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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臭小子,别睡了!”一个粗鲁暴躁的声音喊道。

穿着破烂衣服的迪克缓缓地睁开双眼,呆呆地盯着眼前这个说话的人,身子却一动不动。

“快醒醒,你这个小叫花子!”喊话的那个人有点不耐烦了。

“我看要是不喊你的话,你能在这儿躺上一整天!”

“几点了?”迪克问。

“七点。”

“七点了?糟糕!一小时前我就该起来了。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困吗?我昨晚去了老鲍威利,过了十二点才回来。”

“你真的去了老鲍威利?你哪来的钱?”问话的这人是一个搬运工,受雇于斯普鲁斯大街上的一家公司。

“那还用问,当然是擦鞋赚的啦。我的监护人也不拿钱给我去看戏,我只好自己赚了。”

“有些孩子赚钱就不用那么累。”搬运工明显话里有话地说。

“你是在暗示,我的钱是偷来的吗?你亲眼看见了?”迪克说道。

“这么说你从来没偷过了?”

“当然,从来没有过,我才不会偷东西呢。很多男孩子都偷东西,但是我不会。”

“是吗?你能这么说我很高兴。无论怎么说,我都认为你是个不错的孩子,迪克。”

“噢,我可不是什么好人!”迪克说道,“不过我不偷东西,因为偷东西太卑鄙了。”

“你会这么想,我真的很替你高兴,迪克。”粗鲁暴躁的声音比刚开始听起来温和得多了,“那你还有钱吃早饭吗?”

“没了,不过我很快就会赚到钱的。”

迪克一边和搬运工聊着,一边起了床。他所谓的“床”其实是只木箱子,里面铺着半箱子稻草。每天,年少的擦鞋匠拖着疲倦的身子回来,然后倒头酣睡,好像“床”上垫着鸭绒被似的。他一下子躺倒在稻草上,连身上的衣服都懒得脱。

起床过程也是这样短暂。他从木箱子里面跳出来,甩甩头,从衣服上的破洞里把一两根稻草拣出来,然后把一顶破破烂烂的帽子胡乱地扣在乱蓬蓬的头发上。他准备开始干活了。

站在箱子旁的迪克,样子十分怪异。裤子上有好几处破洞,很明显,它原先属于一个比迪克大两号的男孩;上身穿的那件背心上面只剩下了两个扣子,背心里面的衬衫看上去就像已经穿了一个月了;背心外面还罩着一件大衣,对他来说,这件衣服显然太长了,而且看样子已经有些年头了。

一般人都认为,洗脸、洗手是起床后首先要做的事,不过迪克并不这么讲究。他不是特别反感肮脏,所以他从不觉得有必要洗掉脸上和手上的几块污垢。虽然他有些邋遢、衣衫褴褛,但他身上有种东西很吸引人。如果他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的,再穿上体面的衣服,他也会很帅,这一点你一眼就能看出来。他的那些同伴们却很狡猾,一看见他们的脸,就令人心生怀疑,可是迪克却坦诚正直,这让他深受大家的喜爱。

迪克干活的时候又到了,他并没有什么店铺要开门。因为他的小擦鞋箱随时都可以使用,他两眼死死地盯着每一位过路人的脸,招呼道:“先生,要擦鞋吗?”

“要多少钱?”一位正往办公室赶的先生问。

“十美分。”迪克一边说,一边已经放下了箱子,跪在人行道上,挥舞着手里的刷子,一副很熟练的老手的样子。

“十美分!是不是有点太贵了?”

“啊呀,先生,您知道吗?干我们这行没几个钱可以赚的,”迪克一边说着,一边已经开始干了,“您看,这鞋油也要花钱,用不了多久就得买新的。”

“而且你还需要一大笔房租。”这位先生调侃道,眼睛瞟了一眼迪克大衣上的一个大洞。

“当然,先生,”一向爱说笑的迪克立即接口道,“我要为我在第五大道上的那座大房子付上一大笔租金呢,如果擦一次鞋没有十美分的话,那就不够用。相信我吧,先生,肯定把您的鞋擦得锃亮的。”

“那就快点吧,我还赶时间呢。这么说你住在第五大道了?”

“就是那里。”迪克答道,绝对是实话实说。

“那么,你光顾的是哪家裁缝店呢?”这位先生一边上下打量着迪克的衣装,一边问道。

“您也想光顾那家店吗?”迪克机灵地说。

“啊,当然不是。我只是觉得他们卖给你的衣服似乎不是很合身。”

“哦,是的,这件大衣原本是华盛顿将军穿过的,”迪克开着玩笑说,“从卫国战争一开始直到结束,因为这件大衣非常合身,所以他一直穿着。看,都有些穿破了。他临死前,告诉他的老婆,要把它送给某个没有大衣但是很机灵的小伙子,于是她就选择了我。不过您要是感兴趣,拿它来纪念华盛顿将军的话,我可以把它让给您,价格很公道。”

“谢谢你,不过我想我还是不要夺人所爱了。对了,你这条裤子也是华盛顿将军的?”

“哦不,那是别人送给路易·拿破仑的一件礼物。可是路易穿不了,就把它转送给我了。要知道,他的个子比我高,所以穿着不是很合身。”

“不错,小伙子,你好像交了一些很了不起的朋友。好了,小伙子,你该收工钱了!”

“好嘞,那我可没什么意见!”迪克道。

“我想我钱包里面值最小的钱就是二十五美分了,”这位先生一边翻钱包,一边说道,“你兜里有零钱吗?”

“抱歉,先生,一分也没有,”迪克说道,“我的钱全部都投资到埃里铁路上去了。”

“噢,那真不幸。”

“要不要我去找人把它兑开,先生?”

“我恐怕等不及了,我还有个约会,赶时间。我先给你二十五美分,随便你今天什么时候有时间,把剩下的钱送到我的办公室就行。”

“好的,先生,您在哪儿?”

“富尔顿大街125号,能记住吗?”

“当然,先生。那您的名字?”

“格雷森,我的办公室在二楼。”

“没问题,先生。我会给您送过去的。”

“我倒是想看看这个小鬼是不是真的守信用,”格雷森先生转身离开后,自言自语地说,“如果他真能做到说话算话,我就经常找他擦鞋。不过他不一定能做到,要是那样的话,我倒也不在乎那十五美分的损失。”

格雷森先生并不了解迪克。我们的穷主人公不管从哪个方面看,都不是个标准模范男孩。有时候他会破口大骂,还时不时地捉弄那些乡下来的天真男孩,甚至还故意给不熟悉纽约的诚实的老先生指错路。有一次,一个牧师要赶到库伯学院去,他却把路指引到坟墓监狱 去了,还偷偷地在后面跟着。当他看到这位对他深信不疑的陌生人,站在中央大街那座巍峨的石砌建筑前面,走上台阶想进去的样子,忍不住开怀大笑起来。

“我猜想即使他真的进去了,也不会在里面长住的,”穿着破衣服的迪克一边想,一边提了提裤子,把它系好,“最起码我是不会的。他们倒是非常乐意见到你,不愿意放你走呢,不仅为你提供免费的食宿,还从来不给你邮寄账单。”

迪克还有一个毛病就是奢侈浪费。他时刻保持警惕,随时准备干活,所以他赚的钱足够能满足他过得舒舒服服、体体面面的。而且还有很多年轻的职员时常来雇用迪克擦鞋,尽管他们赚的钱并不见得比迪克多,但是他们的风度和衣着却要远远超过他。迪克对自己赚来的钱总是大手大脚的,连他自己都不知道那些钱究竟用到哪里去了。不论他一天挣了多少,等到了第二天早晨,钱还是全都花光了。他非常喜欢光顾老鲍威利剧院,还很喜欢到唐尼·帕森特去,如果这样钱还没有花光的话,他就会邀上一帮狐朋狗友去吃炖牡蛎。所以,要是早晨时,他的口袋里还剩下一分钱,那都是很稀罕的事儿。

还有一点其实我不太想说,但似乎又不得不说——迪克还有一个抽烟的坏习惯,这个花了他不少钱,因为他对自己抽的烟总是很挑剔,从来不抽那种最便宜的。加上他生性慷慨大方,所以总是很乐于请他的同伴们一起抽。当然钱还算是小事,可十四岁的男孩没谁能做到抽烟而不影响健康的。成人们经常因为吸烟而受到伤害,男孩们则更是如此。可是许多报童和擦鞋童都有这种坏习惯。那是因为他们平时经常挨冻受淋,而吸烟能让他们暖和起来,所以他们慢慢就养成了这种习惯,偶尔自我陶醉一下。因此,如果你见到一个年纪还小,本不应走出母亲的视线,现在却显然像一名老烟鬼一样怡然自得地抽着烟的男孩,那也不算是什么稀奇的事儿。

迪克没有钱,有时还有另一个原因。在巴克斯特街上有一个很有名的赌场,有时候一到晚上,里面就挤满了这些小赌徒们,他们把好不容易赚来的钱当做赌注,当然经常是一赌就输。同时,他们还老是买上一杯两分钱的劣质混合酒来喝。迪克偶尔也会来这儿待一会儿,和其他人一起玩。

我之所以提到迪克的这些毛病,是因为我想让大家在开始时就明白,我并不认为他是个模范男孩。可是,他还是有一些优点的。他从来不做那些卑鄙或是不光彩的事,不偷盗,不欺骗或欺负比他弱小的男孩,而且他为人坦率,光明磊落,有独立性,很有男子汉气概。他品质高尚,从来没有卑鄙下流之举。我希望我的读者们都能和我一样喜欢他,也能看到他的缺点。虽然他只不过是一个擦鞋童,但是,或许读者们也可以从他身上找到一些闪光点来学习呢!

在向大家大致介绍了这个穿着破衣服的男孩迪克之后,让我们进入下一章,一起来看看他往后的经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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