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章 |
|
迪克在给格雷森先生擦完皮鞋后,又很幸运地接到了三个活儿。其中有两位是《论坛报》的记者,也就是坐落在斯普鲁斯大街和印刷厂广场交叉处的那个报社。
当迪克为他的最后一位主顾擦完鞋后,市政大厅的钟已经显示八点了。从起床到现在已经有一个小时了,而且整整一个小时都在干活,现在他最想要的,是吃上一顿早餐。他走到斯普鲁斯大街的尽头,然后拐到了纳索大街上,又穿过了两个街区,到了安恩大街上,在这条街上有个很便宜的小饭馆。在这里,迪克只要花上五美分就可以喝杯咖啡,再花十美分就可以吃到一份牛排,而且还能赠送一块面包。迪克点好这些东西后,坐到了餐桌旁。
这个房间很小,里边只有简单的几张小桌子,连桌布都没有一块,因为光顾这儿的人并不是那么挑剔。我们主人公的早餐很快就被端了上来,这儿的咖啡和牛排当然没有黛尔莫尼克的好,但是就算他付得起那么昂贵的价格,凭他现在这身着装能否进得了那种贵族饭店还是个未知数。
迪克正准备要吃饭,却看到一个体格和他不相上下的男孩站在门口,眼巴巴地往里面望。那是约翰尼·诺兰,也是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和穿着破烂衣服的迪克一样,是个擦鞋童,并且和迪克穿得一样破。
“约翰尼,你吃过早餐了吗?”迪克一边问,一边已经切好一块牛排。
“还没呢!”
“那快进来吧,这边有个位子。”
“可是我没有钱。”约翰尼说道,并且有些嫉妒地看着这位比他走运的朋友。
“你今天没揽到活吗?”
“我只擦了一个,而且要等到明天才能拿到钱。”
“那你饿了吗?”
“你可以请我吃饭,然后就知道我有多饿了。”
“进来吧,这顿早餐我请你吃。”
约翰尼·诺兰毫不迟疑地接受了这个邀请,立即坐到了迪克身边。
“你想吃什么呢,约翰尼?”
“和你一样就好。”
“一杯咖啡跟一份牛排。”迪克点道。
东西很快就端上来了,约翰尼立刻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如今,擦鞋这个行业和其他高尚点的行业一样,也奉行着同样的原则,即勤劳能干者得到多的报酬,懒惰者则要忍受疾苦。迪克精力充沛,精于生意,而约翰尼却恰好与他相反,结果迪克赚的钱很可能是他的三倍。
“感觉怎么样?”看着约翰尼狼吞虎咽的样子,迪克得意之情溢于言表。
“很魁!”
我认为无论是在哪一本大字典里都不可能找到“很魁”这个词,不过男孩们却很容易理解它的意思(就是很大块的意思)。
“你时常来这儿吗?”约翰尼问。
“差不多每天都来,你最好也能来这儿。”
“我可来不起。”
“那你就应该多去赚钱啊,”迪克说,“我很想知道你究竟都在做些什么呢?”
“我赚的没有你多,迪克。”
“你要是肯努力的话,你也会赚很多的。我经常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只有这样我才能找到活儿。可是你太懒了,就是这么简单。”
约翰尼发现自己无法反驳这一指责。或许是因为他觉得迪克说得很对,或许他更想把这顿早餐好好地吃完。因为不用他自己花钱,所以他觉得更香。
吃完早餐后,迪克走到吧台付了钱。随后他走出了饭馆,约翰尼一直跟在他后面。
“你要去哪儿,约翰尼?”
“去斯普鲁斯大街上的泰勒先生那儿,看看他是不是要擦鞋。”
“他是你的老主顾吗?”
“不错,他和他的同事差不多每天都要擦鞋。你要去哪儿?”
“到阿斯特大厦前面。我想在那里应该可以找到些顾客的。”
这时约翰尼突然躲闪到一个门洞里,藏在门后面,这让迪克着实吃了一惊。
“出什么事啦?”我们的主人公问道。
“他走了吗?”约翰尼问道,从他的声音里透出紧张来。
“谁走了啊,我倒是很想知道?”
“就是穿棕色大衣的那个人。”
“他怎么了?你不会是害怕他吧?”
“我的确是怕他。他曾经介绍了一份工作给我。”
“在哪儿?”
“特别远的一个地方。”
“那又怎么了?”
“我跑了。”
“你不喜欢那儿吗?”
“是的,不喜欢,起得太早了。那是一个农场,我每天早上五点就得起来,去照看那里的牛。相比来说,我更喜欢纽约。”
“你在那儿吃不饱吗?”
“不,吃得饱,他们有很多吃的。”
“你的床让你睡不好吗?”
“相当好。”
“那你就不应该离开那里。你在这儿什么都没有。你昨晚是在哪儿睡的?”
“在一条小巷子的旧马车里。”
“你在那乡下的床要比这个好多了,是吧?”
“当然,很软——就像棉花一样柔软。”
约翰尼以前在一捆棉花上睡过,这段回忆可以让他作个比较。“那你怎么不留下呢?”
“我很寂寞。”约翰尼回答说。
实际上,约翰尼无法说明白这种感觉,但是这些流浪街头的孩子经常都是这样的,虽然他们的饮食没有着落,到了晚上,如果他们足够幸运的话或许可以找个旧马车或是木桶睡觉,但是他们仍然眷恋这种变幻莫测而无人约束的生活方式,以至于对其他的那些生活方式都感到不舒服。他们已经习惯了城市的喧嚣和人来人往,还有各种各样的街头生活,如果要待在宁静的小村子里难免不会想念它们,那种一直身在其中的刺激。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让约翰尼与这个城市有一线联系。他的父亲还活着,虽然他的存在还不如没有的好。诺兰先生是个十足的酒鬼,他的大部分薪水都花在买酒喝上了。酗酒不仅让他丑态百出,还使他脾气异常暴躁,从不温柔,有时甚至会让他暴跳如雷,发狂到危及约翰尼的生命。就在几个月前,他还把一个电熨斗狠狠地朝他儿子的头上砸去,要不是约翰尼机敏地躲开了,我想他今天恐怕就不会出现在我们的故事里了。于是,他索性就从家里逃了出来,从此再也不敢回去了。有人给了他一把刷子,还有一盒鞋油,于是他开始自力更生干起这行来了。但是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他没有足够的精力和实力去获得成功,而且我怀疑这个可怜的孩子肯定是遇到了不少困难,寒冷饥饿对于他来说也不止一次了。迪克常常会帮助他,请他吃一顿早餐或是晚餐。
“那你当时是怎么逃掉的?”迪克好奇地问道,“你是一路走出来的吗?”
“当然不是,我是坐车逃出来的。”
“你从哪儿弄的钱呢?该不会是偷的吧?”
“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那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三点钟就爬起来了,接着一路走到阿尔巴尼。”
“那是什么地方?”迪克问,他对地理概念还是十分模糊的。
“顺着河流往上走。”
“大概有多远啊?”
“大约一千英里左右吧。”约翰尼回答说,他对于距离概念也不是十分清楚。
“然后呢?你又做了些什么?”
“我藏到一辆货车的顶棚上,竟然一路上都没有人看到我 ,那个给我找活干的人,就是那个穿棕色衣服的人,我害怕他会把我抓回去。”
“可是,”迪克边沉思边说,“我不清楚自己会不会喜欢住到乡下去,如果那样的话,就不能去唐尼·帕森特或是老鲍威利了,那晚上的时间就没有法子打发了。不过话说回来,约翰尼,这里的冬天真的很难熬啊,特别是你的外套现在还在裁缝店里,而且很有可能拿不回来。”
“就是啊,迪克。我现在得走了,要不然泰勒先生就要找别人替他擦鞋了。”
约翰尼又回到纳索大街,而迪克则继续朝百老汇走去。
约翰尼走后,迪克自言自语地说:“这个臭小子,一点理想都没有,我敢打赌今天他肯定擦不到五双鞋。我真庆幸自己和他不一样,否则我就去不了剧院,买不起香烟,连肚子的半饱都解决不了——先生,您要擦鞋吗?”
对于做生意,迪克总是独具慧眼。他刚才那句话是冲一个年轻人说的,这个人穿着很时髦,正十分得意地晃着他的一根拐杖。
“我的鞋子今天早晨已经擦过一次了,可是这些讨厌的烂泥又把它们给弄脏了。”
“我一定会帮您把它们弄干净的,先生,只要一分钟就好。”
“那你就擦擦吧!”
很快这双鞋就被迪克擦得铮亮,令人十分满意。我们主人公的这门手艺的确不一般。
“可是我没有零钱,”年轻人一边翻着口袋,一边说,“不过我这里有张整钱,你可以拿去换点零钱回来,为此,我会再多给你五分钱的。”
迪克从他手里接过一张两美元的钞票,攥着它进了附近的一家商店。
“先生,您能帮我换一下零钱吗?”迪克靠近柜台询问着。
销售员接过那张钞票,瞟了一眼,愤怒地嚷道:“快走开,小无赖,要不然我叫人把你抓起来。”
“怎么啦?先生?”
“你竟然给我一张假钞!”
“我可不知道这张是假钞!”迪克辩解道。
“别跟我说你不知道。快滚开,小心我马上叫人把你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