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照例和顾小野窝在沙发抱枕堆里听歌,是宋冬野的《平淡生活里的刺》。结尾的时候,宋冬野用他一贯低沉磁性的嗓音说:一个人,一生中可以喜欢很多人。可心疼的,只有一个。
小野却突然低低地笑了,哼。
顾小野是我见过做酸辣土豆丝最好吃的女人。
作为一个山东人,对浓油赤酱的热爱是一切友谊的基石。那时候我和小野都刚到北京,我是穷光蛋,她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们租住在酒仙桥一带破旧的老公房里,我靠爬格子勉强混个生计,她在一家小软件公司做出纳。白天她剪干净利落的bobo头,穿讲究合身的西服套装,踩7厘米不高不矮的细高跟,挤公交车去大山子上班。晚上就换上紧身的皮夹克,背上鼓槌去三里屯打鼓。
没错,顾小野的业余爱好,也就是打个架子鼓。
所以总的来说,她挣得还是比我多的。
但挣得多其实也并没有什么用,因为厕所堵了照样还要我去拿着皮搋子去通,下雨屋顶漏了照样要她挽挽袖子搬个水桶来接。
要说这生活的苦啊,半点不由人。顾小野唱念做打地感慨。每当说起这话,就是顾小野开启发疯模式的时刻。
所以,对于两个穷得一清二白的穷光蛋来说,平日里最大的消遣也就是宵想一下口舌之欲。顾小野挣了钱,就请我去巷子口的串儿摊过把瘾。20串腰子20串羊肉,就一罐啤酒、半碟子花生下肚,这也是老北京的享受。可绝大多数的时候,我们两人还是闷在家里研究怎么把土豆、茄子做出花儿来。
再重复一遍,顾小野是我见过做酸辣土豆丝最好吃的女人。
后来顾小野研究出过一个标准,说最好吃的酸辣土豆丝功夫都在那个“丝”字上。什么叫丝?就是直径不超过1.5毫米,那得是熟手才切得出来。在这个程度上,土豆不用腌渍也能入味,还恰到好处地保持了土豆的脆。急火爆炒出来,一嚼,满口都是嘎啦嘎啦的脆生,老“带感”了!
“你再看看摊子上那些土豆丝,”顾小野一脸恨铁不成钢,“那能叫丝儿吗?啊?那得叫棍儿!”
我翻一个白眼。
可不管怎么说,顾小野都是我见过做酸辣土豆丝最好吃的女人。嗯,重要的事情得说三遍。
顾小野切土豆丝,那是专业级别。顾小野除了爱玩鼓,再有大概就是玩刀。笨重的葛家大菜刀到了顾小野手上,简直如臂指使。别看顾小野也就155的细瘦架子,大腿还没我胳膊粗,可拿起菜刀来简直是另一个人。唰唰唰,刀子白练也似的施展开,就切了满案子薄如蝉翼的土豆片。唰唰唰,再切,就成了丝。捻起来看,果然真真直径不超过1.5毫米,端的是神技。
然后顾小野就扬扬得意地扔下刀子,对我颐指气使:“去,把土豆丝炒了。”
哦,我忘了说,顾小野这货会切会吃,不爱炒。
顾小野是有个恋人的,这事我们都知道。
顾小野跟韩则这档子事,算一算,也真能说得上是青梅竹马了。
顾小野跟韩则是高中同学,不过不是一个班的。就像所有烂俗了的偶像剧,他们俩一个高高在上地在优等生一班,另一个则憋憋屈屈地在普通班里吊着车尾。
说是憋憋屈屈,真是太慢待了顾小野的年少时光。
要说年轻时候的顾小野,在学校里也算是数得上的人物。虽不是老大的女人,身后却有一帮小子等着帮拳。
也不是说顾小野从小就是个小混混,可大院出来的子女,多少都是打断胳膊连着筋的。更何况顾小野从小就展现出了她非同寻常的领导才能。小野父母都忙,从小便只留了顾小野一个人跟着爷爷奶奶过活。爷爷奶奶年岁已高,又加上隔辈更亲,便由着顾小野整日里在家属大院疯跑瞎闹,呼风唤雨。家属大院里年龄相仿的孩子十几个,别管是拖着鼻涕的小姑娘,还是结结实实的小胖墩,竟一个个都被顾小野收拾得服服帖帖。于是几年时光下来,顾小野以一介女流之身拳打敬老院,脚踢幼儿园,遂成此间一霸。
可韩则呢,可是正经高知家庭教养出来的小孩,从小就白白净净、一本正经。五岁读诗书,七岁学钢琴,韩则年少时几乎所有的业余时间都混迹在了少年宫与图书馆。于是一路走来,韩则顺顺当当,成绩永远保持在年级前五,与只知道疯跑疯玩的顾小野自是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说,两个人最后能勾搭到一起,那妥妥的是缘分啊缘分。
我一直私下怀疑,顾小野能勾搭到韩则,绝对是她垂涎人家的美色,于是先下手为强。可顾小野撒泼打滚赌咒发誓,这绝对是个意外。
好吧,那就权当意外吧。反正,也不过是个俗套的美救英雄的故事。
没错,是美救英雄。听说年少的时候,韩则虽然学习好,却也不是只知道学习的“弱鸡”。白白净净的韩则骄傲得像只鹭鸶,打个篮球投个三分什么的,还是很能吸引一些小姑娘目光。而耍帅太过的后果就是,明里暗里韩则不知招了多少人的恨。
球场上的摩擦本来是小意外,可抬头一看,哟,撞人打手的这不是我们好学生韩则吗?再加上周围一圈“花痴”小女生不分场合的尖叫,得,原本推搡几下就能散了的小场面可就轻易不能放过了。事态迅速演变成了两方对峙,叫嚣的、帮拳的、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就剩下一个韩则被孤零零围在了正中央。
说来也是巧,当顾小野万年难得一次地路过那片操场时,正赶上对方一个篮球砸上了韩则的眉骨。要说顾小野和韩则虽然是同校同级的同学,但其实也没见过几面。要真是硬扯关系,大概也就是迎新晚会上两人的匆匆一面。所以我们都说,那天韩则能逃出生天,真心要亏了顾小野那天心情好。
向来自诩大姐大的顾小野见此情况,二话不说,抄起场边的篮球,“咣”一声砸向对方老大的眉骨,然后拉起韩则一路飞奔出了对方的包围圈。
很久以后,韩则说:“顾小野,我这辈子再没见过像你这么疯的女人。”
韩则就这么进入了顾小野的生活。或者换句话更妥当,是顾小野就这么生猛不羁地闯进了韩则的生命,简直堪称浓墨重彩。
其实本质上讲,顾小野绝对是个好姑娘。她不抽烟,不喝酒,不说脏话。顾小野不动不笑不说话的时候,单看她精巧的下巴和白皙的皮肤,你会以为她是一个淑女。
但你又实在不能把她看成一个单纯的乖乖女。顾小野的头发永远乱七八糟的像个鸟窝,脸上带着惺忪的倦意。顾小野最不耐烦穿裙子,喜欢贴身牛仔裤配10厘米的细高跟鞋。顾小野最喜欢肆无忌惮地露齿大笑,或者毫无形象地四仰八叉。顾小野还好美人,爱快车,在美女品鉴这件事情上,她比一个男人还男人。
总之,顾小野是一个奇怪的女人。
顾小野有一辆老式的复古摩托车,是她用从13岁就开始攒来的钱买的。当我们还在骑着凤凰自行车灰头土脸地上学的时候,她早就骑了拉风的摩托车风驰电掣。而自从韩则从了顾小野,也义无反顾地坐上了顾小野的后座,头上戴着的那顶藏蓝色的小头盔成了灰暗县城的亮色。
顾小野其实是有一种来自骨子里的浪漫的,具体体现在她不定时的抽风。她会拉着韩则逃课,在上午空荡荡的大街上闲转,坐在路边马路牙子上看美女的大腿,然后不正经地吹口哨,活脱脱一个小流氓。她还会带着韩则夜里十二点出发,开三四个小时的车,驱车百余公里,只为赶上一个据说天气绝好的清晨,然后在海边凌晨四点的熹微晨光里为韩则弹一首新写的情歌。
再后来,韩则也学会了骑摩托车,于是后座上的人就换成了顾小野。
他们趁着晚自习结束,宿舍尚未熄灯的那点空隙,偷偷翻出宿舍大门,然后顾小野坐在韩则的摩托车后座上,一起追一段火车尾灯黯淡的光。80迈呼啸而过的风里,是她和他散落的青春。
后来的韩则出落得极吸引人,尤其是女人。人们说韩则身上有一种致命的性感,在那么多灰头土脸的男人里,只有他细节严整,潇洒从容。可熟悉的人都知道,他所有的情趣浪漫与洒脱不羁,都承袭最初的顾小野。
这样的一个女人,是的,那时候的顾小野就很难称之为“少女”了。这样的女人,对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来讲固然有种致命的诱惑,可对于少年的父母,就是不折不扣的邪门歪路。从两人在一起之初,韩父韩母就旗帜鲜明地反对过。且不说高中生的早恋本就是禁果,单单凭顾小野的出身做派,就让韩家父母看不上眼。这样一个毛里毛躁的小丫头,如何配得上自家品学兼优的儿子?
从顾小野勾搭上韩则,韩家父母就少不了地横挑鼻子竖挑眼。韩家父母早先是早一批的留学生,留过洋的二位是讲究开明教育的,并不会明着给难堪。可对于韩则这个小女朋友,却是从头到尾都挑不出“满意”二字。长相不够甜美,学习不够优异,性格还过于彪悍。从韩则带顾小野回家的那一刻,两人就开始与韩家父母明里暗里打起了游击战。
“还好,韩则还是爱我的。”顾小野回顾这几年的恋爱,无不感慨。
是啊,还好,韩则还是爱顾小野的。
大一到大四,韩则的痴情传遍了整个校园。
没人知道,顾小野是发了什么疯。明明她是一个那样自由散漫的人,却在高三那年完全改了性子。韩则是学校出了名的好学生。顾小野呢,固然算不上很差,但成绩跟韩则的成绩相比却只能是望尘莫及。老师家长原本想,高考之后,韩则必然是要考到魔都帝都的好学校去的,顾小野呢,也就安安分分地待在本地,上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这段感情,倘若真能走下去就是造化,走不下去倒也没什么坏处。
年轻嘛,谁没个年轻的时候。
可谁承想,两人却一道发了疯。顾小野固然改了吊儿郎当的性子,发愤图强。韩则这般理智的人,竟也在最后关头放弃了帝都名校,迁就顾小野去了不知名的外地大学。此举一出,满校哗然。从此之后,韩家父母再也看不上顾小野。
但不管怎么样,两人终究还是如愿走到了一起。
顾小野生性爱自由,韩则就是能牵住她的那根地上的线。本质上讲,韩则确实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他说不了太多的甜言蜜语,他只是踏踏实实地爱着顾小野。
从大一到大四,从相聚到分离,韩则和顾小野没有辜负每一刻的青春。那时候他们都很穷,虽然现在也穷,但那时候似乎更惨一点。因为韩则的自作主张,韩家父母断了韩则的经济来源,于是两人的生活费就全靠韩则打工挣来的钱和顾小野手中一星半点儿的生活费。
为了生计,韩则打过各种各样的工,在学校食堂收拾碗筷,做过倒泔水的小工,到小饭馆做切菜的帮厨,甚至是当过宿舍楼道的卫生员。韩则算不上有钱人家的少爷,可在这之前也是十指不沾泥的。当顾小野第一次在食堂后厨里见到围着围裙、一身油腻的韩则时,这个整天就知道没心没肺、疯跑瞎闹的女人差点掉下泪来。
韩则扎煞着双手,在厨房的烟熏火燎下原本堪称白净英俊的脸上汪起了一层油。他手足无措地看着扑到自己怀里、哭得像个孩子一样的顾小野,半晌说不出话来。直到顾小野手忙脚乱地拿出家里寄来的存折硬往韩则手里塞,韩则才浅浅地叹了口气。
顾小野的父母每次寄来的生活费也就将将够维持两人基本的生计。韩则浅浅地叹口气,从口袋里掏出不多的几张大钞,然后和存折一起塞回顾小野的手心里。“女孩子是要好好打扮的,”韩则说,“别委屈自己,想买什么就买吧。”
“所以说,”后来的顾小野总结,“买买买才是一个男人最动人的告白。”
这样的苦日子,直到上届学长介绍韩则去做了家教才有所好转。韩则做家教的地方离两人的住处有半小时的车程,为了省钱,韩则要走一段路程再乘车,以此省下转车的一块钱。省下的一块钱,韩则就从小区门口买一个热热的茶叶蛋,密密地封好,然后放到顾小野的枕边。冬天冷,顾小野就把茶叶蛋捂在手心里,像是一枚小小的暖手炉,照亮那间租来的、破旧的、阴暗的、潮湿的地下室。
人家说,贫贱夫妻百事哀。那段日子,是顾小野过得最艰苦、最贫穷,但也是最甜蜜的日子。
租不起好房子,两人就找了破破烂烂的校工宿舍楼做歇脚之处。在校工楼阴暗潮湿的半地下室里,顾小野第一次学会了用报纸糊墙。
她从学校图书馆的看守大妈那里半哄半骗来一大箱过期报纸,一个人哼哧哼哧地扛回家,然后细细地贴上胶条,遮盖住斑驳脏污的墙面。
为了省钱,顾小野剪掉了从初中时就留起来的长发。顾小野天生就带着一点儿自来卷儿,于是短发里就总有一撮乱发不服帖地翘着,配上她瘦削的躯干,就仿佛一个发育未完全的小男孩儿。韩则总喜欢摸着顾小野的乱发亲昵地喊“我的小孩儿”,如同顾小野真的就是那个他疼到心窝里,捧在手心里的小孩儿。
可小孩儿的躯干里却可以迸发出非同一般的爆发力。韩则惯常是不在家的,顾小野就穿了韩则的旧衬衣,挽了松松的袖子,抓起放了两人衣服的沉重大包,一个过肩就甩上了房梁。顾小野还接过私活,给小公司做账。这样的活计向来是量大时间紧,顾小野就挑灯夜战,一熬就是几个通宵。
后来,顾小野甚至学会了做饭。顾小野做梦都没想过,自己满脑子的诗和远方,有一天会变成满腹的柴米油盐。顾小野原本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碰油盐酱醋铲瓢刀勺这样的俗物,可之所以拿起刀,也不过是因为韩则无意中的一句“我妈喜欢会做饭的女孩儿”。
在做饭这件事情上,顾小野是下了苦功夫的。可奈何这种事情和音乐画画一样,多少需要点天赋。顾小野固然能弹出婉转动听的吉他声,打出激情四射的鼓点,可依然掩盖不了她在厨艺上的天赋缺陷。
顾小野并没闯下过什么乱子,更没有烧掉过厨房,她做出来的东西只是正常水平的不好吃——说不上哪里不对,可又好像哪里都不对。几年的贫寒日子留给顾小野最大的馈赠,大概就是她那一手出神入化的刀工了。纵然调味需要天分,可切劈削砍却可以后天习得。韩则曾在无数个寒夜里捧起过顾小野伤痕累累的手,最终却只能化作一声叹息:“你又何必这样,让我心疼。”
从大学到毕业,从找工作到做“北漂”,看到顾小野和韩则一路走来的经历,我们想,如果这都不是爱情,那还有什么值得相信?
谁也没想到,竟然是韩则先提了分手。
那是顾小野和韩则来北京的第三个年头,也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九年。
都说七年之痒,顾小野平安度过第七年的时候,还只当那是笑谈。毕竟,那样辛苦的日子两人都曾依偎着走来,如此深情厚谊,怎么可能在马上就要见到曙光的时候,就烟消云散了呢?
可当顾小野亲眼见到韩则身边的娇小女孩时,生活狠狠打了顾小野一记耳光。
恋爱中的女人,都有着猎犬一样敏锐的神经,随便拉出去一个都有做福尔摩斯的潜力。何况顾小野只是天真,不是傻。
顾小野是从韩则衬衣上的褶皱看出端倪的。尽管多年的艰苦生活几乎已经把顾小野改造成了一名勤俭持家的主妇,但骨子里的懒和散漫,却是怎么改也改不掉的。我们打一个鸡腿的赌,顾小野肯定熨烫不出那样挺括干净的褶皱——能把衣服烫成这样的,一定是个真正的淑女。
铁证如山下,韩则终于还是承认。新欢是韩家世交的女儿,说不上名门,却也是书香。姑娘清清秀秀,眉目间透着江南姑娘特有的水润。见到那姑娘的照片,我们恍惚就想起了顾小野精致的侧脸,是与不动不笑的顾小野如出一辙的精细。只是比起顾小野,姑娘少了桀骜,多了温婉,是韩家父母会喜欢的模样。
面对顾小野的失望和愤怒,韩则只是厌烦地摆摆手,我只是累了。
九年来,韩则确实倾心爱过,心疼过。父母不喜欢顾小野,韩则是知道的。顾小野始终不是一个可以安于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哪怕她愿意为韩则改变那么多,可她骨子里并不是。这点,韩则也总归明白。年轻时候的韩则以为,他和她与这世间的平常人总是不一样的。面对爱情这朵绚丽奇异的花,现实的那点灰头土脸怎么能够阻拦自己的满腔热血?可当真的在现实里挣扎,在尘世间撞得头破血流,韩则才不得不承认,现实,才是最后的终极BOSS。
韩则后悔了。
韩则后悔当年为什么一时冲动选了这所不知名的大学,韩则后悔为什么没有听父母的劝告,留在家乡找一份清贵悠闲的工作,甚至,韩则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爱上顾小野。
韩则终究只是一个普通又平凡的男人,他想要的只是一个家庭,一个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家庭。他早已经不再是少年的模样,转过头来的韩则,只是一个满身疲惫,在现实生活中被磨去棱角的中年男人而已。顾小野纵有千般风情万种好,可他爱上的终归是一匹野马。而他,没有草原。
“你快点长大吧顾小野。”在最后,韩则说,“我总不能照顾你一辈子。”
关于故事的结尾,其实我犹豫了很久。私心里,我是希望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的,像童话故事里的最后结局,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或者话本小说里浪子的回头。哪怕是言情小说里恶俗得不能再恶俗的相爱的人彼此误会,然后冰释前嫌。这终归也是一个让人欢喜的、团圆的故事。
可我知道我不能。
在这个故事里,没有生离死别,没有波澜起伏,没有冰释,没有误会,甚至很难说有伤害。这只是一对平常男女在现实里的无可奈何。
韩则终究还是离开了顾小野。我不知道在最后说的那声“再见”,韩则有没有后悔,后悔自己的年少轻狂,后悔终究敌不过时间的爱情。
在韩则离开之后的很长时间里,顾小野一直不知道怎么面对一个人的生活。或者说,她不知道应该怎么面对曾经坚信的那些事情。在这段感情中,甚至在那么多人里面,唯有顾小野固执地在现实面前做一个少年,头破血流也不肯让步。唯有她,在日月变换、星移斗转里坚定地挽留早已流走的年少时光。以为捂住眼睛,就可以不去面对世界的变化无常,所以等再张开双手,顾小野才发现早就变了模样。
他们故事的结局就好像一个哑然的句号,明明开始得如同一段宏大叙事的前奏,让人满怀着希望,可结束得却潦草黯淡,就显得格外虎头蛇尾。
顾小野问,我真的错了吗?
我羞愧地低下了头,无言以对。
再后来,顾小野也离开了北京。
顾小野走的时候,只有我去送她。她依然保持了常年积累下来的变态执行力,即使刚失恋,依然干脆利索地打包全部家当提前寄回家,理智严谨、井井有条得简直令人发指。
于是等她人走的时候,就只剩下了随身的双肩包,和多年不离的木吉他。
还好,还好,总算是保住了洒脱颜面。
临别的火车站,我不知道该说点什么。面对顾小野这样一个女人,你总会觉得,说那些伤情离别的话,总有点不好意思。好在顾小野也不打算煽情。车来了,她拍拍我的肩膀:“走了,有缘再吃你炒的土豆丝。”她突然扬眉一笑,“老规矩,我切,你炒。”
在那一刻,我仿佛又见到那个在那间狭小逼仄的厨房里,兴高采烈切土豆丝的顾小野。挑一枚土豆,削皮,去疤。唰唰唰,切成薄片;唰唰唰,削成细丝。她眉眼弯弯,残酷生活的逼仄没能爬上她眉梢。
大概,她活得也像是一颗大土豆。从泥土里扒拉出来,带着野地里热辣新鲜的泥土味儿,在一层层地托劈砍削中露出洁白的胴体,永远心怀勇气,永远浴火重生。
所以,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尽管顾小野的架子鼓已经蒙上了一层灰,她剪得短短的、翘起来像小男孩的短发又长长了寸许。可我知道,顾小野还是那个哪怕生活再艰辛,也总是怀揣希望翘起嘴角的小孩儿。
在很久很久的以后,她也许会再次爱上一个眼神明亮的少年,然后和他走一段载歌载舞的旅程。也许她会一个人孑孑独行,自己看这世间笑语笙歌、繁花似锦。可不管怎么样,她始终眼神清澈,无所畏惧。
她就像爱情本身,在强大的现实面前也许脆弱得不堪一击,却又能在艰难的缝隙里开出奇迹的花。天真本身,就是她抵御现实的武器。
她是平凡生活里的一根刺,是寡淡盛宴上的一道酸辣土豆丝。她上不得台面,却热辣辣地接着地气,她呛得你死去活来刺得你痛不欲生,可因其疼痛,所以真实。
而勇气和真实,才是爱情的本质。
酸辣土豆丝做法:
1.取新鲜大土豆一枚,削皮去疤切丝,放入加过白醋的清水中浸泡,防止氧化变色;
2.锅中放油,油热后放入葱、姜、蒜、干辣椒爆锅;
3.土豆丝放入油锅中爆炒至断生,加入少许生抽、白醋、盐调味;
4.盛盘,撒少许葱花调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