德协商

十月,英、德二国协商,相约曰:“倘有一国,利用清国之扰乱而害及清国或他国利益者,则协约两国苟欲保护其利权,均任出其必要之行动。”列国多赞同此协约之精神,是称为“保全中国主义”。日本原守此主义,亦加盟于此协约。

俄清密约

十二月,伦敦“泰晤士”之北京通信员磨利孙博士电报“俄清密约”之要旨,惊动世界。所谓“俄清密约”者,系关东总督署理哥罗斯秃威吉与奉天将军增祺所缔结,要在使俄国为满洲之主。

抗议

俄国行动,违列国公同妥议之旨。故日本与英、美二国警告清廷,令勿承认其密约。日本且自向俄国抗议,于是俄国外交亦失策,一时撤其密约。

日英同盟

然俄国之野心尚远且大,不易挫败。其促清廷议密约者凡二三次,咸为列国所觉,不能成。明治三十五年之初,日、英二国互盟,约保全清、韩二国,以防遏俄国之侵略。

先是,北清有变之际,日、英二国共利害戮力最协。明治三十五年一月三十日,林驻英公使与英国外相兰斯达温卿订定《日英联盟约章》。二月十二日,东京、伦敦各宣布约章。试观其序词,可知其联盟以平和为旨。

其文曰:“日本国政府及大不列颠国政府,专冀维持泰东现今之情势,暨大局之和平。如使清、韩二国保其主权、疆及域,又使各国商工在该二国得平等之机会,尤以利害关系为重。因订盟约,如下。(下略)。”

列国赏赞

列国与清、韩二国有利害之关系者,莫不赏赞此联盟。

俄法同盟之扩张

于是俄、法二国移牒伦敦及东京,宣言曰:“俄法联盟之效力,自今之后,包含泰东之局。”法国助成俄国东方之野心,遂使日、俄之交早日破裂。盖俄国觉他年构事于泰东之日,所敌不止一国,乃藉法国之援助及德国之默认,而强求于清廷,欲贯彻其野心。

满洲还付约章

然日、英、美三国警告清廷,亦有峻烈之力,遂令俄国大让步,而有《满洲还付约章》之订定。是约章之成,在明治三十五年四月二日。由是,俄国誓约,期每六月一撤兵,分三期尽撤之。此撤兵一事只为表面之让步,实则举满洲全土放任俄国所经略耳。

俄国新要求

既经过六月,俄国践行其第一次撤兵之约,遂将关外铁路还付清国。然俄国如迅雷疾风,复向清廷求七事,以代撤兵。其要目如下。

一、清国于俄兵撤退之地,不当开自由港埠。

二、清国处其北部之公务,除俄人外,不可聘佣外人。

三、牛庄当在俄国主理之下。

四、华俄银行司关税收纳,如从前。

五、满洲卫生之务,当受俄国摄理。

六、俄国可用清国满洲之电信线。

七、满洲决不可割让之于他邦。

于是英、美二国与日本移牒于北京政府,谓苟裁制俄国之要求,则必当合同贷以助力。日本别向圣彼得堡政府抗议尤严。此时,英国外相兰斯达温卿电报其驻在东京之公使吗窟突那尔突,曰此事当与日本同步调。然俄国已占领满洲,尚不以为足,复多送兵至韩国,假装而留于龙岩浦。

日本对俄之要求

事已至此,日本国民不能无激昂,四方多主战者。日本政府尚持平和,乃电训栗野驻俄公使,令与俄国政府商议,妥定日、俄二国在满、韩特殊之利权。此时日本所要求略如下。

一、互誓约,以敬重清、韩二国之自主权及疆域。

二、日本在韩国有特殊之利益,俄国在满洲有特殊之利益,互认允之。

俄国讬言左右,稽延商议,以亚历塞夫任极东太守,欲以东京为商议之地。日本政府一志敦好,欲解此纷纠,故听俄国之请。

俄国提议

三十六年九月,俄国驻日公使罗仙男行旅顺,与太守亚历塞夫有所商议。已归东京,提议二要目如下:

一、日本宜认允满洲及附周海岸在其利益范域之外。

二、鸭绿江之南,至北纬三十九度线,宜定为韩国中立地带。

俄国增兵

俄国暴慢侮辱日本如此,日本国民愤慨至不可遏。然日本政府尚重违其议以启战乱,拟允以满洲及附周地置于日本利益范域之外。俄国意在缺裂,更进一步要求曰:日本于韩国东南岸,宜勿修武备。日本政府熟虑精议,以和协为旨,而应对之。俄国不复答焉。陆继以大兵送至满洲,复令军舰由波罗地海航至东洋。形势如此,日本乃不得不阻止商议,以断绝其友交之关系也。

宣战

明治三十七年二月十日,布宣战之令。

此战虽可悲,亦不得已耳。夫韩国之保全,有关系于日本帝国之运命。盖仅隔一苇带水之半岛,其存亡必有影响于日本边境之安危也。由今观之,胜利之所归,已明于睹火,只望妖云速散,而二国再温其交情,以复其善邻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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