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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案情大反转

洪仁辉所呈诉的七条,事实清楚,无须太多调查就可真相大白。广州海关贪墨勒索,证据确凿,粤海关监督李永标罪责难逃。但洪仁辉等洋人希望严查粤海关积弊,扩大中英贸易的诉求,则事关重大,非会审官员可以擅自做主。

两广总督李侍尧、福建将军新柱等会审官员,将案情详细奏报。乾隆皇帝经过一番权衡,授意李侍尧做出了判决:

一是惩处腐败。以“失察”为名,将粤海关监督李永标革职查办,就是先撸官,再调查审理;参与贪污勒索的粤海关役吏“杖流科罚”,就是先扒了裤子打屁股,然后该流放的流放,该罚款的罚款,其中情节严重的,既流放又罚款。

二是免除部分陋规。“规礼名目,一概删除,合并核算。”但因为大部分陋规实际上是政府的半合法收入,故此将这部分合法化。

三是同意英国人提出的一个小小要求,就是对他们带来自己消费的食品和生活日用品免税。“番商食用所需,已征进口,所有出口税银,准予豁免。”

以上三点,算是对洪仁辉呈诉的七条,做出积极正面的回应。可是,接下来的判决,就大大出乎洪仁辉等英国人的意料了。朝廷的判决明显对洪仁辉等人不利。

让案情出现反转的原因是,乾隆皇帝琢磨出,洪仁辉的呈诉言辞畅达,格式正确,而且还可以顺利地呈递到皇帝面前。显然,这中间有精通大清官场规则的奸人在幕后指使。中国人和洋人暗中勾结,这还得了。于是,案子的调查重点就不再是粤海关贪墨等问题,而成为严查何人勾结指使洪仁辉。

经过调查,确有几个中国人和洪仁辉上访告御状有关系。福建籍华侨林怀,在海船上替洪仁辉撰写了告御状的状纸;四川商人刘亚匾替洪仁辉修改和誊写了状纸;安徽商人汪圣仪父子,与洪仁辉关系密切,有暗中指使的嫌疑。

李侍尧按照乾隆皇帝的授意,严加调查并判决如下:

一是英国商人提出多口自由通商要求,被斩钉截铁地驳回,并告以中华体制,不可变更。

二是处理“汉奸”。刘亚匾明正刑典,当众问斩;汪圣仪依照“交结外夷罪”,杖六十、徙一年。华侨林怀远在海外,乾隆帝命设法招回治罪,毋令漏网。其家属如有留在国内者,密拘审讯,务使沿海之民不敢重蹈覆辙。

三是洪仁辉以“勾结内地奸民,代为列款,希图违例别通海口”的罪名,在澳门圈禁三年,期满后驱逐出境。

洪仁辉本来觉得自己的官司稳赢不输,谁知天朝竟判处他有罪,将他圈禁在澳门。三年的圈禁生涯,令洪仁辉苦不堪言。

在中国海关担任过税务司的美国人马士(Hosea Ballou Morse),在其编撰的《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一书中记载,洪仁辉曾致信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同事道:

我被关在一幢像笼子似的四间小房子里,全部门和窗都上锁,每晚七时,敲过锣和竹筒四五声后,即行上锁。早晨六时才开启,有两个人睡在室内,防我逃走。

另外还有一封信,更道出了他悲惨:

我的脚水肿很厉害,我不得不穿一双大鞋,在脚跟的三四英寸以上有色肿纹,在伸脚时非常疼痛,希望医生给一些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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