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件事很奇怪!”他停顿一下,突然厉声说道:“那被劫的信件,并不是真的!”
“什么?”老家伙的脸色一变,几乎从大旋椅内跳起来!他感到自己的把戏,已被这个侦探一语道破,未免恼羞成怒;要不是还想顾全脸上慈祥商标,他几乎就要大声咆哮。
但是,他听这位大侦探,又用较缓和的语气说道:“我的意思,是说:也许,那些真的信件,是被这里屋子里的什么人,譬如说,佣人之类——预先掉换了去。”
这缓冲的语气,使这老家伙透出了一口气。立刻,他恢复了他的镇静,笑着摇头:
“没有那回事!决没有那回事!”
“然而这是事实!并且,我根据某种线索,知道那一个深灰色的大信封,还没有走出这里的门槛。我可以和你打赌!”霍桑以大侦探的习惯的声吻,坚持他的意见。
“深灰色的大信封?你去弄弄清楚再说吧!我的大侦探!”老家伙在那旋椅里面旋了一下,这样轻鄙地暗想。他又讥刺似地说:
“霍桑先生的意见,自然总是准确的!那末,要不要把我的下人喊进来,切实追究一下?我这里,只有一个当差的,和一个包车夫。”
他伸手作势,准备按那桌子上的唤人铃。但霍桑却阻止他说:“暂时可以不必。”
老家伙感到这事情的局势,暂时已经弄僵。“脱货求现”的交涉,当然已经无法进行,于是,他索性尽力揶揄着说:“那末,霍先生,你要不要查查我这三间破屋子?”
他又含笑说:“如果霍先生真能在这螺蛳壳里,找到那个深灰色的大信封,那我真要像小孩看到魔术一样的惊奇了!”
“只要姚先生,能宽假我一小时的时间!”大侦探挺挺腰肢,发为极有把握的语声。
“哼!一小时?我可以允许你一百年!”老家伙心里暗想。一面他从旋椅内站了起来说:“不胜欢迎之至!霍先生请便。”
红领带的霍桑,也随之抽身立起,从容燃上了一支自备的纸烟。
这时候,薄薄的暮色,已像纱幕那样张挂了起来。这小小的屋子,被笼罩于迎面广大的树荫之下,光线显得格外晦暗。屋外,一二声的鸦鸣,依然不时划破了幽悄的空气。
姚朴庭顺手扭亮了电灯,霍桑乘机以敏锐的眼光,先向眼前的屋子里游目四瞩。
先前说过:二人谈话的所在,是在三间屋子中的正中一间。这一间屋子,似乎兼带着憩坐,会客,与办公的各种职务。这里给人一种简洁明净的印象。一切大小陈设,绝无一件多余的东西。左右两壁,安置着四只软椅,与两只矮几。壁上,两面各挂着一座阔边镜框,配着两张西式风景画。这是一种印刷的画;抑是手绘品?大侦探一时却不暇加以细察——后方窗下,陈设一张双人大沙发。在劈对空地的前面,有六扇玻璃窗,靠窗放着一张大号的钢质写字台;写字台上的东西,也是那样单调:笔架,墨水壶之外,一只唤人铃,一架电话台机,与一个烟灰盘,如是而已。
总之,在这一览无余的屋子中,除了那张写字台的几个抽屉之外,简直没有一个可供隐藏那枚信封的地方——然而,这一头狡猾而胆小的狐狸,他会把这重要东西随便藏在这种明显的所在吗?
粗粗一望之后,这使这位大侦探,感到在这正中的屋子里,已绝无一点搜寻的价值。于是,他不禁举眼,流盼到左侧的一扇门上。那扇门正开着一半,并不曾关闭。
霍桑探头进去张望了一下,他很有礼貌地回头看着主人,似乎要取得了许可,而后再进去。
老家伙非常“识相”,抢先推开了这扇门。顺手就在门边拨开了灯钮。他回眼向这大侦探说:
“那个灰色大信封,在未遭劫夺之前,就藏放在这间屋子里,这里有一座保险箱,霍先生你可要进来看看?”
“很好!”大侦探悄然跟随主人,走进这左侧的一室。
这里的布置,和中间一室,有着相同的简洁单调的情形:左方靠壁,列有四口红木镶玻璃的什景小橱,橱内杂列着瓷、铜、木、石的小件古玩。对方有两座书架,稀疏地,放着寥寥几册书。前面窗下,设有一只紫檀小琴桌;一小方昆石,和一只小铜鼎,是这小琴桌上的点缀品。
大侦探的锐利目光,在接触到室中每一件东西时,他先很乖觉地,偷眼察看主人脸上的反应;然后,他再决定要不要对这件东西,加以密切的注意?
可是,他这斯文而乖觉的眼光的搜索,结果,似乎依旧并无所获。
最后,大侦探的视线,凝冷地移射到了室隅一座并不十分高大的保险箱上——这箱子约有三十五英寸高。当然,大侦探对于新旧各式的保险箱库,有着相当丰富的知识。他在一望之间,不须细看这箱上的牌子,就知道这是一种法国“Hlequrue”大铜厂的出品。箱门上,装有一个刻着字母的转锁盘;这是一种使用Combination Loc的独幅厚钢板的箱子,在一般十九世纪半的盗窃的眼光中,正是一种看着头痛的东西!
当霍桑的眼光,有意无意射上这箱门时,那头狡猾的老狐狸,居然抢先开口,他说:
“以前,我把那些信,藏放在这口保险箱里。这箱子装有密码暗锁,钥匙永远放在我的脑壳里。霍先生你看,谁能从里面,变那掉包的戏法呢?”
说时,他竟不等霍桑开口,立刻俯身旋着转锁,自动开了这箱门。一面,他把以前藏信的所在,讥刺似的指给霍桑看。
其实,大侦探是何等机警人物?他偷眼一看这老家伙的神态,就知道那个信封,决不会用“押老宝”的方式,留存在这座保险箱里。
这第二室经过大侦探眼光的一番斯文的搜索,过去的经验告诉他:这里似乎也并没有可供密切注意地方。
最后,他们踏进了第三室。这是主人的卧室——径直些说吧,这里的简单情形,与前二室相同,而侦察的结果,也与前二室完全相同——那就是说:我们这位夸大口的魔术家并不曾实践他的诺言,而把他的白鸽和兔子从帽子里面突然变出来!
大侦探挟着满脸的沮丧,回进正中一室,颓然地倒进先前所坐的椅子里,他似乎想把他的气愤,尽量在纸烟上面发泄。只见皱紧了双眉,尽力把他的脸面,埋进了浓浓的烟雾中。老家伙坐在一旁,悄然凝视着他,慈祥的眼角里,露着一点怜悯的意味。
二人暂时无语。窗外,仍有一种“哇哇”的声音,代替了主客间的应对。
一会,主人看看手表,忽然自语似的说:“哦!七点十五分了。我的表,也许太快了吧?”他这语气,既像是揶揄,又像是逐客;实际分明是说:“一小时的时间,差不多啦要变戏法,快些变呀!”
大侦探的颜面神经,纤维的鹅组织,似乎具有相当的密度;他听了主人这种冷酷的讽刺,并不稍动一点声色。忽然,他从椅内抽身站起,要求主人让他借打一个电话。
他在那架台机上,拨了一个号码,高声向话筒中说:“啊!包朗吗?我是霍桑。我的工作没有完毕,晚饭不必等我。”
主人在一旁喃喃插口:
“霍先生不嫌简慢,就在这里便饭。”
电话的对方,简单的回答:“OK。”这所谓包朗,具有一个十足“麒派”的嗓子。打罢电话,大侦探退归原座,仍旧把他的脸面,埋进了纸烟的浓雾中——看他的样子,并无就走的意思。也许他是因为感到轧米的不易,真的想在这里叨扰一餐免费的晚餐。
主人以一种讶异的目光流盼着他。慈祥的脸上,渐渐堆起了一种不耐的神情。
霍桑的电话打出未久。那架台机上的铃声忽然大振,有一个电话从外面打了进来。主人顺手拿起听筒凑上了耳朵。
本年度的“麒派”嗓子,似乎适逢旺产的时期;电话中的对方,也是一个沙哑的声音:他自称是民立中学的舍监。姚朴庭在话筒里面问答了几句,他的圆圆的脸上,立刻露出了非常惶急的样子,只听他慌乱地说道:“我——我就来;我立刻就来!立刻——”
匆匆放下听筒,他以一种很不自然的眼光,看着这位大侦探说:“抱歉之至!我有一桩要紧的事情,立刻就要出去,请霍先生在这里宽坐一会,好不好?”
他的语句的表面是留客,而他的语句的夹层是在逐客。——很微妙的!这是我们中国绅士们的传统的谈话艺术。
当时,我们这位大魔术家,正因一时变不出戏法而感到一种无法下场的尴尬,一得这个机会,马上他用收蓬的调子,解嘲似地说:“好好!明天我再来。明天——我一定可以把信件找出来。然后,我再代表我的委托者,和姚先生开谈判。”
“好得很。”老家伙“心不在焉”地应对了一句,他匆匆拿起了他的帽子。
二人并肩走出这幽悄的三杏别墅。在“再见”声中,一个匆匆跳上包车;一个悠然跨上自由车。这里,剩下了那个青年的仆人,和树顶上的几头乌鸦,负起了守护屋子的全责。
两种车辆,一前一后,沿着同一的路线进行。
包车夫的腿,似乎比较自由车的轮子活跃得多,眨眨眼,二者之间,已脱空了一个相当长的距离。这辆兰令的跑车,驶到一条岔路口上却转了弯;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这跑车又在路口出现而飞速地驶回了原来的地点。当时,前面那辆包车的影子,早已消失在苍茫一片的暮色之中。
这辆轻捷的跑车,以飞一般的姿态,重新驶回三杏别墅的铁门口。红领带的大侦探,轻捷地跳下车子,他第二度又去按那铁门边的电铃。
当那个年轻仆人把一种讶异的目光,投上这位的来宾身上时,大侦探把车子推进门口。他和这机警的仆役,立着密谈了片晌。结果,他把一小卷“不值钱”的纸片,塞进了这年轻人的手内。于是,我们这位侦探家,立刻获取了暂时在这三间屋子里面自由行动的特权。
大侦探以闪电式的行动,二度在这小小三间屋中,进行了一个较自由的搜索;有几个地方,他竟很不客气地,自由使用着他的百合匙;甚至,他连主人卧室中的被褥与枕套,也都翻检了一通。
他的手法,和外科医师施行解剖时的手法,一般的敏捷而熟练;前后只费了几分钟的时间,他已完成了他的应做的手续。奇怪!当时他的行动,不像是一位大侦探,而很像是一名具有十年以上经验的积贼。——于此,我们很可以获得一种宝贵的教训,那就是说:在我们眼前这个太微妙的社会上,往往有许多站于绝对对立地位的人物,例如:侦探之与贼,强盗之与名人,绅士之与流氓,等等,他们的身份固然是对立的,而在某种地方,他们间的技巧与手段,却往往是相类或竟是相同的!
这贼一般的大侦探,在这三间屋子里的再度搜寻,结果照前一样,并不曾获得什么;而他也预计不会获得什么。他知道眼前所需要的,却只是思想,而并不是动作。他想:
“除非那些信件,真的已不在这所别墅里。”
于是他退归那间正中的屋子,他以主人的姿态,坐进主人方才的那只大旋椅。他努力燃烧他的土耳其纸烟,以鼓动他的脑壳中的机器。
这天他的机器似乎很不济咧!他思索的相当的苦,可是思索的结果,也像他的动作一样,并不曾获得什么。脑细胞在浓烈的烟雾之中,消耗得太多,渐渐地,他已感到有点脑涨。
“哇!”一声鸦鸣,打扰了他的迷离的思绪。
迎面玻璃窗外,夜已完全笼罩住了那片场地——这是一个澄明的深秋黄昏,一个八分圆的月子,刚自偷偷爬上了围墙;月光从树叶空隙中钻进来,把那三株银杏,钩勒成一片混合巨大的阴影。
大侦探凝滞的目光,被这鸦鸣所唤起。他从玻璃窗中仰射起他的视线,在那沉浸在银色月光下的树顶上,他看到了一个有趣的情形:一头孤独的乌鸦,撑着它的疲倦的翅膀,正在低低地盘旋。咦!这小生物并不曾遭逢到人间的乱离,为什么它也表演出这种“绕树三匝,无枝可依”的姿态呢?
“嘘!你们这些臭嘴的乌鸦!哇哇哇!讨厌!”
一种夹有南国口音的清脆的娇叱,蓦地浮漾于这红领带的大侦探的耳边;同时,白昼地下室中的几个活跃的镜头,又在他的眼底闪动。
因这不相当的回忆,却使他的紧张的脑筋,暂时获得了一种轻松的舒散,于是,他把他的身子从旋椅里面轻轻旋转过来,他重复地无目的地游目四瞩着这室内的简单的一切。
当他的视线,接触到壁间的一座镜架上时,他忽然想起在一些外国的影片中,常见一种小型秘密银箱,被镶嵌在墙壁之中,而用一种画片挂在外而作为掩蔽物。
“会不会在这座镜架之后,也有这种秘密的设备呢?”他有意无意,好玩似的这样想。
“哼!好一个幼稚的想念!哪里会有那种事?”他立刻自己驳斥;一面,自觉有些好笑起来。
可是,他虽想着不会有这种事,而他的身子,却已从旋椅里面站起,一脚踏上了靠壁的一张软椅之上。他居然开始动手,搜索着这镜框后面的墙壁。当他把这悬挂在壁间的镜框双手轻轻揭起时,立刻,他已感到一种失望——一种意料中的轻微的失望——他发现这洁白的墙壁上,并无半点“异状”。
他虽觉他这举动的可笑,可是他还放不过对方壁上那个镜框。他又轻轻地跳跃上了对方的软椅,在第二个镜框之后,施行无聊的检查。结果,当然,他看到那墙壁上是“天衣无缝”;即使要隐藏一枚针,那也是不可能的事。但是,至少,他在这第二个镜框的本身上,已找到了一种可注意的东西!一种意外欣悦的情绪,迅速地控制了他;他的一颗心,立刻感到有点怦怦然!——原来,这镜框背后的木板上,附属着一方三寸宽、尺许长的厚纸片,用一些细小的铁钉,钉住在那里——看样子,分明这是一种出于匆忙中的设计,做成了一个简陋的信插的样子;而这信插的长度与阔度,恰好可以藏进一枚大号信封。
呵!这是一个相当巧妙有趣的秘密设计呀!如果,你把什么重要文件,隐藏在这里,即使有人移动这镜框,只要那人忽视这镜框的后部,那末,那人一时仍不会发现这秘密。
“呵!终究找到了!”大侦探站在那软椅上,几乎要高声欢呼起来!可是,且慢高兴呀!他把他的手指,挤进这秘密的信插时,一秒钟内,立即使他感觉到一种严重的失望!原来很不幸的!里面竟是空无所有!
大侦探站在高处,呆怔住了。
可是他想:“无论如何,那个可恶的老家伙,曾经把这些信件,在这镜框之后隐藏过,那是无疑的事!现在,他又把这东西搬到哪里去了呢?”
他从软椅上颓然跃下,举起一种沮丧的视线,怅惘地看着这壁上的镜框只管出神。——这镜框配置的是两张西洋的风景画:左方一张,画着一片旷野。远处,有一带秃枝的树株,被笼罩在一抹绯红的霞影里,紫色的天空间,涂着两行黑点,那是一群薄暮归鸦。
右方的一张,画的是几株巨树,当前最大的一枝;一枝粗而横斜的枝干上,缀有一个鸦巢。两头轮廓清楚的栖鸦,被安插在危巢的一隅。树后嫣红的夕阳,抹上了辽远的天际。
总之,这两壁间的两幅画,却是取材于同一景色,而用远近两种镜头所绘成的两个不同的画面。
由于这时较精审的注视,他方始觉察框镜中的两幅画,并不是印刷品,而是一种笔致极细的油画。想到“油画”,有一种字面相近的东西,立刻闪上了他的脑膜。他的眼珠一阵溜转,突然想到两三小时前,那个矮个子曾向他这样说:
他看见他把一张整张的“油纸”,叠作四层,包在那个信封之外。另用一根麻线,十字式的扎在包外——
(至此,读者们当然早已明白,这一个红领带的漂亮的大侦探,他的真面目是谁?)
蓦地,这位大侦探像在大海之中抓到了一块木片,又像在万黑中发现了一道微光。他想:“那个狡猾的老家伙,倘不是怕那封信受到潮湿,为什么要用一张油纸包在外面呢?”
他不等想完,立刻匆忙地奔出室外。他把双手插进裤袋,站在屋前的走廊之下,举起他的锐利的搜寻视线,四向搜寻着他所要搜寻的地点。
哇!一头飞鸣的乌鸦,背负着月光,还在树顶上面盘旋。
水一般的光华下,看到这一种情形,很有些可异!只见一头孤独的乌鸦,飞鸣盘旋了一会,疲乏似的落到一个高高的桠枝上;另一头乌鸦,却继之而起;第二头乌鸦在树头盘旋了一会,刚自停落下来,而第一头乌鸦,却又张翅起飞。它们轮流地像在举行什么“换班守值”的工作。
咦!很可怪呐!这个时候,别的乌鸦都已归了巢,而这两个小东西,为什么会例外地放弃它们应有的休息,而流浪在外面?难道说,它们也在它们的亭子楼头,受到了二房东的气了吗?
嘘!你们这些臭嘴的乌鸦!!哇哇哇!讨厌!——一种清脆的娇嗔,再度浮上了这大侦探的耳边。可是随着这幻觉而来的,并不是先前那种轻松的回忆,而却是一种很奇诡的意念!——月光之下,他急忙举起他的视线,飞掠到那条煤屑走道左侧的墙垣之下——前面说过的:那里的一隅,堆着竹帚与泥铲,还有一些别的东西。
他的锐利的目光在那堆杂物上面掠了一下。立刻,他又很急骤地奔向居中那株较高的银杏树下,俯身察看树下的泥土。
这时候,当空虽有澄明的月色,可是,被当头披离的枝叶所掩蔽,地下铺满了一大片漆黑的剪影,再也看不到什么东西。于是,他再奔向他的那辆停放着的自由车边,取下了他那盏干电灯,重复回身走到树下,借着这强烈的干电灯光,低头细细察视。果然,这里至少已有些可注意的东西,被他轻轻发现了!
在那湿软的泥地上,他找到了两个比粗支纸烟听子略大的圆印;这两个圆印,成一平行线,其间的距离,约有一尺多阔。而这圆印和居中那株银杏树的相距,却有近三尺的地位。
(这里,请读者们试猜一下,这两个圆印,却是什么东西所留下的印迹呢?)
当这大侦探进行他这神奇的侦察时,哇哇!当头又是两声飞叫。
大侦探高兴地抬起头来,向这飞鸣于月光下的乌鸦招呼着说:
“啊!多谢你的报告,现在,我完全明白了!”
一面,他又喃喃自语似的说:“可怜的小东西,耐心些,让我来解救你们!”
喂!他明白了什么事呢?还有这树头的乌鸦,它们遭遇到了何种的不幸,而需要他的解救呢?不错,以上的问题,的确是需要加以说明的。
原来,因这神秘的鸦鸣,却使他迅速地记起了以前所听到的关于乌鸦的一些故事;这小小的生物,有几种习性,确乎是相当有趣的——
其一,记得有人说起:这种“外貌不扬”的小动物,它们具有一种聪明而机警的习惯,当大队的鸦群,飞向郊野中去觅食时,内中必有一头乌鸦,单独栖在前方,充当巡察的前哨。逢到有什么敌人,要向它们实施什么“恐怖”的动作时,这一头机警的前哨,便会“哇!”的一声,吹起它的天然的警笛,而使它的大伙的同伴,预先获得防备——即遁逃——的机会。
呵!这是一种非常聪明的方法呐!想不到远在人类发明自警团的聪明方法之前,这些小小生物们,居然早已实施了这种伟大可爱的制度!这真足以使自命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想想有些自觉惭愧的!
此外,还有咧!
其二,乌鸦除了上述的机警习性之外,很不幸的,它们还有一种胆小的脾气,就是每逢它们归巢之际,它们一看到家内,有了不论什么大小的东西,它们便会吓得不敢归家,而只在树头飞鸣盘旋。据说:住在乡下的那些顽劣的孩子们,他们常常爬上树头,实施这种残酷的试验,他们只要把一些砖块或者蛋壳之类,放进了乌鸦的公馆,于是,那些可怜的小生物,便会受到严重的麻烦。
这些小生物,为什么会养成这种胆怯的习性呢?依据笔者的推想:也许,它们的巢穴里,曾经发生过“定时炸弹”之类的东西吧?以上这种聪明的推想,读者们也许是同意的?
当时,大侦探所想到的,便是这些乌鸦们的第二种习性。
而眼前,这树头上的两头可怜的小生物,不是正有着这种不敢归家的可异状态吗?那末,他们的巢内,不是已被人家借作囤积私货的栈房了吗?
这样一想,这事情是完全明白了。
而最显著的证据,在这巨树之下,不是清清楚楚,还留着两个竹梯所留的圆印吗?
大侦探又很聪明地想:“还有一件事情非常显明:那个狡狯的老狐狸,最初,他一定曾把那个信封,在那画架背后隐藏过。后来因为感到不妥,所以才想‘迁地为良’。而在当时,他又一定因为看到那幅‘图画中的乌鸦’,方始触动了他的藏进鸦巢中的意念。关于这种推测,那也似乎很合乎逻辑咧。”
在这以后的几分钟内,这聪明而神秘的大侦探,他已很容易地进行了他所必须进行的事;并且,他也很容易地,获取了他所必须取得的东西。——读者们是很细心的,你们当然记得,在那围墙的一隅间,堆置着些泥铲、竹帚、与巨剪。喂!那里不是还有一架高高的竹梯,现成横在墙垣之下吗?
似乎由于宿命的注定:那宾主二人,不会再有二度握手的机会,当那红领带的大侦探,吹着口哨跳上车子还不满五分钟,那头老狐狸,却带着满腹的困扰回来了。他这一次出外在一去一来的遥远的路途——自地丰路的三杏别墅赶到威海卫路民立中学;复自民立中学赶回三杏别墅中,——却已费去了他九十分钟以上的时间。
在回家的路上,他的心头忐忑不宁。他觉得这里面,必已出了一些什么新鲜的岔子。至此,他对于那个自称为是大侦探霍桑的家伙,越想越觉可疑!原来,即刻那个沙哑的声气,自称民立中学的舍监,在电话里向他说:他的儿子姚小雄,突然患了急症,情势相当严重,要他即刻到学校里去看看。
不料,他急匆匆地,赶到民立中学,方知完全没有那么一回事。其时,他的十四岁的顽健的儿子,正在自修课上,和一个同学打架。
那小英雄伸出了他小小的一拳,却把一个年龄较长的同学,打得满脸青肿。这勇敢的孩子,正自撅起小嘴,准备接受教师们请“吃大菜”的光荣请柬。
老家伙问明情由,就觉事体不妙!他不及多说话,急急跳上车子,吩咐车夫飞速赶回。路上,他已想到那个可疑的侦探,就是那个“耳上挂商标”的家伙。他想:“如果所疑不错,那末,自己分明已中了人家‘调虎离山’的妙计!”
他越想越觉恐慌!可是,他还自己安慰自己:“那个淡蓝的信封,收藏得相当严密。料想,决不致于会出什么乱子。”况且,他又想起:他曾注意那人的耳朵,并没有什么可疑的记识。也许自己的怀疑,有些神经过敏,那也说不定。
但是如此,他一想到电话中的恶作剧的玩笑,他的一颗心,却按捺不住非常的慌张。
回到三杏别墅,一足刚跨进门,他带着喘息向那年轻的男仆发问:
“喂!宝生,有什么人来过吗?”
“有的。”仆人爽脆的回答。
“有的!谁?”
“就是那位霍桑先生。”仆人以最恭敬的声调,报出了那位大侦探的名字。
“他——他重新又来过吗?你——你竟让他进来吗?”
“他说:是你教他来的。”仆人惊视着他主人的患着急症似的面色,嗫嚅地回言。
“他——曾取去什么东西吗?”他的虚怯而着忙的语声。
“没有。”仆人说:“他有一件东西,留在这里。”
“有一件东西,留在这里?”他又困惑了。
“是一个狭长的油纸包,放在写字台上。”
“油纸包?”他说了三个字,一手推开了仆役。他以一种消防队员出发救火时的姿势,抢进那间屋子。在那钢质的写字台上,有一个狭长扁形的纸裹,赫然映上了他的眼膜——这正是他在今天早上支使开了仆役,偷偷爬上银杏树顶而亲自把它寄存在鸦巢内的东西。
纸裹的式样,似乎原封未动,只是在扎成十字形的麻线下,嵌着一张洁白卡片,上面用钢笔潦草写着四个字——
蔺相如留
“蔺相如留!这是什么意思?”在一秒钟内,立刻,已省悟:“啊!蔺相如!这不是当初表演‘完璧归赵’的家伙吗?”
他的手腕有些震颤;他的脸部有点热辣。他的心头有点刺痛!至此,他不再需要拆开这外层的油纸,十分之九他已看到这纸裹里面的是什么东西——也像前文那个红领带的家伙,不等他的同伴报告下文,而早已预料到那个蓝信封中不是真的信件一样。
但虽如此,他终于把这纸裹匆忙地拆开。不出所料!在这原式未改的包子里,赫然呈露了隔日在路上被劫夺的那个蓝色信封;里面,不用说,正藏着那大半张“原璧归赵”的旧《申报》。
一个重大的霹雳,打在这千年老狐狸的头上。使他完全感到了呆怔。
好半晌,他把卡片翻过来看,只见背面两个细小的宋体,赫然印着大侦探的伟大的名字!
一种无可形容的郁愤,使他“怒发冲冠”!他跳起来猛拍着桌子,喘息地怒吼:“嘿!霍桑?倒运的恶鬼,我中计了!”
正当这老家伙独自暴跳如雷的时候,有两个流线型的车轮,在静安寺路灯影之下疾转。车上的人,正是那个具有神秘性的红领带的家伙。
车子驶过大新公司门口,那座巍然的巨厦,早已静悄悄地,拉下了它的垂帘形的铁门。
这时,几个红嘴唇的小姑娘的影子,又在这车上人的脑内轻轻掠过。于是他想:“无论如何,今天下午,几瓶橘汁的代价,总算没有白付。那末,自己可能凭着一种‘长辈’——如义父之类——的资格,买些小小的礼物,送给那些天真有趣的姑娘吗?”
当他这样想时,偶一分神,他的车头一偏,那邓禄普胎的前轮,几乎和道旁的一支电杆,接到一个热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